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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定要严把监管窗口,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手续,对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数量准确,帐物相符,日清月结,坚决避免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为深刻汲取江苏某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3月23日,河南省政府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发出通知,从即日起至6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开展危化企业隐患排查活动。
通知要求,各有关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企业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加强“两重点一重大”的管理,对DCS和SIS等自动控制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尤其要认真排查温度、压力、液位信息监测和远传系统是否完好,可燃、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是否正常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罐区、大型化工生产装置等重点部位安全运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迅速摸清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详细情况和危险有害因素,尤其要彻查涉及硝化、磺化、烷基化、加氢等与江苏事故企业类似工艺的企业,进一步核实与学校、幼儿园、医院、居民区等重要敏感目标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据悉,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将组织5个督导组,按照“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要求,对45家中央驻豫和省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各省辖市、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同时对499家委托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0489家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
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绝不心慈手软,凡是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隐患的,一律停产整改;对经过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报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危险化学品事故会对周围的居民生活造成非常大的影响,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要威胁,还会严重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所以严格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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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按照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要求,现就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指南》)涉及柴油的部分内容通知如下:一、将《实施指南》中的“四、对生产、经营柴油的企业(每批次柴油的闭杯闪点均大于60℃的除外)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管理”修改为“四、对生产、经营柴油的企业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管理”。二、修改《实施指南》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第1674项内容,详见附件。上述修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修改内容应急管理部办公厅2022年11月28日
立即阅读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按照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要求,现就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指南》)涉及柴油的部分内容通知如下:一、将《实施指南》中的“四、对生产、经营柴油的企业(每批次柴油的闭杯闪点均大于60℃的除外)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管理”修改为“四、对生产、经营柴油的企业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管理”。二、修改《实施指南》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第1674项内容,详见附件。上述修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修改内容应急管理部办公厅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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