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易资讯> 行业百科

什么是海洋资源保护?

【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5 浏览次数:595
核心提示:海洋资源保护是通过一系列综合管理措施,使海洋资源可以继续被人类所利用且不受破坏的行为。文中主要介绍了海洋资源保护的简介、保护措施、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等内容,海洋资源不是用之不竭的,需要人类妥善保护和使用。

海洋资源保护是指通过区划、规划和一系列综合管理措施,使海洋资源可以持续利用和不受破坏的所有行为。我们地球上有丰富的海洋资源,但随着人们的肆意开采与浪费,时刻破坏着海洋生态平衡,造成海洋污染的同时也使海洋资源处于匮乏的状态,进行海洋资源保护是减少海洋污染的关键内容。

简介

海洋资源保护是指通过区划、规划和一系列综合管理措施,使海洋资源可以持续利用和不受破坏的所有行为。海洋资源保护是为了确保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经济相互协调,共同发展,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的关键性。

保护措施

1、在保证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强化开发深度和广度,提高开发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海洋开发和海洋服务领域的技术水平,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争取海洋经济增加值的最大化。综合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不断发现新资源,利用新技术,形成和发展海洋新产业,推动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对海洋可再生资源而言,要改善对资源的利用效率,既要尽可能多地对其进行利用,又要保持生态系统有较强的恢复能力和维持其可持续再生产能力;对海洋不可再生资源要有计划地适度开发,不要影响后代人的利益。

3、优化配置海洋资源,使其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4、海陆一体化开发。海洋资源的开发可以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因此要实行海陆一体化的战略,统筹制定沿海陆地区域和海洋区域的国土开发规划,逐步形成临海经济带和海洋经济区,推动沿海地区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

5、加强沿海地区的法制建设

根据不断出现的实时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继续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弥补在海岸带管理方面的某些空白,只有不断地完善和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制度处理相关问题,才能提高我国海洋保护的依据性和可协调性,为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6、控制陆源污染物和海上污染物的扩散

工业废水的排废量进行控制,严格审批入海口和排污口;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脱氮、脱磷工艺水平,引进先进仪器,淘汰落后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实现农业的清洁生产,降低农药和化肥的利用率;严格管理海上石油作业的安全性,严格审查携带化学品的过往船只的安全性,尽可能把发生事故的概率降到最低。

7、加强海洋环境监测

全方位海域监测和部分区域监测有效地结合起来,利用人工定点监测和遥感卫星总体监测等方法及时发现污染源或不合理的海洋资源利用项目,做到及时治理,把污染源扼杀在萌芽中,减少经济损失。进一步加大入海排污口、近海旅游度假区和典型海洋生态脆弱区的监测力度。从根本上,处理一切不利于海洋生态环境的状况发生,有效的保护海洋环境。

8、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

合理开发海洋资源,对一些不利于海洋生态系统的项目工程,少开发或不开发,科学的论证海域使用的合理性,从源头上严格审批海洋资源利用的方案,对正在进行的污染和破坏海洋生态系统的项目加大监管力度,从而有效地保护海洋环境。

9、提高公民保护海洋意识

普及海洋知识,举行海洋保护专题讲座,印发海洋保护宣传册,把最切实的海洋环境问题传达给公众,提高公民的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自觉性。从思想上重视就能在行动上制约。

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海洋生态系统稳定与否和海洋生物多样性紧密相关,海洋生态环境稳定则生物多样性趋于平衡,反之,则生物多样性减少,目前的由于海洋生态系统不断受到外来人为因素的影响,生态系统的平衡性已被逐渐打破,海洋生物种类也因此逐年减少,其后果直接影响到当代人的利益,然而更为重要的是对后代人产生了积累性不良后果。因此,我们当代人应肩负起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证海洋生物可再生循环繁衍的历史使命,遏制住海洋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趋势,从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稳定性这一前提出发,建立满足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生态环境,即为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与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相协调的同时,要特别突出海洋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因此,应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和方案致力于加强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1、形成严格的捕捞制度

在大力发展渔业及其附属产业的同时,严格控制渔业捕捞强度,做好渔业资源的增殖和养护,对特定鱼类根据其繁殖特性进行分季节分批次的捕捞,禁止非法大规模持续性捕捞,保证渔业资源的可持续性,与此同时,调整和完善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条件,建立渔业资源保护区,确保海洋生物资源平稳,有效的利用。

2、建立海洋管理试验区

以改善海岸带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为目标,可建立海洋管理试验区,在尽可能不影响海洋生态系统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布局,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建立一套海洋管理的指标体系,并根据实验区所呈现出来的问题,不断完善海洋管理,同时深入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评价和海域监督管理,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3、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

随着海洋经济的大力发展,海洋资源开发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矛盾日益严重,我国已有文昌鱼、斑海豹等多个稀有物种濒临灭绝,因此,应大力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合理规划布局自然保护区,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极大限度确保稀有物种的正常繁殖。

4、防护林建设和赤潮防治的监测

防护林建设不仅在防护海潮效果明显,在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也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赤潮是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海水中某些浮游植物、原生动物等爆发性增殖引起水体变质的灾害,灾害形成时间长,范围广,因此应高度重视避免赤潮灾害的发生,即为建设海域赤潮监测监视预警网络,并对重点海域和赤潮多发海域实施严密的监视监测,减少赤潮灾害所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海洋发展前景广阔,丰富的自然资源能够为人类生产生活与经济发展带来非常大的便利,但我们在利用海洋资源的同时也要保护这些资源,只有这样人类才能更好的开发与利用海洋资源

手机微信扫一扫查看易企询手机站:每日信息推送、随时随地查看不是事!

手机微信扫一扫查看易企询手机站,每日定时推送资讯信息、文库信息、招标等海量信息,资讯信息随时随地查看,网站数据实时同步!还等什么,赶紧关注我吧!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

引用:

评论: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临时用地管理制度是《土地管理法》规定的重要制度之一。近年来,各地结合实际加强临时用地管理,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临时用地范围界定不规范、超期使用、使用后复垦不到位及违规批准临时用地等问题,甚至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为规范和严格临时用地管理,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界定临时用地使用范围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通过复垦可恢复原地类或者达到可供利用状态)。临时用地具有临时性和可恢复性等特点,与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无关的用地,使用后无法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用地,不得使用临时用地。临时用地的范围包括:(一)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的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包括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工棚等使用的土地;直接服务于工程施工的项目自用辅助工程,包括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

立即阅读

自然资源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解读临时用地管理新政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出台基于怎样的背景?有哪些主要内容?地方在推进有关工作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对此,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负责人进行了解读。出台的背景临时用地不临时、侵占耕地红线、破坏市场公平等当前临时用地管理在保障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地方管理实践中还存在违规审批、复垦恢复不到位、监管机制不完善,特别是临时用地永久占用侵蚀耕地红线问题。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法律法规对临时用地的规定比较原则,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临时用地审批过程中,对临时用地的范围、使用期限等认识和把握不一致。二是临时用地审批层级不统一,权责不对等,与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等相关审批事项衔接不够。三是一些地方存在临时用地使用后复垦恢复不到位,形成临时用地长期化等问题。四是一些地方临时用地批后日常监管措施不到位。针对上述问题,自然资源部出台了《通知》,从界定临时用地使用范围、明确临时用地选址要求和使用期限、规范临时用地审批、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严格临时用地监管等五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和严格临时用地管理。

立即阅读

自然资源部---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总体要求适用范围规划定位工作原则规划范围、期限和层次编制主体与程序成果形式基础工作统一底图底数分析自然地理格局重视规划实施和灾害风险评估加强重大专题研究开展总体城市设计研究主要编制内容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明确空间发展目标战略优化空间总体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优化空间结构,提升连通性,促进节约集约、高质量发展完善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功能,营造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推进国土整治修复与城市更新,提升空间综合价值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公众参与和多方协同审查要求附录A名词解释和说明附录B规划分区附录C规划图件目录附录D规划文本附表附录E规划指标体系附录F强制性内容附录G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要求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

立即阅读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明确提出强化节地标准建设。为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有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要求,充分发挥土地使用标准对建设项目用地的控制作用,促进标准未覆盖或者超标准用地的建设项目合理用地,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现就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的重要性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是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科学合理用地的重要支撑。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对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系、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意义,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细化操作程序,应用科学方法和先进技术,借助专业力量,规范开展节地评价,推进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对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应当通过节地评价严格把关。对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应当通过节地评价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用地功能分区和规模。二

立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