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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8年度省级培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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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5-25 来源:河南省环保厅 浏览次数:559
核心提示:为做好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培训工作,河南省环保厅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印发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8年度省级培训计划的通知,现进行印发通知,望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按要求进行。

关于印发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8年度省级培训计划的通知

豫污普办[2018]2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普查)培训工作,我办研究制定了《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8年度省级培训计划》。现印发你们,请各地普查机构结合实际,按照《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豫政办明电〔2017〕161号)中分级培训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报送省级普查机构备案。省辖市须指导辖区内各县(市、区)制定培训计划,做好普查培训工作。

附件 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8年度省级培训计划.pdf

2018年5月23日

抄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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