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易资讯> 行业百科

农业资源的基本类型及主要特征

【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03 浏览次数:2435
核心提示:农业资源是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经济资源的总称,其中含农业生产可以利用的自然环境要素,其基本类型包含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资源,主要特征有地域性和节律性、多用性和有限性、整体性和层次性、稳定性和变化性等。详细内容,请阅读全文!

农业资源是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经济资源的总称。农业自然资源含农业生产可以利用的自然环境要素,如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和生物资源等。农业经济资源是指直接或间接对农业生产发挥作用的社会经济因素和社会生产成果,如农业人口和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农业技术装备、包括交通运输、通讯、文教和卫生等农业基础设施等。

0503.1

基本信息

人们从事农业生产或农业经济活动所利用或可利用的各种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农村社会经济资源。前者主要由气候资源、水资源、土资源和生物资源等组成;后者主要包括劳动力、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和其他有关经济技术条件。各种农业自然资源,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运动规律,但它们也有共同点和共同规律。

基本类型

1、自然资源: 指农业生产及其相关领域中可以利用的自然元素和自然力(大气、土壤、水等),以及开始转入农业自然资源行列的那些自然条件。

2、社会经济资源: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并将其转化为社会经济财富的动力源泉。

(1)人口与劳动力资源

(2)农业科技生产力

主要特征

1、地域性和节律性(时空分布差异和时间、气候和季节交替演变的规律)

2、多用性和有限性

3、整体性和层次性

4、稳定性和变化性

自然资源

农业自然资源可分为三类:

①不可更新资源,如铁、煤、石油等。

②可更新资源,如生物、水、土壤等。

③用之不尽的资源,如空气、风力、太阳能等。

农业自然资源既是农业环境要素,又是人类生存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

0503.2

基本特性

一、整体性

各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构成统一的整体。发展农业生产必须按照资源优化组合和生态平衡的要求,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

二、地域性

不同区域农业自然资源分布和组合特征均有一定差异,发展农业生产必须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

三、动态平衡性

各种农业自然资源及其组合,即生态系统都是不断发展演变的,由平衡到打破平衡再到形成新的平衡。

四、可更新和再生性

如气候的季节更迭、水分的循环补给、土壤肥力的恢复和生物繁衍等,只要开发利用得当,注意保护培育,则可永续利用。

五、数量有限性和潜力无限性

农业自然资源的蕴藏量和能利用量是有限的,人类利用自然资源的能力、利用范围也是有限的,但是由于农业自然资源具有可更新、再生性,加之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可以寻找新的资源和扩大资源利用范围,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能力。

中国农业自然资源特点

①农业资源人均占有量相对不足;

②后备资源基础薄弱。所以,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自然资源,保护农业环境,对国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0503.3

动态检测

指对农业资源的数量、质量和时空分布的动态变化进行的定位定时检测。农业资源、特别的是那些受人为干预强烈的农业资源,经常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对其进行检测的主要目的在于从中分析和掌握动态变化规律、变化原因和变化趋势,以便及时调整资源利用方向、利用政策和管理措施,更好地利用和保护农业资源。农业资源动态检测的内容,一般包括农业自然资源、农业社会经济资源和农业生态环境三个方面。农业资源动态检测信息是一个多项目、多层次的空间信息系统,包括一系列专业数据库和区域数据库,具有空间分布的基本特征。为了保证各专业、各层次和各区域信息的相互匹配、交换和数据共享,达到综合分析评价的目的,必须有一个统一的和规范的设计,作为信息采集、储存和提取的共同基础。资源动态检测一般利用遥感信息与地面定点抽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资源评价

简介

它是根据农业发展和社会、经济活动的需要,对农业资源的质量、适宜性、经济价值、开发利用的可行性和预期效果进行的综合分析评价。

基础

农业资源调查是评价的基础。查明农业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分布、演变和资源要素的内外部联系,进而对其是否可以开发利用、开发利用价值与潜力大小、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开发和改造的难易程度、投资的多少以及效益的大小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目的是为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并进行科学管理,制定开发利用规划和评估、审批农业建设投资项目提供科学依据。

原则

农业资源评价的基本原则是:

①发挥资源优势的原则。评价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农业资源及其开发利用前景,必须考虑当地的资源与其他地区相比,是否具有优势,是否有相当的数量和较好的质量、较大的潜力,能否把潜在优势转化为商品生产优势和全面的经济优势;开发利用是否有较好的外部环境,限制因素能否克服,难易程度如何;生产的产品是否有比较稳定而广阔的市场需求等。

0503.4

②生态经济平衡、资源永续利用的原则。由于农业资源具有整体性,就必须考虑自然资源要素之间以及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特别要重视和处理好人、资源、环境三者的关系。一切生产、经济活动,特别是开发性生产、经济活动,必须使农业生态经济系统处于高效运转、良性循环状况,保持动态平衡。开发规模和强度不能超越系统自身调节的能力,对可再生资源,在适量、适度、有计划开发的同时,还要加强人工培育和保护增殖,以达永续利用的目的。

③系统分析,综合评价的原则。评价一项或一地区的农业资源,要运用系统的、整体的、比较的观点,评价各要素之间的匹配、协调、互补、互制关系;评价资源优势要放在大系统、高层次中进行比较,要组织跨部门、多学科的协同研究,在系统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多目标综合评定,求得总体可行的最优结构、最大功能的效益。

资源保护

就是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科学技术手段,协调农村经济发展与农业自然资源利用的关系,对破坏和滥用农业自然资源的行为所实行的监督管理。

农业资源保护主要包括:土地资源保护,草原资源保护,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等。

中国农业自然资源保护遵循如下原则:

①把农业自然资源保护纳入国家计划和规划。②全面规划,合理安排。③奖励综合利用。④谁开发谁保护。⑤经济效益、生态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手机微信扫一扫查看易企询手机站:每日信息推送、随时随地查看不是事!

手机微信扫一扫查看易企询手机站,每日定时推送资讯信息、文库信息、招标等海量信息,资讯信息随时随地查看,网站数据实时同步!还等什么,赶紧关注我吧!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

引用:

评论: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临时用地管理制度是《土地管理法》规定的重要制度之一。近年来,各地结合实际加强临时用地管理,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临时用地范围界定不规范、超期使用、使用后复垦不到位及违规批准临时用地等问题,甚至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为规范和严格临时用地管理,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界定临时用地使用范围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通过复垦可恢复原地类或者达到可供利用状态)。临时用地具有临时性和可恢复性等特点,与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无关的用地,使用后无法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用地,不得使用临时用地。临时用地的范围包括:(一)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的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包括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工棚等使用的土地;直接服务于工程施工的项目自用辅助工程,包括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

立即阅读

自然资源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解读临时用地管理新政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出台基于怎样的背景?有哪些主要内容?地方在推进有关工作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对此,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负责人进行了解读。出台的背景临时用地不临时、侵占耕地红线、破坏市场公平等当前临时用地管理在保障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地方管理实践中还存在违规审批、复垦恢复不到位、监管机制不完善,特别是临时用地永久占用侵蚀耕地红线问题。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法律法规对临时用地的规定比较原则,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临时用地审批过程中,对临时用地的范围、使用期限等认识和把握不一致。二是临时用地审批层级不统一,权责不对等,与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等相关审批事项衔接不够。三是一些地方存在临时用地使用后复垦恢复不到位,形成临时用地长期化等问题。四是一些地方临时用地批后日常监管措施不到位。针对上述问题,自然资源部出台了《通知》,从界定临时用地使用范围、明确临时用地选址要求和使用期限、规范临时用地审批、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严格临时用地监管等五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和严格临时用地管理。

立即阅读

自然资源部---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总体要求适用范围规划定位工作原则规划范围、期限和层次编制主体与程序成果形式基础工作统一底图底数分析自然地理格局重视规划实施和灾害风险评估加强重大专题研究开展总体城市设计研究主要编制内容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明确空间发展目标战略优化空间总体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优化空间结构,提升连通性,促进节约集约、高质量发展完善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功能,营造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推进国土整治修复与城市更新,提升空间综合价值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公众参与和多方协同审查要求附录A名词解释和说明附录B规划分区附录C规划图件目录附录D规划文本附表附录E规划指标体系附录F强制性内容附录G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要求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

立即阅读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明确提出强化节地标准建设。为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有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要求,充分发挥土地使用标准对建设项目用地的控制作用,促进标准未覆盖或者超标准用地的建设项目合理用地,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现就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的重要性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是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科学合理用地的重要支撑。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对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系、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意义,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细化操作程序,应用科学方法和先进技术,借助专业力量,规范开展节地评价,推进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对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应当通过节地评价严格把关。对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应当通过节地评价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用地功能分区和规模。二

立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