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易资讯> 政策法规>财政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 冀财采〔2021〕7号

【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15 来源:河北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3384
核心提示: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 冀财采〔2021〕7号发布,详情如下: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

冀财采〔2021〕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省直各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中采购机构):

为深入贯彻《河北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现就规范河北省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通知如下:

一、严格保证金收取形式

各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现金形式收取政府采购保证金;不得拒绝供应商以任何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非现金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含电子保函)、保险等。

二、缩小保证金收取范围

1.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自2021年5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

2.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全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综合考虑项目情况、供应商资信状况、市场供需关系等选择是否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为进一步减轻供应商负担和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便利度,应当逐步缩小投标(响应)保证金收取范围。

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应在采购文件中予以列明。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加强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应将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保证金收取情况列入社会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和集采考核内容。

2.强化考核问责。将收取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保证金情况纳入河北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考核内容,对执行好的市县和省直部门予以表扬,对违反规定的市县和省直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3.营造良好氛围。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多措并举,为中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河北省财政厅

2021年4月13日

手机微信扫一扫查看易企询手机站:每日信息推送、随时随地查看不是事!

手机微信扫一扫查看易企询手机站,每日定时推送资讯信息、文库信息、招标等海量信息,资讯信息随时随地查看,网站数据实时同步!还等什么,赶紧关注我吧!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

引用:

评论:

河北省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2023-2024年版)

—2—附件河北省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2023—2024年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河北省钢铁行业低碳转型的顶层制度设计,结合《河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冀工信节函〔2023〕133号文印发)、《河北省加快推进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冀政办字〔2022〕28号文印发)等文件,现制定《河北省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2023—2024年版)》。转型金融是基于明确的动态技术路径标准,专项为高碳行业向绿色低碳转型提供的金融服务。本指引明确了河北省钢铁行业转型金融支持范围和业务开展流程,为金融机构开展转型金融业务提供了依据。一、支持范围2023—2024年,河北省钢铁行业转型金融重点支持有利于钢铁行业减污、节能和降碳的活动,支持对象包括钢铁企业和采购使用低碳排放钢铁产品的下游企业。(一)获得转型金融支持的钢铁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有整体转型方案。制定转型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企业要制定科学清晰的短中长期1碳减排目标和行动路径,严控能源1短期目标(至2025年)、中期目标(至2030年)和长期目标(至2060年)。—3—消费总量和碳排放强度,确保转型

立即阅读

河北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1—附件河北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推动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河北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主要任务,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批复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列入国家或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并安排财政资金给予补助、奖励、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的项目管理(以下简称“国家和省高技术项目”)。对于中央预算内资金、省预算内资金采取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方式注入的国家和省高技术项目参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管理。—2—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或省高技术项目包括:(一)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是指以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设备仪器的工程化集成、产业化应用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项目。(二)重要科

立即阅读

河北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修订)

1河北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决策部署,构建战略性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网络体系,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壮大新动能新优势,依据《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制定河北省产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省产业创新中心”)工作指引。第二条省产业创新中心是整合联合行业内的创新资源、构建高效创新网络的重要载体,是特定战略性领域颠覆性技术创新、先进适用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研发供给、高成长型科技企业投资孵化的重要平台,是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打造未来经济新优势的重要力量。第三条省产业创新中心主要任务是:推动打造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深度融合的创新生态;联合国内外创新主体、各类创新平台构建高效协作创新网络;面向产业前沿技术和“卡脖子”制约,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标准创制;推动实验室技术熟化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整合利用专利技术进行知识产权运营;开展成果转化、人才激励、科技金融等改革举措先行先试;推动军民融合创新和成果双向转化。第四条省发展改革委是省产业创新中

立即阅读

关于加强新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河北省2022.5.25

关于加强新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河北省2022.5.25

立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