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易资讯> 政策法规

《环评分级审批目录》发布!

【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21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648
核心提示: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贵州省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以下简称《目录》),该《目录》对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做出了具体规定。

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贵州省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以下简称《目录》),该《目录》对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做出了具体规定。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贵州省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以下简称《目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实施。

一、《目录》内除核与辐射项目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编制报告表的项目,由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涉密项目,由项目所属行政区域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线下备案管理。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辐射类建设项目,辐射安全许可证一并由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办理。

二、对涉及跨市(州)的公路、铁路、水库、水电站、输油、输气管网、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等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由项目涉及市(州)的生态环境部门协商审批,原则上由项目主要所在地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主审。

三、对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的新兴产业项目,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确定其环评类别和审批权限,并报生态环境部备案。

四、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按照黔环通〔2020〕38号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黔环通〔2018〕145号即行废止。

2021年1月15日

贵州省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一、水利

水库:跨市(州)的建设项目;总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上且涉及环境敏感区项目。

引水工程:跨流域调水项目。

二、能源

水力发电:跨市(州)建设项目;单站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含)以上;抽水蓄能电站。

火力发电(含热电联产):全部。

生物质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发电项目。

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内60万吨及以上(含兼并重组)项目。

油气开采:页岩气新区块开发项目;年生产能力1亿立方米及以上煤层气开采项目。

三、运输

铁路:跨市(州)项目。

公路:跨市(州)项目。

枢纽:航电枢纽工程。

机场:飞行区扩建;通用机场。

城市轨道交通:全部。

四、原材料

石油加工:除生态环境部审批的精炼石油产品制造项目。

煤炭加工:煤化工(除生态环境部审批的项目)、炼焦。

黄金:采、选矿项目。

稀土:深加工项目。

触媒生产及废触媒利用处置:全部。

五、冶炼

黑色金属:冶炼(不含铁合金制造)。

有色金属:产生或排放汞、铬、砷、铅、镉污染物的冶炼项目。

贵金属:产生或排放汞、铬、砷、铅、镉污染物的黄金、稀有金属等冶炼项目。

铅蓄电池、废铅蓄电池等项目:全部。

六、制造

汽车: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汽车整车项目(位于设有表面处理中心工业园区的除外)。

医药:生物、生化类医药制品;化学药品制造项目。

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制革、毛皮鞣制项目。

造纸:除废纸(或溶解浆)以外的纸浆、纤维浆等制造项目。

印染:全部。

电镀:工业园区表面处理中心项目;无表面处理中心工业园区的电镀项目。

水泥:全部。

七、治理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焚烧类项目。

危险废物:除暂存、转运以外的利用及处置项目。

八、军工等涉密项目

全部(军工企业不涉密的民品项目除外)。

九、核与辐射

输变电工程:220千伏及以上和涉及跨市(州)110千伏输变电项目。

核技术应用: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使用Ⅱ类、Ⅲ类放射源;生产、使用Ⅱ类射线装置(除医用项目);乙、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除外);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以上项目改、扩建(不含在已许可场所增加不超出许可活动种类和范围等级的核素或射线装置)

铀矿地质勘查及伴生放射性矿产开发利用项目:全部。

手机微信扫一扫查看易企询手机站:每日信息推送、随时随地查看不是事!

手机微信扫一扫查看易企询手机站,每日定时推送资讯信息、文库信息、招标等海量信息,资讯信息随时随地查看,网站数据实时同步!还等什么,赶紧关注我吧!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

引用:

评论:

造纸行业废纸制浆及造纸工艺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

附件3环境保护技术文件造纸行业废纸制浆及造纸工艺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GuidelineonAvailableTechnologiesforPollutionPreventionandControlforRecycledFiberPulpingandPapermakingProcessofPulpandPaperIndustry(onTrial)环境保护部发布I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环境污染,完善环保技术工作体系,制定本指南。本指南以当前技术发展和应用状况为依据,可作为废纸制浆及造纸污染防治工作的参考技术资料。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提出并组织制订。本指南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设计院、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11总则1.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以废纸为主要原料生产纸及纸板产品的企业,以及采用各种浆料进行造纸生产的企业。1.2术语和定义1.2.1废纸制浆指以废纸为原料,经过碎浆处理,必要时进行脱墨、漂白等工序制成纸浆的生产过程。1.2.2脱墨制浆使用机械和化学相结合的处理方法将废纸上的油墨除去而得到再生浆的生产过程。1.2.3非脱墨制浆在废纸制浆过程不进行脱墨处理的生产过程。1.2.4废纸造纸厂指以废纸等为原料生产纸张、纸板等产品的企业或生产设施。2废纸制浆生产工艺及污染

立即阅读

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HJ1299-2023)

目次前言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3.1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qualityinspectionofpollutantdischar3.2非现场核查off-siteinspection3.3现场核查on-siteinspection4核查方式与要求5核查准备6核查原则及内容7问题清单及整改要求A.1资料依据核查A.2非现场核查A.3现场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HJ1299—2023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qualityinspectionofpollutantdischargepermit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2023-06-07发布2023-07-01实施生态环境部 发 布HJ1299—2023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

立即阅读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

目次前言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噪声1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3.1工业噪声industrialnoise3.2工业噪声排污单位pollutantemissionunitofindustrialno3.3工业噪声许可排放限值permittedemissionlimitsofindustria3.4夜间night-time、昼间day-time3.5等效连续A声级equivalentcontinuousA-weightedsoundpr3.6频发噪声frequentnoise3.7偶发噪声sporadicnoise3.8最大声级maximumsoundlevel3.9厂界boundary4基本情况填报要求4.1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基本信息4.2产噪单元及编号、主要产噪设施及数量4.3主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及数量4.4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4.5生产时段4.6图件要求5工业噪声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5.1一般原则5.2工业噪声许可排放限值6污染防治技术要求6.1一般原则6.2具体技术要求7自行监测管理要求7.1一般原则7.2监测指标7.3监测点位7.4监测技术手段7.5监测频次7.6测量方法7.7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7.8自行监测信息公开8环境管理台账编制要求8.1一般原则8.2记录内容和频次8.3记录存储及保存9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9.1一般原则9.2执行报告内容要求10合规判定方法附录A(资料性附录)主要产噪设施和主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附录B(资料性附录)排污许

立即阅读

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文件农计财发〔2023〕6号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海洋)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有关部署,为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制定—1—了《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 政 部自然资源部2023年6月9日—2—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2023年6月—3—目  录一、建设背景7………………………………………………………(一)重大意义7………………………………………………(二)发展现状8………………………………………………(三)问题挑战9………………………………………………(四)面临机遇10………………………………………………二、总体要求12………………………………………………………(一)指导思想12…………

立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