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易资讯> 政策法规>生态环境部门

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

【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26 来源:生态环境部 浏览次数:549
核心提示:近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详情如下:

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

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固体废物进口管理的修订内容,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二、生态环境部停止受理和审批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申请;2020年已发放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应当在证书载明的2020年有效期内使用,逾期自行失效。

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包括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A/B型)、保税仓库等保税监管场所)内单位产生的未复运出境的固体废物,按照国内固体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需出区进行贮存、利用或者处置的,应向所在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海关不再验核相关批件。

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外开展保税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单位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未复运出境的固体废物,参照第三款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和执法信息共享的通知,原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2015年第69号公告,原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2017年第39号公告,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2018年第6号公告,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2018年第68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2020年11月24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1月25日印发

手机微信扫一扫查看易企询手机站:每日信息推送、随时随地查看不是事!

手机微信扫一扫查看易企询手机站,每日定时推送资讯信息、文库信息、招标等海量信息,资讯信息随时随地查看,网站数据实时同步!还等什么,赶紧关注我吧!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

引用:

评论:

造纸行业废纸制浆及造纸工艺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

附件3环境保护技术文件造纸行业废纸制浆及造纸工艺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GuidelineonAvailableTechnologiesforPollutionPreventionandControlforRecycledFiberPulpingandPapermakingProcessofPulpandPaperIndustry(onTrial)环境保护部发布I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环境污染,完善环保技术工作体系,制定本指南。本指南以当前技术发展和应用状况为依据,可作为废纸制浆及造纸污染防治工作的参考技术资料。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提出并组织制订。本指南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设计院、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11总则1.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以废纸为主要原料生产纸及纸板产品的企业,以及采用各种浆料进行造纸生产的企业。1.2术语和定义1.2.1废纸制浆指以废纸为原料,经过碎浆处理,必要时进行脱墨、漂白等工序制成纸浆的生产过程。1.2.2脱墨制浆使用机械和化学相结合的处理方法将废纸上的油墨除去而得到再生浆的生产过程。1.2.3非脱墨制浆在废纸制浆过程不进行脱墨处理的生产过程。1.2.4废纸造纸厂指以废纸等为原料生产纸张、纸板等产品的企业或生产设施。2废纸制浆生产工艺及污染

立即阅读

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HJ1299-2023)

目次前言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3.1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qualityinspectionofpollutantdischar3.2非现场核查off-siteinspection3.3现场核查on-siteinspection4核查方式与要求5核查准备6核查原则及内容7问题清单及整改要求A.1资料依据核查A.2非现场核查A.3现场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HJ1299—2023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qualityinspectionofpollutantdischargepermit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2023-06-07发布2023-07-01实施生态环境部 发 布HJ1299—2023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

立即阅读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

目次前言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噪声1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3.1工业噪声industrialnoise3.2工业噪声排污单位pollutantemissionunitofindustrialno3.3工业噪声许可排放限值permittedemissionlimitsofindustria3.4夜间night-time、昼间day-time3.5等效连续A声级equivalentcontinuousA-weightedsoundpr3.6频发噪声frequentnoise3.7偶发噪声sporadicnoise3.8最大声级maximumsoundlevel3.9厂界boundary4基本情况填报要求4.1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基本信息4.2产噪单元及编号、主要产噪设施及数量4.3主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及数量4.4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4.5生产时段4.6图件要求5工业噪声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5.1一般原则5.2工业噪声许可排放限值6污染防治技术要求6.1一般原则6.2具体技术要求7自行监测管理要求7.1一般原则7.2监测指标7.3监测点位7.4监测技术手段7.5监测频次7.6测量方法7.7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7.8自行监测信息公开8环境管理台账编制要求8.1一般原则8.2记录内容和频次8.3记录存储及保存9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9.1一般原则9.2执行报告内容要求10合规判定方法附录A(资料性附录)主要产噪设施和主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附录B(资料性附录)排污许

立即阅读

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文件农计财发〔2023〕6号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海洋)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有关部署,为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制定—1—了《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 政 部自然资源部2023年6月9日—2—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2023年6月—3—目  录一、建设背景7………………………………………………………(一)重大意义7………………………………………………(二)发展现状8………………………………………………(三)问题挑战9………………………………………………(四)面临机遇10………………………………………………二、总体要求12………………………………………………………(一)指导思想12…………

立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