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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优先投向长江经济带沿线这些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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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17 来源:综合新华网、中国证券报 浏览次数:422
核心提示:中央财政出资100亿元、总规模885亿元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7月15日正式揭牌,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第一支国家级投资基金正式设立。该基金在首期存续期间主要投向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市),同时适当投向其他区域。

7月15日在财政部举行的揭牌仪式上,财政部部长刘昆介绍,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上海市共同设立的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旨在健全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渠道,利用市场机制支持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推动美丽中国建设。

据介绍,该基金将落户上海,实行公司化运作,出资方除了中央财政,还包括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市)、部分金融机构和相关行业企业。基金将重点投向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等绿色发展领域。基金既直接投向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融资支持,缓解政府和社会主体资金投入不足;也面向市场需求扶持绿色产业发展,推动通过金融手段助力绿色技术的研发、转化和推广,加快培育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等市场主体,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绿色转型,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提供系统性产业支撑,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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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揭牌仪式

出席揭牌仪式的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说,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对支持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培育绿色产业市场主体具有重大意义,对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具有重要作用。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陈寅介绍,目前筹备组已储备各类项目80个左右,并对固废处理、垃圾焚烧、清洁能源、电池回收利用、充电桩等十几个细分行业进行分析和研究。此外,基金还加强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沟通协调,初步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后续还将积极推进与长江经济带省(市)的战略合作。

刘昆也表示,财政部将认真践行党中央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切实履行好国家出资人职责。基金公司要加强与沿江省(市)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推动绿色发展中发挥好示范作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投资能力,加强基础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要加快项目储备,推动基金尽快开展投资业务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业内人士表示,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是落实这些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加强生态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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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2〕169号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要求,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着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绿色发展,立足黄河流域不同地区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按照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要求,加快工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强化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推动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构建高效、可持续的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新格局。(二)主要目标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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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7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进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是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县级地区(含县级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治理能力。(二)工作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建设。综合考虑地域特点、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针对其他垃圾类别,按照“宜烧则烧,宜埋则埋”原则,选择技术适用、经济可行、环保达标的处理方式,有序推进设施建设。坚持系统谋划、聚焦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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