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易资讯> 政策法规>发展改革部门

权威解读丨《关于加强和规范电网 规划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8 来源:国家发改委 浏览次数:621
核心提示: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电网规划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都有哪些主要内容呢,一起来看看国家发改委的解读吧。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电网 规划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当前,电力行业从高速增长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建输变电工程投资需求放缓,技术改造、自动化、信息化、客户服务等领域投资占比逐步提升。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需要能源主管部门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角度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推进电网项目投资管理分级分类、规范高效开展。同时,新一轮输配电价核定已全面展开,输配电定价相关办法明确了纳入输配电价的电网投资需符合电力规划、并履行必要投资管理程序。在此背景下,2020年5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电网规划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0〕816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体现,从统筹规划、投资管理和事后评价三个环节入手,进一步明确了电网项目规划投资相关要求。现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是加强电网规划与电力体制改革的衔接。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确定的“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通知》一方面体现了电网规划与输配电价监管的有效衔接,要求电网规划充分征求价格主管部门意见,合理论证投资规模;另一方面体现了电网规划与电力市场建设的有效衔接,要求电网规划要适应电力体制改革要求,按照市场化原则,遵循市场主体选择,合理安排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等重大项目。

二是优化调整电网规划覆盖范围。为实现电网规划对提供输配电服务所需投资的合理覆盖,与输配电价核定政策进一步衔接,《通知》将电网规划覆盖范围按照“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进行适度扩展。电网规划项目从原有的基建项目扩展为基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两类,项目类型进一步涵盖输变电工程、信息化、智能化、客户服务,以及合理的运营场所和生产工器具等。其中,信息化、智能化主要包括电网通信、自动化、智能终端及信息化业务应用等内容;客户服务主要包括与用户相关的电能计量、服务渠道、终端应用等业务;运营场所主要是与输电业务相关的生产运行及供电服务等场所;生产工器具主要是为保障电网生产服务的必要辅助设备。

三是明确电网规划编制深度规定。明确对于110(66)千伏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基建项目,应明确项目建设安排,以便于纳入相应的输配电价监管周期;对于其他基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应明确规划期内的建设规模,有利于规划期内对电网投资进行预估;考虑到各省级电网规模的差异性,明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可依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确定各省电网规划编制深度。

四是规范电网投资项目管理。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规定,明确纳入规划的各类电网项目按规定履行手续,推动实现电网项目分级、分类开展投资管理。同时强化定额测算核定、造价管理等工作对电网投资成本控制的作用。

五是开展电网项目动态监管。考虑到电网行业是重要的公用事业,且具有网络型自然垄断属性,《通知》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电网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对于规划外新增的不确定性较大、时效性要求较高的国家政策性专项或其他重大变化,规划编制部门可按程序对规划项目进行调整,相关单位按照决策部署和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实施。

六是加强事后分析评估。《通知》提出进一步优化评价方法,建立科学合理、各方共识的投资成效评价标准,围绕规划落实情况、实际运营情况等开展评价,同时,对于输变电项目功能定位变化情况及时作出明确,为输配电价核定提供依据。

手机微信扫一扫查看易企询手机站:每日信息推送、随时随地查看不是事!

手机微信扫一扫查看易企询手机站,每日定时推送资讯信息、文库信息、招标等海量信息,资讯信息随时随地查看,网站数据实时同步!还等什么,赶紧关注我吧!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

引用:

评论: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的通知2021-12-0300:00:00该页已被阅读7276次来源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为加快推进将全省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扩大到除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所有工商业电力用户的进程,经研究,现对《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1〕1548号)中有关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做进一步明确。我省暂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内的电力用户,可根据需要向电网公司提出申请,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12月3日

立即阅读

关于印发《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的通知

W020200205375223437247.pdf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准许收入的计算方法第三章输电价格的计算方法第五章附则—1—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变化,落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等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提升煤炭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打捆切块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897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用于支持煤矿安全改造和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第三条煤矿安全改造专项设立的目的是支持煤矿企业加快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健全煤炭储备体系,提升煤炭安全稳定供应保障能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支持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设备升级、系统改造和工程建设,煤矿灾害治理工程技术支撑平台,煤炭储备能力建设。本专项实施周期为2019-2022年。第四条本专项采用投资

立即阅读

关于印发《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的通知

W020200205376754617616.pdf第一章总则—3—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合理核定省级电网企业输配电价,健全输配电定价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核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是指省级电网企业在其经营范围内为用户提供输配电服务的价格。第三条核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遵循以下原则:(一)促进电网企业高质量发展。立足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强化电网企业成本约束,以严格的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核定输配电准许收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电网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为用户提供安全高效可持续的输配电服务,助力行业和用户提高能效降低能耗。(二)实现用户公平分摊成本。基于各类用户对输配电系统成本的耗费,兼顾其他公共政策目标,确定输配电价格,优化输—4—配电价结构。(三)严格规范政府定价行为。明晰定价规则,规范定价程序,科学确定方法,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

立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