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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复工达产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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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24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1225
核心提示:3月20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复工达产的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恢复房地产企业生产销售,全面恢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六项民心工程建设。

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复工达产的紧急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全面复工达产,确保一季度开好局、起好步,确保高质量完成“2635”重点任务年度目标,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的阶段性变化,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精准的举措、更加严谨的作风,主动担当作为,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确保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二、全面恢复房地产企业生产销售。要全面落实《推动全省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中有关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缓解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压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做好上门服务,主动对接办理预售审批手续,尽快推动项目销售,提高企业回款速度。推动售楼处和经纪机构全面复业,取消复业审批环节,实行备案管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售楼处可全面开放,房地产经纪机构可全面恢复营业。要对未复业的售楼处和经纪机构逐一调查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尽快实现复业。

三、全面恢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点对点”准确掌握项目生产信息,做好跟踪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对进度落后的国有投资项目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引导加大投入,尽快达产达效。要协调有关部门,统筹做好项目建筑材料供应、劳务人员组织、防疫物资筹集、工程造价调整等工作,加强指导协调,保障高效有序复工达产。要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尽量采取并项综合检查方法。复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如因疫情不能及时返岗的,允许企业安排执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暂时顶岗,或按程序及时为企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

四、扎实推进六项民心工程建设。要充分预估疫情对工作造成的影响,从投资、进度、管理等方面研判完成任务存在的困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既定时间完成目标任务。我厅向各地派驻复工达产督导核查员,即时跟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复工和工作进度。加快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已建成但尚未运行的设施要尽快投产运行,计划今年建成的42座年底前要联调联试。要确保老旧管网、雨污分流管网改造进度,年底前供水、供热一次网、燃气老旧管网改造率达到100%。

五、高质量筹办省第四届园林博览会和第三届规划设计大赛。要按照8月份开幕的总要求,制定周密施工计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邯郸市要组织好主展园建设,全面进入满负荷工作状态,确保6月底完工,并履行好承办城市职责,为协办城市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各协办城市要加快推进城市展园建设,尽快进场施工,确保7月底前全部完工。

六、认真抓好开(复)工项目安全生产。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包联制度,施工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对项目层层安全包联。住建部门要对各项目安全监督员实行备案制,强化监管责任落实。要抓好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治理,突出起重机械、深基坑2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实行清单化、精细化管理。坚持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实行不定期飞检制度。要坚持依法依规、严管重罚,对重点整治内容、重点市县、重点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对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多发地区和问题企业、问题项目进行重点监管。

七、不断加强组织保障。各地有关部门“一把手”是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达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对复工达产的难点项目实行领导包联督办,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情况,聚焦企业复工达产的难点堵点,帮助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要着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要及时梳理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我厅反馈报告。要注重正面引导、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复工达产中的先进事迹和工作成效,营造齐心协力抓发展的良好氛围。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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