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严寒地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DB22∕T 2193-2014)

320
1
2018-10-22
简介
吉林省批准发布了《严寒地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本标准规定了严寒地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主要适用于严寒地区生活污水处理的设备。

文档内容部分截取

本标准规定了严寒地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严寒地区生活污水处理的设备。严寒地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适合在严寒地区使用,生物反应池与设备药剂间同层共壁设置的一体式,用于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备。生物反应池一体化设备中贮存活性微生物、发生生物化学反应的容器或构筑物。设备间内部集成各类水泵、鼓风机、消毒装置、仪表、电气控制柜以及工艺管道、动力及信号线缆的装置。生物接触氧化法一种好氧生物膜污水处理方法,该系统由浸没于污水中的填料、填料表面的生物膜、曝气系统和池体构成。在有氧条件下,污水与固着在填料表面的生物膜充分接触,通过生物降解作用去除污水中的有机物、营养盐等,使污水得到净化。分类结构型式由罐体、生物反应池和设备间组成的一体式结构。型号设备代号由企业代号、严寒地区地埋水处理设备的代号,设备日处理能力代号组合而成。设备防腐性能设备防腐性能应符合JB/T2932和JB/T4711的规定。电气安全要求电气设备应符合GB5226.1的规定。污水处理性能根据不同需求,污水处理出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要求。当设备出水作为城市杂用水回用时,其出水水质应符合GB/T18920的规定;当设备出水作为景观环境用回用时,其出水水质应符合GB/T18921的规定;当设备出水排放至一般纳水体时,其出水水质应符合GB89786的规定。
展开
收起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

引用: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