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4 454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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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
简介
经安徽省省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地方标准《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编号为DB34/ 4542—2023,实施时间为2024年4月1日。《标准》于10月16日正式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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