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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稳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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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6
简介
前言第一章项目概况及工作流程一、项目概况二、项目简介及实施背景三、项目征收单位四、工作流程五、技术路线第二章编制依据一、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二、遵循的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三、相关规划及政策文件四、其他资料第三章风险调查一、项目基本情况二、调查范围、对象及内容三、调查方法四、项目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可控性调查五、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诉求六、媒体舆情导向七、公开报道过的同类项目风险情况第十章附件第1页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银厚(2021)咨字第005号银川厚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第2页第3页第4页前言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于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规范和全面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定的《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规定:“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涉及征收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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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第一章项目概况及工作流程一、项目概况二、项目简介及实施背景三、项目征收单位四、工作流程五、技术路线第二章编制依据一、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二、遵循的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三、相关规划及政策文件四、其他资料第三章风险调查一、项目基本情况二、调查范围、对象及内容三、调查方法四、项目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可控性调查五、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诉求六、媒体舆情导向七、公开报道过的同类项目风险情况第十章附件第1页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银厚(2021)咨字第005号银川厚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第2页第3页第4页前言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于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规范和全面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定的《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规定:“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涉及征收拆迁、农民负担、国有企业改制、环境影响、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党政机关作出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12年8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2010年12月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0〕88号)要求: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对辖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总责,以企业改制、征收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在重大决策出台前或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前,必须先行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机制;2020年1月1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第5页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房屋征收项目已经完成相关手续并取得《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令第62号)、《吴忠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宁吴政发〔2012〕78号)等有关规定,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决定对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房屋实施征收。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征收范围为:红寺堡区第四中学、第三小学以西,太阳山路以东,大墩坑和新民小区交界巷道以北,排碱沟以南。本项目涉及660户被征收户,相关利益群体较为复杂。为构建当地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0〕88号)等文件,根据2020年1月1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红寺堡区人民政府本着“对有可能在较大范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等必须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的原则,特对本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第6页银川厚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接受项目单位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展开本项目的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工作,我司通过现场调查走访、电话访问、文献查阅等方式客观、公正的开展风险调查分析、风险识别、风险估计和判断等,并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建议,最后形成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第7页第一章项目概况及工作流程一、项目概况1.红寺堡区概况1.1区位概况红寺堡区位于宁夏中部,银川市西南约100千米,地处北纬37.10°—37.29°,东经105.45°—106.31°之间,东临盐池,西接中宁,南起同心,北与青铜峡市、吴忠市利通区、灵武市相连,东西长约80千米,南北宽约40千米,总土地面积1999.1平方公里。1.2行政区划和人口红寺堡区,前身为红寺堡开发区,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第二个市辖区。它是国家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宁夏扶贫扬黄灌溉工程(“1236”工程)的主战场,是全国最大的生态扶贫移民集中区,2009年9月经国务院批复设立吴忠市红寺堡区。2003年后期行政机构调整后,现设2镇3乡1个街道办事处,共计64个行政村。至2020年末,红寺堡区常住户数56661户,常住人口197604人,其中男性100959人,女性96645人;城镇人口79198人,城镇化率40.1%,相比2019年城镇化率提高5.8个百分点,乡村人口118406人,占比59.9%。1.3地理环境红寺堡区地形较为复杂,地貌类型多样。红寺堡区主要由罗山古洪积扇、红寺堡洪积冲积平原和黄河河谷平原构成,地形平坦开阔,整个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坡度1/50—1/150,灌区地面黄海高程为1125米—1145米。红寺堡区地处三山之间,属山间盆地区域,主第8页要由缓坡丘陵、风沙地、洪积平原及苦水河、甜水河河谷平原构成,东部为大罗山(主峰海拔2625米),南侧为烟筒山(主峰海拔1715米),北侧为牛首山(主峰海拔1775米),属于鄂尔多斯台地西南缘的缓坡丘陵地貌,区内沟谷发育良好,主要有红柳沟、单双阴沟等沟谷由东南向西北注入黄河。2.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概况新民小区位于红寺堡区城区东侧,占地面积约600余亩,目前共有宅基地660户,实际居住360余户,约1560余人。二、项目简介及实施背景1.项目名称: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项目地点及范围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征收范围:红寺堡区第四中学、第三小学以西,太阳山路以东,大墩坑和新民小区交界巷道以北,排碱沟以南。图1-1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房屋征收项目所在位置3.项目实施背景项目所在位置第9页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精神,响应“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的要求,有效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整合城市建设用地资源,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新民街道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实施棚户区改造。由于新民小区是红寺堡区开发建设初期建成的平房小区,遗留问题较多,问题成因复杂,基础设施缺失较多,居民出行不便。新民小区住户为红寺堡开发区综合市场拆迁安置、第二养殖场拆迁安置、八宝茶厂拆迁安置及中信养殖合作社拆迁安置居民,现因当时安置的人员类别复杂,宅基地面积不一,建造房屋不整齐划一,加之年久大多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新民小区现没有接通自来水,没有水冲式厕所,道路均为土沙路,小区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人居环境较差。2019年政府已棚改拆迁新民小区140余户,导致整个小区更加凌乱,管理难度增加。通过棚户区改造建设,将全面改善烂、危、旧住房条件;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改善脏、乱、差生活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改变低、弱、散城市现状。此次改造的意义重大:(1)此次红寺堡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体现了社会公平、公正。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经过棚户区改造,不仅可以改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而且还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资产,是针对棚户区改造中部分低保户、特困户收入不高、经济条件较差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施救助,确保这部分人群能够有房住,从而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公正。第10页(2)此次棚户区改造可以提升和完善红寺堡城市功能,改善城区落后面貌。棚户区改造首先要解决的是脏乱差面貌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通过改造,统筹考虑了服务配套和基础条件的改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变城市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使原来落后的城市面貌变为红寺堡区靓丽的风景。(3)此次棚户区改造可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集中连片棚户区的改造可以盘活土地资源存量,大限度提高出让收益、显化土地价值,同时可以较好地解决资金投入问题,使稀缺的土地资源得以再生和利用,进一步焕发老城区的生机和活力,提高了城市的管理水平。综上,本项目的实施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图1-2红寺堡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居住环境第11页三、项目征收单位本次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房屋征收项目的征收补偿安置主体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办事处负责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具体工作。红寺堡区发改、公安、财政、住建交通、民政、自然资源、纪检监察、司法、规划、审计、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四、工作流程图1-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第12页五、技术路线图1-4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技术路线第13页第二章编制依据一、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主席令第45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号);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10、《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19号);11、《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12、《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意见》(中办发[2004]33号);1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第14页(中发[2007]5号);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1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16、《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18、《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19、《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21、《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0〕88号);2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令第62号)。二、遵循的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3、《吴忠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吴政发〔2012〕78号);三、相关规划及政策文件1、《吴忠市红寺堡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第15页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吴忠市红寺堡区城市总体规划》;3、《红寺堡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四、其他资料1、《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12号;2、《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意见征求稿》;3、《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一阶段意见征求表;4、实地走访了解到的情况。第16页第三章风险调查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位置与范围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征收范围:红寺堡区第四中学、第三小学以西,太阳山路以东,大墩坑和新民小区交界巷道以北,排碱沟以南。二、调查范围、对象及内容1、调查范围本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的调查范围,应覆盖涉及所有利益相关者。本项目调查应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包括合理和不合理、现实与潜在的诉求等。凡是涉及利益相关者切身利益,可能产生负面影响或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事项,均纳入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调查范围。2、调查对象(1)本项目地块征收范围内现状及当地经济和社会调查;(2)本项目涉及被征收户;(3)纳入此次征收范围的项目地块周边的居民;(4)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第17页(5)项目所在地的媒体以及当地其他社会团体或组织;(6)类似项目及曾引发社会稳定性风险的同类项目。3、风险调查内容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项目特点,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房屋征收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1)项目现状调查(2)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可控性调查(3)公众参与情况调查(4)基层组织态度调查(5)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诉求调查(6)媒体舆论导向调查(7)公开报道过的类似项目风险情况调查三、调查方法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拟采用问卷调查法、访谈调查法、实地观察法、文献调查法等。为了更全面、客观的了解信息,有效的进行调查工作,针对不同的调查事项,采取不同的调查方法,细分如表3-1所示。表3-1主要采用的调查方法序号调查事项调查方法1拟实施项目自然和社会环境状况文献调查法、实地观察法2拟实施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文献调查法、实地观察法3公众参与情况问卷调查法、访谈调查法4基层组织态度访谈调查法第18页四、项目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可控性调查1、合法性分析1.1征收主体合法性分析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根据《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12号,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房屋征收项目的征收主体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符合征收主体要求。1.2征收决定合法性分析征收决定的合法性体现在该项目的决策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房屋征收项目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因此征收决定合法。1.3征收程序合法性分析征收程序的合法性体现在该项目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5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诉求问卷调查法、访谈调查法、文献调查法6媒体舆情导向文献调查法7公开报道过的同类项目风险情况献调查法第19页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房屋征收项目已通过《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12号的决定,原则同意对新民小区实施棚改征收。银川厚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接受项目单位委托,展开本项目的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工作。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办事处为项目的实施单位,已开展相应的征收调查工作。本项目具体征收程序完成情况见下表:表3-2征收程序合法性分析结果征收程序目前已完成情况备注时间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办事处实地踏勘及调查√截止目前,此项工作已进行2021年4-9月红寺堡区新民街道紫苑社区新民小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公告》2021年5月完成价格评估工作√新民街道紫苑社区新民小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完成2021年8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委托银川厚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截止目前,本项目正在进行报告编制2021年8-9月拟定论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意见征求稿》2021年9月拟定论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一阶段意见征求表2021年9月补偿方案听证和修改-截止目前,项目暂未涉及上述工作-落实征收补偿费用-截止目前,项目暂未涉及上述工作-第20页正式发布征收决定及公告-截止目前,项目暂未涉及上述工作-订立补偿协议-截止目前,项目暂未涉及上述工作-截止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时点,本次征收项目已完成项目征收范围确定、实地踏勘、评估机构选定、价格评估、方案讲解等工作,并发布《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意见征求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正在进行,征收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正在开展,方案修改、资金落实、正式征收公告发布及开展项目征收工作尚未开展,后续各项程序和手续建议征收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实施和办理。能确保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下,保证此次征收程序的合法性。1.4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吴忠市红寺堡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按照国家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部署,依据“拓空间、优格局、强设施、提品位”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建设,补齐城区公共卫生、人居环境、公共服务、市政设施、产业配套等方面的短板弱项,突出以绿荫城、以文化城、产城融合、人城和谐,塑造城市风貌。纲要指出要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推动旧城更新建设及房地产开发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全面落实城区管理智能响应、精准处置、精细管理,增强中心城区综合承载力。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房屋征收项目第21页符合《吴忠市红寺堡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相关要求。2、合理性分析2.1符合红寺堡区人民群众的当前利益新民小区为老旧平房小区,至今没有接通自来水,没有水冲式厕所,道路均为土沙路,每逢下雨道路积水严重,居民出入困难,新民街道和紫苑社区虽为民生做了一些相应的工作,但该小区公共服务设施仍然不完善,人居环境较差,人民居住条件急需改善,因此,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符合红寺堡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人民群众当前利益。2.2符合红寺堡区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可以改善目前脏乱差面貌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通过改造,统筹考虑了服务配套和基础条件的改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变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使原来落后的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因此,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可以提升和完善红寺堡区的城市功能,长久的改善城区落后面貌,符合红寺堡区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3、可行性分析3.1符合吴忠市红寺堡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吴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目标任务推进方案》,(方案)中指出推进措施:围绕城市发展内涵提升,积极顺应群众期盼,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农第22页村危窑危房改造,完成老旧小区改造47个,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加强公租房分配入住管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另外,集中连片棚户区的改造可以盘活土地资源存量,大限度提高出让收益、显化土地价值,同时可以较好地解决资金投入问题,使稀缺的土地资源得以再生和利用。因此,此次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符合吴忠市红寺堡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3.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红寺堡区城镇棚户区老旧危房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居住环境极差。我国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已经进行了很多年,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红寺堡区人民政府有类似的拆迁经验且新民小区2019年政府已棚改拆迁140余户,本次征收项目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制定了详细的安置方案,成立了推进各项工作的工作组,并聘用律师全程参与棚改工作。红寺堡区新民街道有一定的拆迁征收经验,该项目实施是必要的、可行的。3.3制订了具体、详实的方案和完善的配套措施在本项目前期调研阶段,红寺堡区人政府原则同意组成了工作小组,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办事处通过调研充分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针对这些制约因素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化解,制订了具体、详实的项目征收实施方案。预计于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棚第23页改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3.4征求了广大群众的意见针对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房屋征收项目,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办事处通过调研、讲解及发放《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意见征求稿》,征求了大部分群众的意见诉求。同时,银川厚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评估人员在接到本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委托后,为了解该项目涉及被征收户及周边群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对相关的机关单位、相关的利益群体、其他人员进行了走访,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对相关利益群体进行了问卷调查,征求了广大群众的意见。我公司于8月13日接到关于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委托,工作人员于当日到现场调查,调查过程中了解到该项目涉及的居民对征收补偿的标准了解较少,经与新民小区新民片区街道办事处沟通后,建议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给居民进行入户解释工作后我公司再介入调查。我公司工作人员于9月7日二次进入现场调查,现场问卷调查286户,电话访谈46户,收集到调查问卷332份。由于部分居民外出打工,不能进行现场调查;部分居民电话无法接通,对此类无法直接取得调查问卷的297户居民采用调取《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紫苑社区新民小区新民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一阶段意见征求表》的办法进行调查,总调查户数629户。其中,支持本次棚户区改造项目第24页的454户,占调查总数的72%;不支持本次棚户区改造项目的175户,占调查总数的28%,可见大部分相关群体对项目是支持的。4.可控性分析征收项目的决策是否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会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较大规模上访、重大社会治安问题,负面舆论过激等问题;对评估出的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警措施和应急预案及化解的对策措施。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对本项目的征收补偿工作高度重视,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组成了信息调查及意见征集组、房屋土地来源核查组、遗留问题处置组、棚改安置工作组、法律服务组、审计检查组、政策宣传及信访维稳组等7个工作小组,对被涉及到征收的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访谈,积极与对征收事项持有质疑或者不满的人员进行沟通、安抚工作。同时,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居民经济水平,为区域经济带来良好的发展。因此当地居民对本项目的实施给予了绝大部分的支持,但由于居住居民较多,利益关系复杂,目前仍有部分居民对此次棚改项目持反对意见,对此类人员一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避免由于个别人引发群体性事件。结合此项目主要的风险点,如征收补偿资金不足、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程序和方案不合理、特殊土地和建筑物的征收征用及安置房源不能及时交付等风险都可能产生对项目的不利影响,我公司已结合本项目的风险点,给出所对应的防范与化解措施,对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了一定的风险控制。第25页4.1做好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措施,避免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意炒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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