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161-202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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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3
简介
HJ 1161-202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笔的标准发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标志产品笔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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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标志产品笔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学习、办公或绘画等用途的自来水笔类、圆珠笔类、铅笔类(含活动铅笔)、记号笔类等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用途的毛笔、粉笔等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18581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33372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T18455 包装回收标志GB/T22048 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GB/T22788 玩具及儿童用品材料中总铅含量的测定GB/T23993 水性涂料中甲醛含量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T26125 电子电器产品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GB/T26395 水性烟包凹印油墨GB/T37853 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GB/T38608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测定方法HJ37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HJ254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HJ254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印油墨QB/T2992.1 笔类产品术语第 1 部分:自来水笔QB/T2992.2 笔类产品术语第 2 部分:圆珠笔QB/T2992.3 笔类产品术语第 3 部分:铅笔QB/T2992.4 笔类产品术语第 4 部分:活动铅笔QB/T2992.5 笔类产品术语第 5 部分:记号笔SN/T1877.2 塑料原料及其制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方法SN/T1877.4 橡胶及其制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方法EN71-3:2019 玩具安全第 3 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SafetyoftoysPart3:Migrationofcertainelements)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自来水笔 fountainpen具有蓄贮书写墨水装置和点有铱粒的金属笔尖,应用毛细原理书写的笔。[来源:QB/T2992.1-2008,2.1.1]3.2圆珠笔 ballpen通过笔或笔芯前端的球珠滚动带出书写介质的笔。[来源:QB/T2992.2-2008,2.1.2]3.3铅笔 pencil用木材、纸或塑料等软质材料制成的笔杆中固定铅芯的手持书写工具,它能承受书写中的力。[来源:QB/T2992.3-2008,2.1]3.4活动铅笔 mechanicalpencil能夹持并输出铅芯,用于书写或制图的手持书写工具。[来源:QB/T2992.4-2008,2.1]3.5记号笔 markingpen;marker用塑料、纤维等高分子材料制成笔头,可在纸张、木材、金属、塑料、搪瓷、陶瓷等一种或多种材料上做记号或标志的笔。[来源:QB/T2992.5-2008,2.1.1]3.6共聚物 copolymer由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体共同参加聚合反应,所形成的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体单元的聚合物。3.7储水芯式 reservoirtype以纤维储水芯储存墨水的结构形式。[来源:QB/T2992.5-2008,2.2.1]3.8墨水残留率 inkresiduerate笔中墨水的残留量与装载量的质量百分比。4 基本要求4.1 产品应符合相应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的要求。4.2 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4.3 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清洁生产。5 技术内容5.1 产品原辅材料及生产过程要求5.1.1 染料和着色剂原辅材料中不应添加可分解成附录A 所列有害芳香胺的染料,不应添加附录B 所列的着色剂。5.1.2 零部件材料5.1.2.1 产品可拆分塑料部件应为单一材质或共聚物。5.1.2.2 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宜采用可再生材料或生物质材料等环境材料。5.1.2.3 不应使用含卤素的材料。5.1.2.4 木材应符合可持续森林标准要求,进口木材应符合国家木材贸易进出口的相关要求。5.1.3 书写墨水和油墨5.1.3.1 不应添加卤代烃、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s)以及附录C 所列的乙二醇醚类物质。5.1.3.2 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表 1 的要求。表 1 书写墨水和油墨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有害物质书写墨水和油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25甲醇/%≤0.3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量/(mg/kg)≤100游离甲醛/(mg/kg)≤5005.1.4 胶粘剂5.1.4.1 水基型胶粘剂中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 HJ2541 中水基型建筑用胶粘剂要求。5.1.4.2 溶剂型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符合 GB33372 中溶剂型胶粘剂 VOCs 含量限量要求,其他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 HJ2541 中溶剂型建筑用胶粘剂要求。5.1.5 表面处理5.1.5.1 胶印油墨应符合 HJ2542 的要求,凹印、柔印及丝印油墨应符合HJ371 的要求。5.1.5.2 应使用无氰电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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