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

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396
1
2021-06-30
简介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名称: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发布机构: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字号:冀政办字〔2021〕77号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2日主题词: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2021年06月22日【字体:大中小】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6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精神,推动我省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文档内容部分截取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名称: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发布机构: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字号:冀政办字〔2021〕77号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2日主题词: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2021年06月22日【字体:大中小】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6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精神,推动我省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规划引导,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我省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合理停车需求,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区分基本停车需求和出行停车需求,合理规划城市停车设施。加强商业区、办公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设施布局、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府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保障,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坚持“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建管并重、集约发展。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停车资源开放共享,发挥停车设施效能。改革创新、支撑保障。创新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支撑,推进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提升城市停车设施智能化服务水平。(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我省城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临时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系统,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停车资源有效利用,停车设施智能高效,城市停车规范有序,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出行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其中,2021年全省城市(含县城)新增公共停车位20万个以上。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加快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一)完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要积极做好城市停车普查,摸清停车资源底数,建立城市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区分城市中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按照《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和《城市停车规划规范》,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科学编制和完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明确目标、规模和建设时序。(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二)有效保障基本停车需求。新建居住社区要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配建停车位。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等改造时,要考虑扩建新建停车设施。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车综合解决方案。兼顾业主和相关方利益,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优化小区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在保障道路通行的前提下,科学划定允许居民在夜间停车的路段、时段,合理利用道路资源缓解城市小区居民夜间停车需求。加大公交场站配建力度,保障公交车辆停放,基本消除公交车夜间占道停车。(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三)合理满足出行停车需求。根据《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合理确定各类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指标,新建项目要配足停车设施。在学校、医院、办公楼、商业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结合公共交通发展情况和周边区域交通条件,区分不同时长停车需要,综合采取资源共享、价格调节、临时停车等措施,合理确定停车设施规模。公共交通发达区域,应合理控制停车设施建设规模,完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在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前提下,统筹路内停车泊位总量,合理施划路内停车泊位,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展开
收起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

引用: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