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 《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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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1
简介
3月19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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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深圳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4月18日,期间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或建议通过深圳生态环境网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附件: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3月19日全文如下:第一章开启美丽中国典范建设新征程“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圳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第一阶段发展目标的五年,是牢牢抓住重大战略机遇、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向新台阶的关键五年。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第一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就“十三五”时期,深圳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毫不动摇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十三五”确定的目标任务。“十三五”时期是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为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中国典范奠定了坚实基础。第二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挑战与机遇尽管“十三五”期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对照美丽中国典范建设的目标,对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全市生态环境改善成效还不稳固,与市民期盼的“美丽深圳”仍有差距。随着城市规模继续扩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将逼近上限,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层次矛盾没有根本改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之际,国家又赋予深圳新的使命,为深圳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新机遇。第二章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抢抓“双区”建设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奠定坚实基础。第二节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取得显著进展,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深度融合的绿色发展路径基本确立,建成“近者悦、远者来”的生态之城。第三章加快绿色发展转型,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加速绿色产业培育发展,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应用,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第一节加速绿色产业培育发展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发展。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支持企业开展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全面推动绿色制造水平提升。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制造业深度结合,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持续推动服装、家具、印刷等传统行业改造升级,在重点行业推行“一行一策”,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环境治理水平。严格实施“双超双有”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淘汰高消耗、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和设备。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低碳、海洋经济等产业,打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新引擎。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提升新型显示器、人工智能、智能装备制造三大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竞争力,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围绕新能源汽车、可再生能源、高效储能等生态环保核心业态、关联业态,实施生态环保产业倍增发展计划,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和典型示范企业。着力提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加大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应用力度。大力推进废物智能处置系统、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络、智慧环保监管系统等新型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有效投资。培育发展节能和环境服务业,进一步支持生态环境修复、绿色认证、环境物联网等新兴环保服务业发展,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建设,推动先进环保技术及服务应用示范。第二节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应用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主体动力机制。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绿色技术创新活力,推进“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强化对重点领域绿色技术创新支持,鼓励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新能源、节水节能、污染减排、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领域以应用为导向的研发活动。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鼓励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组建创新载体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载体服务企业创新、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制定发布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引导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方向。建立和完善绿色低碳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机制,加强财政、税收、金融等对低碳技术应用或低碳项目建设的政策支持,加强技术集成和示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第三节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推广国家绿色金融标准,支持制定国家绿色金融标准配套制度或者补充性地方绿色金融标准。建立健全绿色投资评估制度,推动金融机构对投资项目主体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报告进行评估,对其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和投资项目环境效益进行评价。稳步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实施绿色保险保费补贴,完善绿色保险增信机制。创新绿色金融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绿色信贷品种,创新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绿色生产、绿色建筑等绿色信贷品种。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开展绿色建筑质量保险、绿色产业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以及其他绿色保险业务。支持信托金融机构采用多种方式和形式,为绿色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鼓励金融租赁机构开展绿色资产、大型成套设备等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支持企业绿色运营。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环境权益抵押和质押融资业务。推动建立绿色综合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绿色金融相关的投融产品和服务,为绿色企业和行业提供融资便利。第四节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生态资源价值实现机制。实施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制度,健全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方法体系,扩大GEP核算范围,探索GEP核算应用路径。建立生态产品市场定价、信用、转化和交易体系,探索沙滩资源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健全自然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重要生态空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创新高度城市化地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新模式,推行耕地分类分级管理,推动农用地复合利用,发展多功能复合的现代都市农业。第五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创新推动低碳试点示范。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深圳国家气候投融资促进中心和国家自主贡献项目库。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深化碳交易在交通、建筑等领域的协同减排作用,有序扩大市场覆盖范围。研究建立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涵盖核证减排量交易机制和绿色积分商业激励机制的“碳普惠”制度,引导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积极践行绿色低碳行为。大力推进区域、社区、园区、企业等各类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鼓励基础较好的城区开展碳达峰试点、碳中和试点和碳汇试点。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大对现有基础实施的维护或改造,提升电力、交通、通讯等关键生命线系统的气候防护能力,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气象风险预警管控和应急联动,建设支撑适应气候变化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保护、恢复和改善土地、海洋等资源管理的方式,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的气候韧性和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系统固碳功能,提升各类自然资源碳汇水平。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发布时间:2021-03-1913:26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深圳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4月18日,期间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或建议通过深圳生态环境网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附件: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3月19日全文如下:第一章开启美丽中国典范建设新征程“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圳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第一阶段发展目标的五年,是牢牢抓住重大战略机遇、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向新台阶的关键五年。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第一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就“十三五”时期,深圳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毫不动摇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十三五”确定的目标任务。“十三五”时期是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为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中国典范奠定了坚实基础。第二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挑战与机遇尽管“十三五”期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对照美丽中国典范建设的目标,对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全市生态环境改善成效还不稳固,与市民期盼的“美丽深圳”仍有差距。随着城市规模继续扩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将逼近上限,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层次矛盾没有根本改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之际,国家又赋予深圳新的使命,为深圳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新机遇。第二章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抢抓“双区”建设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奠定坚实基础。第二节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取得显著进展,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深度融合的绿色发展路径基本确立,建成“近者悦、远者来”的生态之城。第三章加快绿色发展转型,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加速绿色产业培育发展,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应用,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第一节加速绿色产业培育发展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发展。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支持企业开展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全面推动绿色制造水平提升。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制造业深度结合,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持续推动服装、家具、印刷等传统行业改造升级,在重点行业推行“一行一策”,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环境治理水平。严格实施“双超双有”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淘汰高消耗、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和设备。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低碳、海洋经济等产业,打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新引擎。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提升新型显示器、人工智能、智能装备制造三大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竞争力,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围绕新能源汽车、可再生能源、高效储能等生态环保核心业态、关联业态,实施生态环保产业倍增发展计划,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和典型示范企业。着力提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加大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应用力度。大力推进废物智能处置系统、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络、智慧环保监管系统等新型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有效投资。培育发展节能和环境服务业,进一步支持生态环境修复、绿色认证、环境物联网等新兴环保服务业发展,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建设,推动先进环保技术及服务应用示范。第二节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应用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主体动力机制。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绿色技术创新活力,推进“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强化对重点领域绿色技术创新支持,鼓励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新能源、节水节能、污染减排、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领域以应用为导向的研发活动。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鼓励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组建创新载体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载体服务企业创新、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制定发布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引导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方向。建立和完善绿色低碳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机制,加强财政、税收、金融等对低碳技术应用或低碳项目建设的政策支持,加强技术集成和示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第三节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推广国家绿色金融标准,支持制定国家绿色金融标准配套制度或者补充性地方绿色金融标准。建立健全绿色投资评估制度,推动金融机构对投资项目主体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报告进行评估,对其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和投资项目环境效益进行评价。稳步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实施绿色保险保费补贴,完善绿色保险增信机制。创新绿色金融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绿色信贷品种,创新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绿色生产、绿色建筑等绿色信贷品种。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开展绿色建筑质量保险、绿色产业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以及其他绿色保险业务。支持信托金融机构采用多种方式和形式,为绿色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鼓励金融租赁机构开展绿色资产、大型成套设备等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支持企业绿色运营。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环境权益抵押和质押融资业务。推动建立绿色综合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绿色金融相关的投融产品和服务,为绿色企业和行业提供融资便利。第四节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生态资源价值实现机制。实施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制度,健全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方法体系,扩大GEP核算范围,探索GEP核算应用路径。建立生态产品市场定价、信用、转化和交易体系,探索沙滩资源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健全自然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重要生态空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创新高度城市化地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新模式,推行耕地分类分级管理,推动农用地复合利用,发展多功能复合的现代都市农业。第五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创新推动低碳试点示范。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深圳国家气候投融资促进中心和国家自主贡献项目库。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深化碳交易在交通、建筑等领域的协同减排作用,有序扩大市场覆盖范围。研究建立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涵盖核证减排量交易机制和绿色积分商业激励机制的“碳普惠”制度,引导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积极践行绿色低碳行为。大力推进区域、社区、园区、企业等各类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鼓励基础较好的城区开展碳达峰试点、碳中和试点和碳汇试点。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大对现有基础实施的维护或改造,提升电力、交通、通讯等关键生命线系统的气候防护能力,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气象风险预警管控和应急联动,建设支撑适应气候变化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保护、恢复和改善土地、海洋等资源管理的方式,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的气候韧性和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系统固碳功能,提升各类自然资源碳汇水平。第七章强化生态保护监管,筑牢生态安全格局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推进绿色空间开发,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筑牢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第一节统筹推进绿色空间开发统筹城市空间合理利用。以自然生态为城市建设发展基底,依据生态格局统筹生产生活布局,加强自然生态用地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以国土空间规划为抓手,统筹引导城市空间管控和合理利用,优化“一核多心网络化”的组团式空间结构。将绿色发展理念应用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着力推动重点区域绿色开发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空间保护与开发典范。稳固生态安全格局。完善全域生态空间结构,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实施“山海连城”计划,构建通山达海的生态廊道网络系统。推进绿道、碧道、森林步道、滨海生态景观带建设,推动“蓝绿空间”形成有机整体。合理设计城市通风廊道,构建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区域空间格局,扩大生态环境容量。在城市开发边界外划定生态单元和农业单元,实施自然生态空间精细化管理。强化空间开发环境管控。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开展重大产业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改革试点。第二节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修复。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调查,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科学确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体系和主要任务。按照系统修复、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的原则,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要素,实施重大系统性生态修复工程和重要生态廊道节点修复工程,推进区域绿地、河湖水系、退化湿地生态修复。提升绿地生态服务功能。推进各级公园建设,持续打造“公园之城”,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城郊生态绿地、绿化隔离地等建设,构建高质量城市绿色空间体系,形成可达、亲民的绿色开敞空间,建成国际一流的生态园林城市。加快推进公共绿地和公共设施复合用地建设,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增补微型绿色空间,多方位、多途径增加城市可视绿量。第三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建设并定期更新野生动植物与重要物种栖息地、原生境数据库,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定期开展全市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评估重点物种受威胁状况,识别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区域,发布深圳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强化现有博物馆、展览馆等自然科普能力建设,推动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民参与机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编制深圳市重点保护动植物名录,建立受威胁物种及珍稀濒危物种调查监测网络,纳入全市生态监测体系。制定受威胁物种保育计划并开展保育工作,加强对深圳特有种和极小种群的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适当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与野外放归。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重要生态廊道建设和重点物种栖息地、原生境的保护与修复。推进遗传多样性保护管理。加强野生动植物遗传资源数据库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建立本地物种和特有种标本和基因库,开展生物遗传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相关信息的调查、登记和数据库建设,加强物种遗传资源数据的集中管理与共享。第八章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农村农业环境治理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治,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深化农村农业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乡村生态环境改善,助力乡村生态振兴。第一节推进土壤安全利用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等制度,依法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污染防治要求。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持续推进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与整治,建立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严控土壤和地下水新增污染。健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机制。实施建设用地分用途管理,健全建设用地土地规划、出让、用途变更、转让、收回、续期等全生命周期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在土地流转政策中落实土壤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探索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安全利用、治理修复、强化监管等综合防治模式。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制度,健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更新机制。加强农用地重点地块监测,健全耕地土壤污染预防、安全利用、风险管控制度。建立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有偿回收处置网络体系,推动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加强农用地白色污染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方法研究,探索构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技术体系。针对可能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潜在风险地块,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源解析,加强潜在风险地块土壤、地下水及周边水库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取风险管控措施,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第二节强化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地下水环境分区管控。完成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形成地下水污染分区、分类防控体系,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及污染源分类监管措施。严格执行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划分方案,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建立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全市地下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强化地下水污染源监管。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加强地下水考核点位污染溯源解析,持续推进工业集聚区、加油站、高尔夫球场及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加强地下水重点污染源监管力度,探索城市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模式,强化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推动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开展地表水、海水与地下水交互影响研究;加强管网维护和管养,减少管网下渗污染地下水;加强农业灌溉用水监测监管,有效降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输入。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中同步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定期公布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开展修复试点。第三节加强农村农业环境治理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继续推动化肥农药施用减量增效,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完善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利用制度,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优先开展就地还田。强化农田退水生态治理及监管,减少化肥农药流失,控磷降氮,严防种植业面源污染。推进畜禽养殖规范化建设。以深汕特别合作区为重点,结合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动物检疫、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实际情况,分类指导,对非禁养区畜禽养殖依法依规进行整改、清退等,规范畜禽养殖管理。发展生态养殖模式,实现粪污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持续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推动落实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和隔离防护建设。完善村庄垃圾收集点建设,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鼓励开展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第九章强化全过程管控,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全面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全力保障健康安全的人居环境。第一节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能力。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完善分类体系建设,高标准推进厨余垃圾及其他各类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玻金塑纸、废旧织物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机制及监管体系,构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废弃产品逆向回收利用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及飞灰无害化处置设施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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