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66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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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3
简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条文,保障环境噪声监测工作有序开展,统一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点位编码,有关部门制定了《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编码规则》,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点位编码方法和编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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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编码规则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点位编码方法和编码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环境噪声信息的采集、交换、加工、使用及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的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7027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GB/T1519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HJ640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根据HJ640,也称例行监测,是指为掌握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环境保护部门所开展的区域声环境监测、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和功能区声环境监测(分别简称:区域监测、道路交通监测和功能区监测)。3.2功能区根据GB3096与GB/T15190所划分的城市各类环境噪声适用区。3.3环境噪声监测点位为开展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根据HJ640(《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所设置的各类噪声监测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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