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无机化学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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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6
简介
根据《关于开展 2018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任务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无机化学》的总体任务要求,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无机化学》的制订任务及相关技术性工作,无机化学工业是重要的基础原料、材料工业,不但传统支柱产业大量应用无机化学原料产品,同时也是高新产业等基础原材料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无机化学工业处于由大到强的转变时期,行业已经具备相当规模和基础,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品种大体配套、基本可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水平提高的工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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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办科技函〔2018〕225号),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的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任务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无机化学》的总体任务要求,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无机化学》的制订任务及相关技术性工作,该项目的编号为2018-13。1.2工作过程2018年1月,成立了标准编制组。2018年1月12日,编制组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重点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启动会,编制组汇报了工作思路。2018年1月,编制组赴江苏省调研多家无机化学企业。2018年2—4月,编制组查阅了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通过查阅有关无机化学工业生产工艺的相关文献资料,总结无机化学工业制造工艺,编制完成《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无机化学》初稿及开题报告。2018年8月,编制组在北京举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无机化学》标准开题论证会。专家组通过该标准的开题论证,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和建议:1.标准名称调整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无机化学工业》;2.进一步深入调研,掌握无机化学工业排污单位生产及产排污现状;3.加强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无机化学工业》的关联。2018年10月,编制组制作了网页版调查问卷,通过无机盐协会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对部分无机化学工业企业发放了网页版调查问卷。2018年12月,编制组赴贵州、湖北、辽宁等省调研多家无机化学企业。2019年1月,编制组在北京举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无机化学工业》征求意见技术审查会。22标准制订的必要性分析2.1开展自行监测是排污单位应尽的责任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明确提出:“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第五十五条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对其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无机化学工业是重要的基础原料、材料工业,不但传统支柱产业大量应用无机化学原料产品,同时也是高新产业等基础原材料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无机化学工业处于由大到强的转变时期,行业已经具备相当规模和基础,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品种大体配套、基本可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水平提高的工业体系。无机化学(包括无机酸、无机碱、无机盐)行业尚无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对数量庞大、工艺复杂的无机化学企业来说,亟须制定无机化学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指导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制订,规范无机化学企业的自行监测。2.2自行监测是无机化学行业排污许可证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是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的指导性技术文件,用于规范各地对企业自行监测要求,指导企业自行监测活动。地方政府在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应参照相应的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对企业自行监测提出明确要求,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进行载明,依托排污许可制度实施。因此,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是排污许可制度的主要技术支撑文件。监测结果是评价排污单位治污效果、排污状况、对环境质量状况影响的重要依据,是支撑排污单位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在污染源达标状况判定、排放量核算等方面都需要有监测数据的支撑。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是获得有效监测数据的重要途径之一。32.3相关标准规范对监测方案编制技术规定不够全面我国涉及无机化学工业监测要求的标准规范,包括污染物排放标准、竣工验收技术规范、环评导则、污染防治技术指南等。相关标准规范从不同角度对监测指标、监测技术提出要求,但也存在覆盖不够全面的问题。监测频次是监测方案的核心内容,现有标准规范对监测频次规定不全,《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仅规定了无机化学工业监测指标及限值,未涉及污染物指标的监测频次。《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1—2010)中仅规定了硝酸工业监测指标及限值,未涉及污染物指标的监测频次。《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中仅规定了硫酸工业监测指标及限值,未涉及污染物指标的监测频次。《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中仅规定了纯碱工业监测指标及限值,未涉及污染物指标的监测频次。《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仅规定要对建设项目提出监测计划要求,缺少具体内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监测频次提出部分要求,但是作为规范性管理文件,规定的相对笼统,无法满足种类繁多的无机化学工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编制的要求。2.4无机化学工业企业自行监测开展范围不够广泛长期以来我国的环境管理方式主要以监督性监测管理为主,自行监测起步时间不长。《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实施,有力推动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但是在调研过程中发现:无机化学工业企业数量巨大,中小规模居多,少数开展自行监测及监测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2.5国内无机化学工业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相对滞后根据2015年环境统计年报显示,全国重点工业企业为161598家,其中化学原料和制品业企业约占1.3万家,在调查统计的41个行业中,化学原料和制品业的废水排放量及主要污染物指标排放量均位居前位。开展自行监测的429家无机化学企业中,废水自动监测指标主要为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3项的企业数量占总数的78%,手工监测指标包括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硫化物、总氮、总磷、挥发酚、氰化物、磷酸盐、重金属等,监测指标为4~8项的企业数量占总数的56%,其中总氮、总磷的监测率不足50%。废气监测的是企业自备锅炉、车间及生产工艺外排废气的排气筒。自动监测指标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3项的企业数量占总数的58%;手工监测指标为汞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氯化氢、硫酸雾、重金属等,监测指标为4~8项的企业数量占总数的62%。43国外无机化学工业企业自行监测相关规定3.1美国无机化学工业企业自行监测开展的依据原则美国实施的是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制度,监测与报告是排污许可证文本中的重要内容。以NPDES排污许可为例,该许可是1972年美国《清洁水法》规定建立的排污许可证计划,称为“国家消除污染排放制度”(NPDES),授权美国环保局(USEPA)在全国实施,至今已有近40年历史。许可证文本由专门的技术人员、许可证编写者设计,包括个体许可证和一般许可证2大类,所有许可证的文本都包括首页、排放限值、监测与报告、特殊规定、标准规定等5方面的内容,其中针对企业具体情况设定的排放限值是许可证制度的核心内容,每项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根据每个源的具体情况确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由许可证编写者根据排污单位提供的产品、原辅材料、排污口历史分析测试数据等,结合专业判断有针对性地设计,没有统一性的规定,设计思路在《美国NPDES许可证编写者指南》中有详细介绍。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需要对本单位的排放状况进行分析,根据生产工艺和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结合废水分析测试,确定各排污口排放的污染物。污染物分为常规污染物、非常规污染物和有毒有害污染物3类。常规污染物包括5种(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悬浮固体、粪大肠菌群、pH值、油和油脂);有毒有害污染物参照《清洁水法》列出的有毒物质目录,包括126种重金属和人造有机化合物;非常规污染物指无法归类到上述2种类的污染物(包括氨、氮、磷、化学需氧量、废水综合毒性等)。2007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报告中对经合组织的成员国企业提出了自行监测的要求,指出企业自行监测并公开环境信息可以督促企业履行环境责任、优化政府监管职能。报告中还提到企业应首先制定监测方案以供环保部门审核,并配备相应的人员、技术和设施开展自行监测。企业自行监测和委托其他机构监测都是可取的方案。3.2欧盟排污许可证制度中对自行监测的要求欧洲工业排放与污染防控一体化指令。2010年,欧盟将有关工业排放的七则指令整合升级为一则指令,即《工业排放指令》,该指令明确提出“自2011年1月起实施,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整个欧盟范围内各种工业源的污染,涉及能源产业、金属生产和加工、采矿、化工、废物处理等多个行业,在规定行业内的企业项目需获得有关机构发放的综合许可证后方可开工运行”。指令中“第一章通用条款”对“环境监督”进行了定义:“指合格的权威机构或其代表为了检查设备是否符合许可证条款并促进合规性,并且在必要时为了监测设备对环境的影响而采取的各项行动。”其中包括实地考察、排放监督、内部报告和后续文件检查、自5我监测确认、技术检查以及相关设备环境管理检查等。通过该条款,对欧盟企业的自行监测确定了法律地位。另外,在许可证发放的相关条款中明确了“各成员国应当保证许可证包含所有必要的措施使得许可证持有者遵守规定”,包括“适当的排放监管要求”;并且在第二章第十六条提出了“环境监测要求”的基本原则。欧盟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体系。为了预防或减少工业污染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1996年欧盟在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指令(IPPC96/61/EC)中提出要建立欧盟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体系,并组织编制了30多个领域的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IPPC指令提供了一种全面控制工业污染排放的管理方法,对工业污染排放设施实施许可证管理,发放许可证必须满足最低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限值应基于污染综合防治的最佳可行技术(BAT)确定,并在工艺设计和排放控制方面推广使用BAT技术。3.3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东欧、高加索、中亚地区环境自行监测技术导则》2007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报告“TechnicalGuideonEnvironmentalSelf-monitoringinCountriesofEasternEurope,Caucasus,andCentralAsia”(《东欧、高加索、中亚地区环境自行监测技术导则》)中提到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在该组织部分成员国内有着相当长的历史,部分大型企业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就已经建立了自行监测制度,该导则对其成员国内企业的自行监测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认为要求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并报告是促使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重要方式,能够使有限的政府监管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并促进环境信息公开。该导则指出企业应当制定自行监测草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适当时候应该审查此方案,可以接受或否决此方案并要求对该方案进行修订。企业必须保证必要的技术力量、监测设备来保证监测方案所要求的自行监测活动,也可以由企业负责采样,由外部的实验室负责分析样品,在东欧、高加索、中亚等地区,企业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监测或者选择一个企业的监测实验室承担周边几个企业的自行监测是比较合适的方案。关于自行监测的类型,该导则指出自行监测主要包括过程监测、排放监测、影响监测。其中,过程监测方案由企业自行决定,排放监测和影响监测方案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定。对于影响监测,并不要求所有企业都开展,而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4无机化学工业企业生产及污染物排放状况分析4.1定义及产品分类4.1.1基本定义无机化学工业inorganicchemicalindustry6以天然资源、工业品及工业副产物为原料生产无机酸、无机碱、无机盐、氧化物、氢氧化物、过氧化物及单质化工产品的工业。主要包括:无机酸、无机碱、涉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工业、无机氰化物工业、硫化合物和硫酸盐工业、卤素及其化合物工业、硼化合物及硼酸盐工业、硅化合物及硅酸盐工业、钙化合物和钙盐工业、镁化合物及镁盐工业、过氧化物工业及金属钾(钠)工业等。本标准不包括无机农药、无机涂料和颜料、磷肥、氮肥、钾肥、有色金属等无机化合物制造工业。4.1.2产品分类本标准中的产品分类,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设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中除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之外的无机酸制造、无机碱制造、无机盐制造和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具体产品分类见表1。表1无机化学工业产品分类序号产品分类产品小类1无机酸硫酸、硝酸、盐酸、氯磺酸、磷酸、多磷酸、硼酸、氢氰酸、氟酸、氯化酸、碘酸、氢硫酸、氢溴酸、钨酸、硅酸、硒酸、砷酸、钼酸、偏钛酸、氯铀酸、偏硒酸、溴酸、辛酸亚锡、其他无机酸2无机碱烧碱、纯碱、碳酸氢钠、碳酸钾、碳酸氢钾、金属氢氧化物3无机盐非金属卤化物及硫化物、金属硫化物及硫酸盐、金属硝酸盐、亚硝酸盐、金属氧化物酸盐、金属过氧化物酸盐、磷化物、金属磷酸盐、氟化物及其盐、氯化物及其盐、氯氧化物及氢氧基氯化物、溴化物及其盐、碘化物及其盐、氰化物、氧氰化物及氰络合物、硅化物、硅酸盐、硼化物、硼酸盐、过硼酸盐、碳化物及碳酸盐、贵金属化合物、氢化物、氮化物、叠氮化物、其他无机盐4其他基础化学原料非金属无机氧化物、过氧化氢、金属氧化物、金属过氧化物、超氧化物、硫磺、磷、非金属基础化学品、其他基础化学原料4.1.3无机重金属化合物工业概况指以钡、锶、铬、锌、锰、镍、钼、铜、铅、镉、锡、汞、钴、锑、锆和银等重金属元素矿物、单质及含重金属物料为原料生产的各类无机重金属化合物的工业。其中包括:(1)铬及其铬化合物工业铬化合物主要包括重铬酸盐(重铬酸钠、重铬酸钾、重铬酸铵等)、铬酸盐(铬酸钠、铬酸铅、铬酸锶、铬酸钡、铬酸钾、铬酸钙等)、氧化物(氧化铬、铬酸酐等)、复盐(硫酸铬钾等)、铬盐(硝酸铬、碱式硫酸铬及金属铬等)。铬化合物中以重铬酸钠、铬酸酐、氧化铬和碱式硫酸铬四种产品最多。铬酸钠、重铬酸钠又是铬化合物中最基本的产品,众多7铬化合物和金属铬大多直接或间接由铬酸钠和重铬酸钠制得。重铬酸钠生产是造成铬污染的源头,生产过程污染严重、对环境影响大。我国基础铬化合物生产企业主要分布于西北、西南、中南、华北、东北等地区。(2)钡盐工业钡盐系列主要产品有碳酸钡、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钛酸钡等。碳酸钡是钡行业基础产品,其他是下游产品,碳酸钡占钡系列总产量的65%左右。我国钡盐系列产品生产企业30多家,主要分布于贵州、湖北、陕西、山东、湖南、山西、河北、广西等省区。我国钡盐产品多以初级产品为主,大宗产品多,高档产品少,产品结构不合理,与国际存在较大的差距,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任务重。(3)锶盐工业锶盐系列主要包括碳酸锶、硝酸锶、磷酸锶、钛酸锶、氢氧化锶、氯化锶、氟化锶、氧化锶及其精加工产品。主要原料是天青石(占90%以上),其余为菱锶矿、含锶盐卤、其他金属共生矿等。碳酸锶是锶盐系列产品中最大的品种,是其他锶盐产品的原料,其产能约占锶盐系列产品的90%。生产企业10多家,其中重庆红蝶、河北辛集、河北正定是行业中大型企业。(4)锌化合物工业锌化合物主要包括碱式碳酸锌、氯化锌、氧化锌晶须、硝酸锌、七水硫酸锌、一水硫酸锌、饲料级硫酸锌、连二亚硫酸锌、氧化锌、活性氧化锌、磷化锌、磷酸锌、氟硅酸锌、硼酸锌等产品。其中产量最大的是氧化锌和氯化锌,占锌及其化合物总产量的85%以上。生产企业约300家,主要集中分布于华东、中南和东北地区,三地产能约占全国总产能的80%。(5)锰化合物工业锰化合物主要包括:四水氯化锰、无水氯化锰、二氧化锰、一氧化锰、四氧化三锰、碳酸锰、硝酸锰、硫酸锰、高锰酸钾、酸式磷酸锰、硼酸锰等。中国是世界最大的锰系产品的生产、消费和出口国。二氧化锰、四氧化三锰、高锰酸钾、硫酸锰等产品的产能和产量均居世界第一,生产企业100多家,主要分布区域是广西、重庆、湖南和贵州,其中广西约占全国的30%。2012年我国锰化合物出口量为19万吨,进口量2.1万吨,其中二氧化锰出口量最大,达6万吨。未来锰化合物产业将会呈现产品优化、产能集中,产量上升缓慢的趋势。(6)镍化合物工业8镍化合物主要包括碳酸镍、碱式碳酸镍、氯化镍、硝酸镍、硫酸镍、硫酸镍铵、一氧化镍、三氧化二镍、氟化镍等产品,其中产能和产量最大的是硫酸镍和氯化镍,镍化合物主要生产企业50多家,主要集中于吉林、甘肃等镍矿产地,两地硫酸镍产能约占全国总产能的70%。我国镍矿资源相对缺乏,资源远远不能满足国内消费日益增长的需求,每年需要从国外大量进口。随着国际镍矿价格提升,部分企业将面临原料短缺,无法正常生产,关停状态。(7)钼化合物工业钼化合物主要包括六氟化钼、钼酸、磷酸钼、钼酸铵、钼酸钡、钼酸钠、二硫化钼、锂基酯二硫化钼、二硫化钼(蜡笔、油剂、粉剂)、工业三氧化钼等,其中产量最大的是钼酸铵和钼酸钠,钼化合物生产企业近100家,主要分布在陕西、河南、浙江、江苏等省份,四省产能和产量约占全国总产能的85%。钼酸铵及其他钼酸盐进出口量很少。(8)铜化合物工业铜化合物主要包括碱式碳酸铜、氯化亚铜、氯氧化铜、硝酸铜、硫酸铜、氧化铜、焦磷酸铜、氟硼酸铜、氟化七铜等产品。硫酸铜产品占铜化合物总体产量的80%以上。生产企业100多家,主要分布于山东、江苏、广东、甘肃、河北、天津等省市,但产量较为分散。国内硫酸铜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低档硫酸铜多,高档产品少,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有待加强。(9)铅化合物工业铅化合物主要包括:碱式碳酸铅、硝酸铅、硅酸铅、硫酸铅、三碱式硫酸铅、氧化铅、二氧化铅、四氧化三铅、二盐基亚磷酸铅、碱式硅铬酸铅、氟硼酸铅等产品。其中生产量最大的是氧化铅和四氧化三铅,约占铅化合物总产能和产量的80%。生产企业100多家,主要分布在河南、江苏等省份。我国是铅化合物生产、出口和消费大国。(10)镉化合物工业镉化合物主要包括碳酸镉、氧化镉、硝酸镉、硫酸镉、氯化镉等产品,其中生产量较大的是碳酸镉、硝酸镉和氧化镉。生产企业30多家,主要集中在辽宁葫芦岛、湖南株洲、河南新乡等地区。由于镉化合物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严格控制镉化合物进出口。近年国内光伏产业快速发展,消费量增加,国内生产不能满足需要,进口量不断增加。(11)锡化合物工业中国的锡储量占全球的28%,居第1位,锡与钨、锑、稀土被并称为中国的四大战略资源,属为数不多的中国可以具有定价能力的战略资源。锡化合物主要包括:氯化亚锡、无水9氯化锡、硫酸亚锡、二氧化锡、焦磷酸锡、氟硼酸亚锡、锡酸钾、锡酸钠、偏锡酸等产品,主要用于电镀、玻璃工业等方面,硫酸亚锡是最大的产品。生产企业100多家,主要分布在云南、广西等省份。(12)汞化合物工业汞化合物主要包括氯化汞、氧化汞红、氧化汞黄和硫化汞,主要产品是氯化汞。生产企业40家以上,其中主要分布在万山特区,其产量占全国总量的80%以上。汞化合物毒性大,对环境影响严重,进出口都受到严格限制,进出口量都极少。由于汞污染,国内外用户都在寻求代材,改进工艺,减用或不用汞,因此未来汞化合物的产量也会随之下降。(13)钴化合物工业钴化合物主要包括碳酸钴、碱式碳酸钴、氯化钴、氟化钴、硝酸钴、硫酸钴、硫化钴、氢氧化钴、三氧化二钴、氧化钴。我国钴资源紧缺,90%原料都需从非洲进口,主要产品为碳酸钴、氯化钴、硝酸钴、硫酸钴等。生产企业30多家,主要分布在甘肃、辽宁、天津、河北、浙江、甘肃等地。(14)锆化合物工业锆化合物主要包括:氧氯化锆、氢氧化锆、氧化锆、硫酸锆和碳酸锆。锆英砂是锆化合物的主要原料,氧氯化锆是锆化合物的主要产品,占总量90%以上。生产企业约50家,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山东等省。由于成本、环保、能源等因素,目前全球锆的初级制品(如氯氧化锆)已向我国转移,使得我国氯氧化锆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产量也占国际总产量的90%,但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如复合氧化锆、氧化锆结构陶瓷),产量低,竞争力弱,仍需进口。(15)银化合物工业银化合物主要包括硫酸银、氯化银、碘化银、氧化银和硝酸银,其中主要是硝酸银,其他银盐的生产量很少。目前年产量超过100吨的企业约有10家,分布区域主要在安徽、天津、江苏等省份。近几年,随着电子工业的迅猛发展及硝酸银应用领域的扩大,硝酸银需求量稳中有升。(16)锑化合物工业锑化合物主要包括氯化锑、硝酸锑、磷化锑、硫化锑等,其中主要是氯化锑。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湖南、广西、云南、贵州、广东等省区。2010年湖南省占全国总产量的70%以上。4.1.4硫化物及硫酸盐工业硫化物和硫酸盐系列包括硫化碱、连二亚硫酸钠、硫酸钠、硫酸铝、硫酸铁等。其中硫10酸钠、硫酸铁、硫酸铝、硫化碱、连二亚硫酸钠是主要产品,硫酸钠、硫酸铁、硫酸铝等产品产量大,但生产过程少,水气污染物排放低,对环境影响小。硫化碱、连二亚硫酸钠等产品生产过程产生H2S及SO2等气体污染物浓度高,气量大,对环境污染较高,成为污染治理的重点。生产企业1000家左右。分布于国内20多个省市自治区。硫化碱主要用于染料、造纸、纺织、制革、化工及医药,生产企业40多家,主要分布于山西、陕西、四川、内蒙古、河北、新疆、青海、甘肃等省区,主要生产企业有山西南风、陕西富平、内蒙古亿利、新疆巴里坤县龙乡化工集团公司、青海西州三元公司等。连二亚硫酸钠是染料行业的重要助剂,用于生产还原染料和靛系染料,也用于医药合成。它还是肥皂、草、羊毛、陶土等的漂白剂,合成橡胶的除氧剂,生产企业15家,主要分布于广东、山东、湖南、江苏等省。我国是硫化物出口大国,其中硫酸钠最大。4.1.5无机氰化物工业无机氰化物是指生产氢氰酸、氰化钠以及以其为原料的下游无机氰化物产品的工业。主要产品有:氢氰酸、氰化钠、氰化钾、氰化亚铜、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铁氰化钾、铁氰化钠、氰酸钠、氰酸钾、硫氰酸钠、氰化(亚)金钾等20多个品种。氰化物生产企业40多家,氰化钠是最主要的无机氰化物产品,约占总产能的65%,氰化物生产企业主要分布于四川、重庆、河北、安徽、辽宁、上海、山东、甘肃、山西、河南、湖北等省市。4.1.6卤系及其化合物工业指以氟、氯、溴、碘单质及含矿物质为原料生产的各类本族化合物的工业。(1)氟化物工业氟化物系列包括氟化物(如氟化氢、氟化铝、氟化钠、氟化铵等)、氟硅酸盐(如氟硅酸钠)、氟铝酸盐(如冰晶石)、六氟磷酸锂、六氟化硫等多种产品,生产企业30多家,主要分布于河南、浙江、湖南、内蒙古、河北、甘肃、四川、云南、山东等省区。主要生产企业有焦作多氟多、湖南有色湘乡、宁夏金和、山东昭和等。我国是世界氟化物生产、消费大国,同时也是世界氟化物主要出口国家。(2)氯化物及氯酸盐工业氯化物及氯酸盐系列主要产品有氯酸钾(钠)、高氯酸钾(钠)、亚氯酸钠、氯化铁、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铁、氯化铝、氯化钙、次氯酸钙等,其中一些氯化物是氯碱副产品如次氯酸钙(漂粉精)和多种氯化物产品、一些是纯碱副产品如氯化钙、一些是无机磷化物下游产品如三氯化磷、五氯化磷、氧氯化磷等,这类产品均分别类属于其主产品,并分别执行其主产品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氯化物多数以盐酸为原料生产,与氯碱结合密切,其污染11物排放情况与氯碱相近,可执行氯碱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以氯酸盐为主,其中以氯酸钾(钠)、高氯酸钾(钠)、次氯酸钠为主。其中氯酸钠是主要产品。国内氯酸钠(钾)、高氯酸钾(钠)、次氯酸钠生产企业10多家。生产企业主要分布于福建、四川、内蒙古、山东、江西、湖南等省区。(3)溴、碘工业溴化物系列主要包括溴素、溴化钠、溴化钙、溴酸钠、溴化锂、氢溴酸、溴酸钾等产品。溴素是基本产品,其他溴化物是以溴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在我国溴素生产主要是以地下卤水和海盐苦卤为原料生产的,占全国溴素产量的95%。溴属盐化工产品。碘化物系列包括碘、碘化银、碘化钙、碘化钠、碘化钾、碘酸钾、高碘酸钠等产品,碘是基础产品,其他碘化物是以碘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在我国碘主要来源于海带和井盐卤水提碘,近年国内由于技术的发展,从磷矿副产提碘取得突破。碘属盐化工产品。2012年我国碘生产量约500吨,其中磷矿副产约占40%。溴碘企业主要集中于山东、四川、贵州等省,生产企业30多家。国内生产的溴和碘不能满足国内需求,每年都需大量进口,并成为国际上溴和碘的进口大国。4.1.7硅化物工业硅化物系列主要包括硅酸钠、硅酸钾、硅酸铝、碳化硅、白炭黑、4A沸石、分子筛、硅胶等产品。其中硅酸钠是产量最大、基础产品,占硅化合物总量的60%左右。主要企业120多家,从区域分布看,主要集中于华东、中南、华北地区,三地区产能占国内总产能的85%以上。我国是硅化物出口大国。4.1.8硼化物工业硼化物系列主要包括硼砂、硼酸、过硼酸钠、偏硼酸钠、氮化硼、碳化硼等50多种产品。其中生产量最大的是硼砂和硼酸,占硼化物总量的80%以上。我国硼化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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