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枫亭海滨六戈山凝灰岩矿场年采10万m3建筑用凝灰岩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92
0
2019-07-25
简介
仙游县枫亭海滨六戈山凝灰岩矿场仙游县城关南东部120°方向,直距约17.3km处;行政上隶属仙游县枫亭镇海滨村管辖。该矿山为改扩建项目,原采矿区面积0.017km2,开采设计规模为10万m3/a(实际开采规模为8万m3/a),现已到期。本项目矿山不含重金属物质,且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且山体不高,在开采过程中基本不产生山体涌水。项目基本不对外排放废水,且所在区距离居民区较远,其对当地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不构成影响。仙游县枫亭海滨六戈山凝灰岩矿场年开采10万m3建筑用凝灰岩矿改扩建项目位于仙游县枫亭镇海滨村境内,该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及产品符合国家和福建省产业政策;项目周边环境质量较好,有一定的环境承载能力;项目采矿工业场地为用经薪林林地或旱地,用地须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项目建设,从经济发展需要、当地资源优势、环境容量、土地利用、敏感目标分布及运输条件等多方面衡量,项目的选址、布局基本合理;项目使用的生产工艺较成熟,基本符合清洗生产要求,在采取了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内。从环境角度而论,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文档内容部分截取

-1-仙游县枫亭海滨六戈山凝灰岩矿场年采10万m3建筑用凝灰岩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项目概况和主要环境问题1.1项目概况仙游县枫亭海滨六戈山凝灰岩矿场仙游县城关南东部120°方向,直距约17.3km处;行政上隶属仙游县枫亭镇海滨村管辖。该矿山为改扩建项目,原采矿区面积0.017km2,开采设计规模为10万m3/a(实际开采规模为8万m3/a),现已到期(其期限为从2007年6月22日至2009年4月14日);为办理矿山续采证件,现经仙游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同意在原矿区基础上进行平移扩大,该扩大后矿区开采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为:A、x=2798491,y=40385085;E、x=2798674,y=40385111;D、x=2798646,y=40385239;F、x=2798337,y=40385160),总面积0.0297km2,矿山地质资源储量45.70万m3,服务年限约4.5年,开采规模为10万m3/a;该扩大后矿区总投资200万元,定员10人,住场内,年工作28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1.2主要环境问题(1)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占用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破坏植被、地质灾害、裸露地表和诱发水土流失等。(2)项目废水对地表水沧溪水质的影响以及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3)矿区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4)矿区工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5)矿区采矿废土石对环境的影响。2工程环境影响评估结论2.1生态环境影响结论(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2-矿区生态环境――土地性质、植被、地质灾害、水土流失(2)项目区生态环境现状项目用地主要为用经薪林林地或旱地,非生态公益林地,工程用地范围内植被主要为马尾松、相思树、木麻黄、灌木、草丛等,覆盖率50%。项目区植被属常见性和广布性物种。(1)生态环境影响预测结论①土地利用变更的影响该项目的建设,原有的用经薪林林地或旱地将由工业用地所代替,导致少量土地利用变更。该项目占用土地仅为所在地海滨村土地面积的0.99%。并按地方政府补偿标准给予占地补偿费,因此项目占地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产生的影响甚微,引起的林业经济损失较小,此外项目的建设可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可实现土地资源价值在利用形式上的有利转化。分析认为,该项目占地导致土地利用变更而造成的不利影响较小。②对植被资源的影响矿区破碎场、堆场、弃渣场、火工库、矿运道路、工具房、避炮棚、配电房、变压器房、高位水池、集水池等场地设施以及截洪沟、沉淀池等大部分环保设施均沿用改扩建前的,不再新建。因此,本项目施工活动仅破坏部分开采区的地表植被,约合面积27700m2,减少面积占枫亭镇现有林地面积的0.05%,比例相当低;从植物种类来看,项目建设破坏的植被作物群落较少,没有需要特殊保护的珍稀树种,均为常见性和广布性,不会对生物多样性造成影响;且其减少林地面积较少,不会造成植物资源的明显损失。③地质灾害对环境的影响采矿区现状自然斜坡稳定性较好,不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矿山在开采过程中,所形成的台阶边坡整体相对稳定,但顺坡裂隙发育地段的岩块易出现掉块、崩塌,对开采作业的安全构成威胁,危害性较大,应及清除危岩体。矿山开采后形成最终边坡最大高度为70m,边坡角为65°,主要为岩质边坡,整体较稳定;而终了残坡积土质边坡,高度0.5~2.0m,由于其结构松散,力学强度低,局部易产生小型土质崩塌。对矿山开采所产生的废渣应及时外运作为附近开发建设区建筑用的填方料,以免造成水土流失,甚至诱发泥石流,造成危害。-3-本矿山针对上述问题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地质灾害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作为建筑用闪长岩矿山采矿是基本适宜的。④水土流失影响项目建设前,项目原有地貎水土流失量为19408.5t/a。根据预测结果表明,经采取措施后,项目建设新增水土流失量为83454t/a,总水土流失量约102862.5t/a,有一定的影响。闭矿后,应对采矿场及其它用地进行土地整理和植被恢复,随着用地植被逐步恢复,水土流失将逐渐减轻。(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土地管理:依法补偿征地费用,编制和落实水土保持方案。②水土流失预防:a.合理规划,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尽量避开降雨集中期和大风季节施工,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同时教育施工人员不得乱砍树木;施工期备齐防止暴雨的挡护设备。b.剥离施工时边剥离、边预防、挖填配合施工的作业方式,做到随挖、随运、随堆、随压。c.重视表层土壤的保存,表层土事前保存、事后恢复用。③水土流失工程治理措施:a.表层土壤、回填土方等临时堆放场四周应采取填土草包围护。b.防洪排水工程(采矿场、废土场、工业场地四周截洪沟,矿区公路和道路排水沟)。c.护坡工程(矿区公路边坡和破碎台地边坡的植物护坡、网格护坡或浆砌片石护坡)。d.工业场地实行先挡后弃的操作,做好防护。④生物治理措施:开采结束后,采取土地整治,表土覆盖,植树种草,恢复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撤离临时施工设施,清理施工迹地,对采矿场、工业场地、工棚及其它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并取剥离表土覆盖、平整,然后种植适宜的植物,恢复植被。2.2水环境影响结论(1)水环境保护目标地表水沧溪水质应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地下水水质应达到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2)水环境现状地表水:项目评价范围内沧溪两个控制断面的4个监测项目(水温、pH、-4-SS、石油类)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但高锰酸盐指数两个断面均超标,其中上游断面达到Ⅳ类,下游断面达到Ⅴ类标准。超标原因主要是受附近村民的生活污水及沿岸乡镇的畜禽养殖业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的,随着仙游枫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即将投入运行及全市畜禽养殖业的综合整治,预计沧溪及其支流水质将逐渐好转。地下水:引用《福建省湄洲湾石化基地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厦门大学,2007年12月编制)有关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监测数据表明,各监测点位水质均能达到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要求。(3)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凿岩冷却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加工场、道路、废土场降尘废水全部蒸发或被地表吸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旱作标准,再作为附近林地、旱地农用肥使用,零排放;项目少量雨天含泥冲刷废水排入沧溪。项目在采场和加工场内拟建有排水沟、挡土墙和沉沙池等环保设施;并要求项目应避开雨天、雨季剥采表土,减少并防止含泥雨天冲刷水直接流入沧溪,因此,项目废水对沧溪水质的影响不大。本项目矿山不含重金属物质,且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且山体不高,在开采过程中基本不产生山体涌水。项目基本不对外排放废水,且所在区距离居民区较远,其对当地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不构成影响。(4)主要水环境保护措施①凿岩冷却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②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旱作标准,再作为附近林地、旱地农用肥使用,零排放。③雨天含泥冲刷废水:经截洪沟、挡土墙及沉淀池等防治水土流失的设施后排入沧溪。2.3大气环境影响结论(1)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大气环境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2)大气环境现状-5-根据现场踏勘及监测表明,项目所在地位于沿海乡村地区,环境空气基本未受人为活动的影响,各监测点SO2、NO2和TSP评价指数Ii值均小于1,其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可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但邻近沙溪采场的3#点位TSP监测值偏大(接近标准值),偏大原因主要是受项目西侧的沙溪采场(监测时该采场正在生产)粉尘的影响。(3)影响分析①正常排放时根据估算模式预测,正常排放时,粉尘下风向最大浓度为0.05775mg/m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6.42%,最大浓度出现在下风向287m处,粉尘贡献值小,叠加本底值(0.11~0.16mg/m3)后均低于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TSP:0.3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TSP正常排放时一次取样时间各敏感点最大浓度为0.0106~0.0446mg/m3,占标率在1.18%~4.95%,对各关心点浓度增加贡献较小。②非正常排放时根据估算模式预测,非正常排放时,粉尘下风向最大浓度为0.2071mg/m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23.0%,最大浓度出现在下风向287m处,粉尘贡献值较大,叠加本底值(0.11~0.16mg/m3)后超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TSP:0.3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故应杜绝项目事故排放。TSP非正常排放时一次取样时间各敏感点最大浓度为0.03803~0.1597mg/m3,占标率在4.23%~17.7%,对各关心点浓度增加贡献较大。另外,项目爆炸废气排放的污染物量较少,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4)主要环保措施①凿岩扬尘:湿法除尘。②采场和破碎加工场粉尘:喷雾洒水降尘。③运输扬尘:喷雾洒水降尘或道路硬化。2.4声环境影响结论(1)区域声环境目标区域环境声环境应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6-(2)声环境现状该项目矿区位于仙游县枫亭镇海滨村,根据监测表明,该矿区开采区和加工区各点位昼、夜间环境噪声质量良好,均可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3)声环境影响分析该项目生产过程噪声主要来自凿岩、爆破、铲装、破碎、筛分、运输等,强度超过110dB。其影响主要在矿区附近,由于距矿区近范围内无居民,且有山体阻隔,其对居民无影响;主要影响是厂(场)界噪声超标。项目石料、废土石运输经过村庄时建议减速、禁鸣喇叭,且夜间不运输,对居民的正常生活、休闲环境影响较小。(4)声环境保护措施①在工程设计中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对所有机械设备的安装,其基础均应作减振处理,并对空压机进行消声处理;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使设备始终保持在良好状态;④合理安排运输频次,避开午间休息时间运输;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区时应减速、禁鸣喇叭。⑤注意矿区的环境绿化工作,建议在矿区周围,尤其是破碎场周围种植吸声降噪效果好的树木。⑥应加强工人的防护,并配备一定的劳动保护用品。2.5固体废物影响结论矿山开发中剥离的废土石12351.6t/a,人工砂和弃料等尾矿10125t/a。项目废土石弃渣全部外运作为建筑用的填方料。开采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送垃圾场处理。项目固体废物经采取措施处置后,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2.6环境风险结论(1)环境风险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的和平村、斗北村、上浒村、沙溪村、沙溪中学、安息堂、朝元-7-寺、某寺庙、莆田-东进220KV高压线、宋坑水库、沙溪采场、正和肥业公司以及以及项目生活区等的环境风险。(2)环境风险影响预测结论根据预测结果表明,项目爆破振动对各村庄、学校等敏感点的建筑物、古迹、高压线、水库和沙溪采场等均不会产生危害;项目爆破冲击波的安全超压为0.02×105Pa,项目附近村庄、学校、古迹、高压线、水库和沙溪采场超压均低于0.02×105Pa,冲击波对以上各敏感点影响不大;项目飞石的安全距离为142m,各村庄、学校、古迹、宋坑水库和高压线等都在爆破飞石的距离以外,不会受到飞石影响。项目在爆炸物品储存、运输、使用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切实做好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爆炸物品的环境风险将得到有效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以内。(3)主要环保措施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边界,有明确的警戒信号,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岗哨,与爆破无关人员应撤离;应制定两采场(本采场和沙溪采场)的爆破时间,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爆破,并做到统一指挥,两采场分别爆破时,对方采场不得作业,两采场的作业人员必须做好避炮工作;爆破时严格按照设计控制药量和填塞炮口,爆破最小抵抗线方向应背向或侧向于矿区东南角的工业场所和生活区;采用多段微差等先进的起爆技术,在靠近开采边界爆破时,分段越多,每段装药量越少,爆破振动越小。2.7景观影响评价结论由于本矿山开采规模不大,占地面积小,施工人员少,矿区周围人烟稀少,植被较少,且远离交通干道,本工程对景观的影响范围有限。但鉴于区域生态景观环境的脆弱性,应合理设置弃土场、加工场、生活营地等,规范矿石和废石土堆放,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并注重开采期迹地的恢复工作,将工程对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的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8-3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3.1产业政策符合性结论该项目采矿10万m3/a,达到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闽国土资综(2006)135号文规定的已建矿山建筑石料最小开采规模(10万m3/a);本项目不在仙游县和莆田市划定的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内,符合仙游县和莆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该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因此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3.2矿山选址评价结论本矿区位于仙游枫亭镇尾海滨村,为扩大生产项目,已开采多年,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和民众纠纷;项目在可采区范围内,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选址规定和采矿技术要求等;符合莆田市和仙游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项目属于仙游南部枫亭、郊尾城镇与工业环境生态和防风固沙生态功能小区,为污染物排放量小,堆植被破坏小的石料开采项目,且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公益林范围之内,符合该区域生态功能区划和土地利用要求。项目年开采10万m3建筑用凝灰岩矿,达到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闽国土资综(2006)135号文规定的已建矿山建筑石料最小开采规模,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矿区结合现有运矿道路、弃渣场、工业区、生活配套区、火工库等建设,既满足碎石加工的工艺流程,又满足碎石成品进出以及水、电、道路等方面的要求,布置集中紧凑,节约用地,场区布置基本合理、科学。项目距东-南侧的莆田-东进高压线约430m,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电网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中规定:距架空线路300米范围内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露天开采矿点应予以封闭,符合该要求;项目距古建筑物朝元寺约700m、双林寺约2500m,并且中间隔着山体、菜园地等,因此,本矿区的开采对以上古建筑物没有影响。项目距宋坑水库1500m,且中间隔着其他山体,项目开采爆破不会-9-对该水库造成影响。项目距最近的村庄(斗北村)约2000m以上、沙溪中学约1700m,项目开采运营基本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不会影响沙溪中学的正常生活、学习环境。但项目采场距生活区仅125m,矿区开采爆破的飞石、冲击波、振动等会对生活区在安全隐患。因此,爆破时采场及加工场人员应避炮。另外,本矿区西面为另一采石场(沙溪采场),因此,应制定两采场的爆破时间,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爆破,并做到统一指挥,两采场分别爆破时,对方采场不得作业,两采场的作业人员必须做好避炮工作。综上所述,本矿山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选址可行3.3清洁生产符合性结论本项目为建筑石材开采项目,通过对矿区工艺设备、资源利用、废物利用、环境管理等四方面的清洁生产的分析,该项目矿山开采基本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3.4总量控制3.4.1总量控制目标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污染物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闽环保监(2007)52号文,“十一五”期间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为二氧化硫(SO2)和化学需氧量(COD)。3.4.2总量控制指标可达性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基本不排放SO2,不需分配SO2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作为附近林地、旱地农用肥使用,零排放,没有COD排放,也不需分配COD总量控制指标。3.5公众参与结论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公众认为项目选址合适并支持该项目建设,同时公众也担心项目将会带来水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一系列环境问题,其中公众最为关心的是石料开采带来的生态污染,其次是噪声污染问题。本报告对公众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给予了采纳,并针对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提出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10-在建设项目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多数公众支持项目建设,并肯定项目建设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3.6达标排放项目经采取措施后,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3.7竣工环保验收一览表项目主要竣工环保验收情况见表1-1。表1-1竣工环保验收一览表序号环境问题环保措施要求、验收指标一污染防治1雨天冲刷水防治泥沙等防止泥沙进入沧溪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废水化粪池预处理,浇灌附近林地或旱地GB5084-2005表1旱作标准2设备噪声低噪声设备、减振、维护管理、工人防护等GB12348-20082类标准3凿岩粉尘采场扬尘破碎加工粉尘装卸、运输扬尘湿法除尘喷雾洒水降尘矿石加湿降尘采取喷雾洒水和提高道路的路面质量GB16296-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采矿废土石全部外运作为建筑用的填方料。人工砂外售,弃料作路基填方料。综合利用二生态环境保护1土地管理依法补偿征地费用,编制和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2水土流失预防合理规划,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同时教育施工人员不得乱砍树木。剥离施工时边施工、边预防、边堆存的配合施工的作业方式,做到随挖、随运、随堆、随压。避免雨季,特别是暴雨时施工。重视表层土壤的保存,剥离中的表层土事前保存、事后恢复用。将开采期水土流失控制在最低程度。――工程建设完成后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基本恢复到建设前的水平。3水土流失工程治理措施表层土壤、回填土方等临时堆放场四周采取填土草包围护或其它防护措施。―防洪排水工程(采矿工业场地、工业场地、四周截洪沟,矿区公路排水沟)。护坡工程(采场边坡和工业场地地边坡的植物护坡、网格护坡或浆砌片石护坡)。矿区公路应进行压实、硬化处理。减轻水土流失4水土流失生物治理措施临时占地及其它裸地、闲置地进行土地整治,表土覆盖,恢复植被。开采结束后,及时撤离施工设施,清理施工迹地,对采矿场、工业场地、其它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恢复植被。减轻水土流失三环境管理措施1环境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环保科),配备环保人员1-2人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和项目不同时期的有关环境-11-2前期环境管理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与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必须有环境保护内容,严格实施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计划。加强工程管理与施工队伍管理。管理制度3开采期环境管理落实“三同时”制度;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4闭矿的环境管理办理闭矿手续,做好闭矿时的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工作四环境监测措施1大气监测对无组织排放的厂界外粉尘每半年监测一次。2噪声监测每年对场界进行一次监测。4总结论仙游县枫亭海滨六戈山凝灰岩矿场年开采10万m3建筑用凝灰岩矿改扩建项目位于仙游县枫亭镇海滨村境内,该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及产品符合国家和福建省产业政策;项目周边环境质量较好,有一定的环境承载能力;项目采矿工业场地为用经薪林林地或旱地,用地须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项目建设,从经济发展需要、当地资源优势、环境容量、土地利用、敏感目标分布及运输条件等多方面衡量,项目的选址、布局基本合理;项目使用的生产工艺较成熟,基本符合清洗生产要求,在采取了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内。从环境角度而论,该项目的建设可行。5要求与建议(1)尽快落实原有矿区的水土流失及生态保护工作,加强安全管理。(2)项目凿岩、破碎、筛分等工序,均为高噪声作业,应加强员工的保障措施,配备好劳动保护用品。(3)采矿区应加强安全管理,各工序(特别是爆破)制定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制度,确保安全生产。(4)采矿区应设置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5)矿区位于县级道路旁,应特别注意过往行人的安全。(6)采矿场应严格控制在圈定的范围内,不得任意扩大范围。(7)在开采结束时,一定做好矿区及其它植被受破坏区的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工作。
展开
收起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

引用:

评论:

  • 江苏湛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主营项目: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耐火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线、电缆经营;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家政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保咨询服务;室内空气污染治理;专用化学产品

    江苏
  • 北京卡林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主营项目:空气能热泵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