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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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9
简介
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税则税目海关商品编号调整情况,现发布《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2018年)。凡进口或出口上述名录所列有毒化学品的,应按本公告及附件规定向环境保护部申请办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进出口经营者应交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详细内容,请阅读全文!

文档内容部分截取

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名录中包含着三大类。《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及相关修正案管控的化学品、《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管控的化学品、《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管控的化学品。注意:1.“严格限制的化学品”是指因损害健康和环境而被禁止使用,但经授权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仍可使用的化学品。2.“有毒化学品”是指进入环境后通过环境蓄积、生物累积、生物转化或化学反应等方式损害健康和环境,或者通过接触对人体具有严重危害和具有潜在危险的化学品。3. “汞”是指元素汞(Hg(0)),包含汞含量按重量计至少占95%的汞与其他物质的混合物,其中包括汞的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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