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方案

411
14
2019-03-20
简介
为加快推进我区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引导企业集群、产业成链、发展集约,加快形成绿色循环低碳产业体系,推动各类园区高质量发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方案》,本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内容。

文档内容部分截取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二、主要目标三、重点任务四、工作要求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加强对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统筹,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支持政策措施,按附-1-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形成绿色循环低碳产业体系,推动各类园区高质量发展,引领我区工业园区经济转型升级,按照《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发改环资〔2017〕751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8〕48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8〕8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深入推进绿色发展。把循环化改造作为各类园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有效实现形式,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核心,紧密结合园区产业基础、发展定位、资源禀赋和环境状况,以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按照“布局优化、产业成链、企业集群、物质循环、创新管理、集约发展”的要求,统筹规划园区空间布-2-局,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园区土地集约利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推进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共享基础设施,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能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环境优美清洁、生态良性循环的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和有序推进相结合。各园区应整体规划园区循环化改造,统筹考虑循环化改造的各项任务。按照各自基础条件和辐射带动作用,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定位、现状,短板等积极开展编制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确定改造工作的时间节点,分批次、分重点有序推进。同时要针对园区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阶段性的改造方向、重点和目标,对提高园区资源产出率,关键补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要进行重点设计,力争取得明显成效。坚持循环化改造与节能减排相结合。依据园区现有产业结构和资源环境禀赋,发挥产业集聚带来的各种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特色循环经济产业链,把循环化改造与节能减排、污染治理进行有效相结合,采取园区内部大循环,企业内部小循环的方式,不断降低能源消耗,尽可能对废弃物“吃干榨净”,减少污染物排放,构建符合绿色发展方向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提高园区的核心竞争力。坚持科技引领与强化管理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把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作为园区循环化改造的重要支撑,推进产业循-3-环链接的关键技术突破,实现资源由低值利用向高值利用转变,由难循环向易循环转变,同时要创新机制,强化管理,提高园区循环经济发展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关键技术、信息的共享。坚持企业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既要强化政府推动作用,通过统筹规划、健全机制、完善政策,调动企业积极性,又要发挥市场引导作用,通过降低综合运行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循环化改造的主体意识。二、主要目标通过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的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大幅度上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降低。示范、推广一批园区循环化改造方式和管理模式,为各类产业园区转型发展提供经验。到2020年,根据产业发展现状及改造基础条件,全区75%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50%以上的自治区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重点推动有改造潜力,符合改造条件园区争创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和创建自治区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继续推动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平罗工业园区和中宁工业园区等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持续开展循环化改造再提升行动。三、重点任务(一)产业链接循环化。围绕园区产业特点,着力提高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关联度,推进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加快形-4-成若干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循环型产业集群。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原则,实行产业链招商、补链招商,建设和引进关键链接项目,实现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首尾相连、环环相扣,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促进原料投入和废物排放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以及危险废弃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二)资源利用高效化。鼓励各园区开展“四节一利用”工作(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大园区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加强园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促进园区源头减量。推进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积极推广节能设备和技术,鼓励开展多种方式的能源梯级利用。鼓励企业挖掘内部节水潜力、开展企业间水资源循环利用合作,实现水资源的梯级利用,推广应用先进可行节水技术和措施。鼓励园区内企业间、产业间以及园区间开展废物交换利用,嵌入式引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促进园区废弃物的无害化、资源化和再利用。(三)污染治理集中化。结合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提出加强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的任务。培育或引进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实行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创新环境服务模式,强化园区的环境综合管理,积极推进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专业化、社会化,构建园区、企业和产品等不同层次的环境治理和管理体系,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四)基础设施绿色化。对园区内运输、供水、供电、照明、-5-通讯、建筑和环保等基础设施进行绿色化、循环化改造,扩大园区集中供热、供气覆盖面,鼓励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促进各类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集成优化,降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着力提高运行效率。(五)运行管理规范化。加快推进园区废物交换平台、循环经济信息和服务平台、循环经济科技研发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园区组建重点领域循环经济产业联盟,积极开展东西部技术合作与交流。围绕提高园区资源产出率和降低污染排放量,制定完善产业导向目录、招商引资目录和项目准入标准,对入园企业及项目进行严格的准入评估。完善园区循环经济统计体系,建立完善重点企业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和温室气体监测统计体系,加强相关统计培训和业务交流。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治理工作,创新园区环境管理模式,加强园区环境联合执法,完善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环境状况公告定期发布制度,形成循环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四、工作要求(一)编制实施方案。各园区管委会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8〕82号)相关要求,以整合后各园区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为根本,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重点围绕物质流分析,水资源、能源等循环利用,循环化改造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相关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重点支撑项目等抓紧制定本园区-6-循环化改造方案。各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园区编制方案进行审查批复,督促园区按照批复意见组织实施。(二)做好示范试点。各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园区管委会等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模式,打造一批产业基础好、改造潜力大、示范价值高的特色园区。(三)开展考核验收。实施期(一般为3年,不超过5年)内,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完成实施方案的设定目标,且资源环境指标达到实施方案预期目标90%以上的,由园区管委会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国家级试点按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组织验收。自治区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由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后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验收。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加强对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统筹,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支持政策措施,按计划实施全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任务。各市、县(区)发改委(局)要加强对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贯彻落实支持政策措施,积极有序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各园区管委会是循环化改造的第一责任主体,要结合园区自身实际,按照园区循环化改造的主要任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实施-7-循环化改造。(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例会制度。由各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定期召集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各区县(市)主管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召开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例会,听取各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出现的问题进行交流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和时限要求。建立园区循环化改造进展定期报告制度。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的园区属地发展改革委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自治区发改委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年度总结报告包括重点支撑项目的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各主要资源利用效率的提升情况、能耗控制目标、各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的计划安排等内容。我委将根据进展情况优先推荐已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的园区申报省级及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治区等各类示范项目的支持。(三)完善支持政策。强化资金支持。进一步强化国家、自治区、各市循环经济发展相关扶持政策的兑现和落实,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要重点支持批复实施方案中的关键补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资源综合利用重点项目等项目建设。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民间资本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参与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建设。鼓励园区龙头骨干企业,建设循环化改造创新平台,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园区循环化改-8-造,推进关键技术和成果的产业化。我委将在生态文明建设专项项目申报、资金安排、能耗“双控”指标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四)加强技术指导。以循环经济领域相关专家及相关部门业务骨干为主体,组建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专家委员会,通过召开专家联席会议和现场指导等方式,协助开展相关评审、推荐、评估和审核验收工作,为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言献策,加强技术指导。扶持培育提供节能改造、资源节约、废弃物利用等循环经济专业服务企业,通过外包服务方式,积极参与园区循环化改造。(五)做好宣传推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绩效评估和抽查督导,总结凝练出先进模式并进行宣传推广。各区、县(区)园区要加强循环化改造跟踪调研,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并报自治区发改委组织在全区范围内示范推广。附: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附-9-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为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指导地方编制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制定本编制指南。一、总体要求(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和“减量化优先”为原则,以推动经济绿色转型为主线,把园区改造为“经济持续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环境优美清洁、生态良性循环”的循环发展示范区。(二)紧密结合当地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环境状况,统筹规划园区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突出构建清晰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具有现实可操作性。(三)以表格形式细化年度投资计划、具体项目实施期限和达产年限、规模,清晰界定年度实施范围和进度,便于进行年度评价和验收。(四)清晰列明园区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和处理情况,便于环境保护部门监督检查。(五)以2016年为实施方案编制的基准年,实施期限为3-5年。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一)园区现状和发展基础1.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本地区资源禀赋、环境状况简
展开
收起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

引用: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