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市政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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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0
简介
江安县隶属于四川省宜宾市,位于四川南缘,长江之滨,宜宾之东,三市(宜宾、泸州、自贡)之交,幅员面积885.8平方公里。下辖15 镇、3 乡。全县幅员面积912 平方千m,总人口55.6 万人。本项目包括4 个子工程,即江安县南屏大道东延至污水处理厂市政景观工程、江安县南屏片区市政景观路网工程、江安县天堂湖天堂河市政景观工程、江安县小坝滨江市政景观工程。本PPP 项目估算总投资105986 万元:其中静态投资101000 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其中,江安县南屏大道东延至污水处理厂市政景观工程17000 万元、江安县南屏片区市政景观路网工程10000 万元、江安县天堂湖天堂河市政景观工程42000 万元、江安县小坝滨江市政景观工程32000 万元;建设期利息4986 万元(最终以实际支出为准)。本项目估算投资105986 万元,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政府方指定出资主体出资3099 万元外,其余均全部由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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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根据《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45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支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川财金〔2014〕85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积极响应国家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政策的号召,主动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到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中来。经研究考虑,拟对本项目采取PPP开发模式进行探索。PPP(即公私合作关系: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的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投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这种合作方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营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双方IV首先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共同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其次明确各方在项目各个流程环节的权利和义务,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方优势,使得建设摆脱政府行政的诸多干预和限制,又充分发挥民营资本在资源整合与经营上的优势。随着项目职能由政府向社会资本转移程度的不同,PPP可分为TOT、BTO、BOT、BOOT、DBFO等多种运作模式。经过工程可行性论证、物有所值等初步调研论证后,本项目拟采取BOT运作模式。为更好地推进项目建设,江安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委托我公司编制本项目实施方案。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了包含注册咨询师、投融资、法律、财务、工程类专家及若干名工作人员组成的专业PPP咨询团队,根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金〔2014〕113号)、《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等文件,编写本项目PPP模式实施方案。1江安县2015年市政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一、编制依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指引》●《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财金〔2015〕5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45号)2●《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支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川财金〔2014〕8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进办法>的通知》(川财金〔2015〕82号)●委托方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规划设计等有关资料二、项目概况(一)项目实施背景江安县隶属于四川省宜宾市,位于四川南缘,长江之滨,宜宾之东,三市(宜宾、泸州、自贡)之交,幅员面积885.8平方公里。下辖15镇、3乡。全县幅员面积912平方千m,总人口55.6万人。拥有“夕佳山古民居、国立剧专旧址、竹簧工艺、长江A石”四大文化旅游品牌,因盛产夏橙和竹资源丰富,素有“橙竹之乡”的美誉,现为“万里长江第一县”。近年来,江安县立足“城园港”三位一体发展平台,抢抓长江经济带、成渝经济区、川南城市群和省委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机遇,坚持“三产互动、城乡统筹、创新驱动、全域开放”,努力建设“三个示范县”(即:沿江经济带三产互动、城乡统筹示范县,长江上游生态产业文明示范县,全域开放示范县)和实现“三大奋斗目标”(即:打造长江上游生态宜居魅力港城、建设绿色江安;在全省夯实底部基础战略布局中率先崛起;与宜宾同步先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32015年,江安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2.58亿元,按可比价增长10.6%,增速全市第二,增速分别比国家、省、宜宾市高3.7、2.7、2.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增加值实现61.28亿元,可比增长13.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133.07亿元,增长14.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7.7亿元,增长12.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1亿元,增长10.6%;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6366元,增长8.0%;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1727元,增长10.0%。为增强江安县江安镇交通疏导能力,美化城区环境,改善居住环境增加市民休闲娱乐场所,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形象,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际及江安县财政收支情况,经江安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引入社会投资者作为项目投资、设计、建造和运营主体,采用BOT模式,实施本项目。(二)采取PPP模式实施必要性及意义本项目采取PPP模式的实施必要性及意义如下:1.平滑政府财政支出,增加市政公共设施供给。本项目属于政府应提供的市政公共设施,若采用传统的政府投融资模式实施,建设费用将全部由江安县财政在建设期内承担,而采用PPP模式实施,由于PPP合作期限(15年)较项目建设期大大延长,项目建设费用将在PPP合作期限内进行分4摊,将在极大程度上缓解江安县财政集中支付压力并预留年度财力空间,有利于政府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更多的重大项目上去,有利于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激发民间投资潜力、降低政府债务压力。2.优化项目风险分配,降低全寿命周期成本,提高公共设施服务效率。PPP模式提倡“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本项目施工及运营管理的专业化要求较高,更适合引入专业化的社会资本来负责设计(指设计优化)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管理。同时,在风险最优分配的激励约束机制下,社会资本也有足够动力,统筹考虑项目建设质量和后续运营维护成本,在保障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切实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成本,提高自身收益水平。3.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PPP模式要求政府在与社会资本合作中“既不越位也不失位”,一方面要遵循市场原则和契约精神,切实履行义务、承担相应风险;另一方面在加强项目规划、筛选和评估的同时,通过建立和落实基于绩效的考核机制,加强对社会资本的监管,切实保障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得到改善,达到物有所值。4.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可通过社会资本方将国内外先进的施工、建筑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技术、新工艺低成本引进,通过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经验,提高本项目施工技术5水平。5.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明确了政府机构、项目发起人、项目公司之间的职责,形成了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经营管理机制,有利于确实保障社会资本方的利益,有利于项目风险在政府方及社会资本方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本项目收益来源于“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现金流量稳定,投资风险相对较小,可以为社会资本方带来稳定的投资收益。(三)采取PPP模式实施的可行性本项目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建成可有利于增强江安县江安镇交通疏导能力,美化城区环境,改善居住环境增加市民休闲娱乐场所,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形象。同时,社会资本在长期的市场化运作中具备了良好的投融资实力及专业运营管理能力。本项目PPP模式的实施可实现政府、社会资本和社会三方共赢。1.符合适用法律规定。除《政府采购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26号令)、《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等法规政策,2014年财政部和发改委集中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操作指引,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6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财金〔2014〕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财金〔2015〕5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经分析,本项目实施模式完全符合PPP实施精神及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规定。2.符合财政可承受力的安排。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预算法》要求财政部门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也有利于提高政府方的财政支付履约保障能力。本项目采取“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回报机制,采取BOT实施模式,有效平滑政府财政支出及提升政府方的财政支付履约保障能力。3.江安县政府高度重视。本项目已经江安县人民政府组织协调会多次进行研究确定实施。4.项目回报机制设计合理。本项目拟采取BOT模式,并赋予项目公司投资、融资、设计(指设计优化)、采购、施工及运营等较长期限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费用和工期进行负责。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7项目市场规模将明确并且趋于稳定,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项目产权明晰,对社会资本有较大吸引力。5.项目实施模式合法合规,与BT模式有本质区别。本项目采取BOT运作模式,与原BT模式具有本质区别,主要体现为:(1)在合作方式上,BT模式下,政府与企业是垂直关系,即政府授权企业独立建造公共设施;而采用BOT模式时政府与企业是合作关系,即政府与企业参股组建项目公司,共同建造和经营公共设施。(2)在企业介入时机和程度上,采用BT模式时企业介入时间是在招投标阶段,项目建设竣工交付后即退出;采用BOT模式时是在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与论证阶段,政府、企业的合作关系是长期的、可持续的。(3)在支付方式上,采用BT模式时企业要先行垫资施工;采用BOT模式时企业要参与融资、投资、投融资、建造、运营、维护管理,分享投资收益和政府补贴。(4)在利益诉求上,采用BT模式时政府和企业只关注各自的利益;采用PPP模式双方要以项目效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才能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5)在风险承担上,采用BT模式时企业要承担较大风险,政府对项目建设过程控制力较弱;采用PPP模式时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政府和企业都要对项目建设、运营负责。8(6)在信息是否对称方面,采用BT模式时政府更多地将精力投放在建设后的运营上,企业则更多地关注回款风险;采用PPP模式时双方可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关注项目的全寿命周期管理。从本项目实际情况来看,社会资本方主要负责完成项目、投融资、建造、运营、维护管理等阶段。合作期限届满后,将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因此,本项目与BT模式有本质的区别,有效降低了财政支出责任和压力。6.社会资本方市场测试良好。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已就本项目PPP合作边界条件开展了社会资本方市场测试,有多家意向社会资本方积极响应,对与政府方合作投资建设本项目表达了很强的愿望。从市场测试结果来看,本PPP项目可获得社会资本方积极响应和实现充分竞争,采用PPP模式实施具备可行性。(四)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江安县2015年市政工程PPP项目2.项目性质新建项目3.建设地点江安县江安镇。9图1项目地点示意图4.实施主体江安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5.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包括4个子工程,即江安县南屏大道东延至污水处理厂市政景观工程、江安县南屏片区市政景观路网工程、江安县天堂湖天堂河市政景观工程、江安县小坝滨江市政景观工程。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如表1所示。表1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一览表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估算投资(万元)江安县南屏大道东延至污水处理厂市政景观工程江安镇建设南屏大道东延至污水处理厂段全长1200米,宽18-56米,市政管网长1800米,其中:市政桥梁长80米,宽56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燃气、电力、通讯、交通标志、绿化景观工程。17000江安县南屏片区市政景观路网工程江安镇新建市政道路,长2000米,宽24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配套管网、绿化亮化景观工程。1000010江安县天堂湖天堂河市政景观工程江安镇建设总面积62.62万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48.96万平方米,铺装面积13.23万平方米,水体面积0.43万平方米,停车位304个。42000江安县小坝滨江市政景观工程江安镇小坝北侧建设面积54万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43.531万平方米,园路面积6.12万平方米,广场及景点节点4.119万平方米配套生态停车场0.23万平方米、市政道路总长3453米,宽19米。32000合计1010006.实施进度计划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具体如下:(1)2016年6月底之前,完成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及PPP项目入库(识别及准备阶段)等工作。(2)2016年7-10月,完成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公司组建、工程设计优化、审批及施工准备工作。(3)2016年9月-2018年10月为施工工期,施工工期为24个月。(4)2018年11-12月底,竣工交付使用。7.投资估算本PPP项目估算总投资105986万元:其中静态投资10100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其中,江安县南屏大道东延至污水处理厂市政景观工程17000万元、江安县南屏片区市政景观路网工程10000万元、江安县天堂湖天堂河市政景观工程42000万元、江安县小坝滨江市政景观工程32000万元;建设期利息4986万元(最终以实际支出为准)。该项目预计社会资本方贷款7.5亿元,贷款期限15年,从第4年开始年均偿还0.625亿元,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计取。118.资金筹措本项目估算投资105986万元,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政府方指定出资主体出资3099万元外,其余均全部由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9.项目进度截止目前,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立项、国土、规划、环评、设计等工作基本完成,正在开展项目沿线征地拆迁、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已达到开工条件。待本项目完成社会资本方招标工作将尽快开工建设。(五)项目产出说明产出说明是用来定义和规范PPP项目产出的说明性文件,作为项目纲要(或投资者须知)的一部分,用于向参与PPP项目的社会投资者明确需求以及满足该等需求所需的产出要求。具体产出说明由项目实施单位与社会资本方另行约定。1.项目需求●江安镇交通设施落后,影响交通通行。●江安镇区域设施配套落后,城区环境有待改善。2.项目成果(1)经济效益产出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形成停车场3045个,设置广告位24个,4332㎡经营性物业,年均收入1250万元。12(2)社会效益产出●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改善江安县江安镇交通疏导能力,美化城市市容,完善城区生活休闲设施,提升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应急空间,改善城市避险能力。●改善生态和人居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增94.09万㎡绿化面积,有效改善市区城市生态系统调节能力,改善城市环境及空气质量。3.技术标准●南屏大道东延至污水处理厂市政景观工程:新建南屏大道东延至污水处理厂段全长1200米,宽18-56米,市政管网长1800米,其中:市政桥梁长80米,宽56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燃气、电力、通讯、交通标志、绿化景观工程。●南屏片区市政景观路网工程:新建市政道路,长2000米,宽24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配套管网、绿化亮化景观工程。●江安县天堂湖天堂河市政景观工程:建设总面积62.62万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48.96万平方米,铺装面积13.23万平方米,水体面积0.43万平方米,停车位304个。●江安县小坝滨江市政景观工程:建设面积54万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43.531万平方米,园路面积6.12万平方米,广场及景点节点4.119万平方米、配套生态停车场0.2313万平方米、市政道路总长3453米,宽19米。(六)项目公司本项目由社会资本方负责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造、运营、维护管理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0986万元,其中,江安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县城投公司”)出资3099万元,持股10%;中标社会资本方(包括但不限于PPP基金、联合体等)货币出资27887万元,持股90%。项目公司注册地在江安县,基本户开户行在江安县辖区内银行。图2项目公司股权结构示意图三、风险分配基本框架(一)项目风险因素识别与分析本项目风险识别与分析按照项目生命周期过程,对每一阶段的主要风险进行分析。每个阶段均存在一定的法律、经14济、技术等多种类型风险。1.项目内部风险项目内部风险是指本项目自身存在,不因采取PPP模式而产生的风险,是整个项目后期能够继续推进的关键风险。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安县江安镇。工程涉及土地征拆,征拆工程基本完成,项目可研已完成,各项手续正在办理中。项目建设符合江安县城市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实施,程序合法,手续齐全。2.项目规划阶段项目规划风险是指社会资本方获得本项目PPP招标信息后进行项目分析,决定是否运作项目的风险,将会多方面直接影响到后续项目是否中标、是否能够运作成功、是否可取的预期目标的实施。(1)项目定位风险社会资本方是否选择本项目进行投资运营,必须考虑其与自身的发展规划。本项目定位主要体现在:●作为市政性基础设施项目,依靠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作为回报机制;●运营期主要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工作。因此,社会资本方的市场定位必须清晰。15(2)社会资本方的财务测算误差PPP项目运营期一般较长,在实际的项目前期分析过程中,对收益的测算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但是往往无法非常准确地预测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的CPI指数、利率等经济指标。因而容易在采购招标阶段报价偏低,造成后续项目无法推进。3.投标阶段(1)投标规则有失公平或不明确若本项目的业主单位对招标方资格资质、资金实力等方面的要求较为严格,造成明显的不公平条款,对某家社会资本方有比较强烈的倾向,都会造成一些风险。(2)项目流标、废标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标书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投资方数量不够等造成流标或废标的风险,虽然概率较低,但也不是没有可能。4.谈判及签约阶段(1)谈判过程风险项目确定中标候选人后,社会资本方与招标方进行谈判及签约的过程,由于涉及到合同的签订,可能存在双方谈判不一致造成项目中断风险。(2)法律风险16许多合同条款中的边界因素风险,如项目融资风险政府与社会资本间的合同内容可能不符合银行贷款款;某些边界因素可能存在歧义。5.建设阶段(1)融资风险项目公司在建设期内,可能存在融资资金成本过高、融资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从而造成影响的风险。(2)完工延误险项目公司开工建设后,政府方必定要求项目在一定时期内按时按质交付工程,中途可能出现资金链中断、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项目延误。(3)工程质量风险项目公司必须保证建设完成的工程符合产出说明。6.运营阶段运营阶段是项目运作过程中时间最长的一个阶段,也是风险发生较多的阶段,相对而言重要程度不是最大的,因为此时出现的风险,更多的是影响项目的收益。(1)运营成本过高项目运营成本过高可能是由项目公司自身运营效率低下引起,也可能是社会经济效益低迷、通货膨胀等外部因素引起。(2)运营质量风险17本项目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主要依靠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政府运营期按照一定的绩效标准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若项目公司运营质量不符合要求,必然对政府方的付费产生影响。7.移交阶段项目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向政府方移交本项目工程设施,若移交资产存在质量性能方面的缺陷和不足,将对项目运营和服务质量产生重大影响,应尽可能在合同条款里约定在资产过渡期内出现的瑕疵,移交方应承担一定的修复赔偿责任。(二)风险分配机制由于采取PPP开发模式,则涉及的利益方及风险因素较为复杂,且这些风险不能仅仅依靠技术性措施进行根除,因此,必须分配给项目各参与方来承担。在风险分配的研究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公共部门,社会资本以及最终使用者三方之间进行分配分别承担风险,另一种是风险在公共部门和社会资本方之间进行分配,这种分配方法在目前PPP融资风险分担中得到了广泛应用。本项目采取PPP风险分配流程图,如图3所示。18图3PPP项目风险分配流程(三)风险分配原则原则上,项目建造、财务和运营等商业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理共担。分项风险分配原则如下:1.承担风险的一方应该对该风险具有控制力;2.承担风险的一方能够将该风险合理转移;3.承担风险的一方对于控制该风险有更大的经济利益或动机;4.由该方承担风险最有效率;5.如果风险最终发生,承担风险的一方不应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转移给合同相对方。19(四)风险分配基本框架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综合考虑政府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报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在政府和社会资本方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本项目风险分配及优化情况详见下表:表2项目风险分配及优化表风险类型风险描述风险分配方式政治风险特许权收回/违背政府承担政治反对、政局不稳政府承担产业政策政府承担土地政策政府承担城市规划政府承担审批延误/获得“谁造成,谁承担“,政府造成由政府承担,社会资本造成由社会资本承担。政府继任者对合同条款有争议政府承担政府接收风险政府承担建设风险融资风险社会资本承担分包商违约社会资本承担工程质量社会资本承担完工延误风险政府造成延误由政府承担,社会资本造成延误由社会资本承担,不可抗力延误共同承担安全生产社会资本承担劳资风险社会资本承担建设成本超支社会资本承担场地可及性/准备政府造成由政府承担,社会资本造成由社会资本承担。公共设备服务提供施工场地外的“三通一平”由政府承担,场内的临时道路、给排水等由社会资本承担运营风险运营成本过高社会资本承担运营商违约社会资本承担服务质量社会资本承担维护成本社会资本承担运营效率社会资本承担设备维护状况社会资本承担运营安全社会资本承担公众反对共同承担法律风险项目公司破产社会资本承担设施所有权政府承担合同违约“谁违约,谁承担”,政府违约由政府承担,社会资本违约由社会资本承担。合同文件冲突合同签约方共同承担经济风险通货膨胀调价周期内由社会资本负责承担,超过一定范围,通过价格调整机制予以平衡。(详见国家宏观经济调控20调价机制章节)利率风险收益风险收益不足在本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风险造成的成本增加导致社会资本方收益不足,政府方应给予部分补贴,由于政治风险造成社会资本方收益不足,政府应给予社会资本方全部损失的补贴市场竞争社会资本承担坏账损失社会资本承担特殊风险环境影响风险共同承担其他风险招投标风险招投标方分别承担各自风险不可抗力可投保的由第三方保险进行规避,不可投保的风险共同承担。(具体承担范围详见不可抗力章节)四、项目运作方式需要明确的是,PPP并非只是一种项目融资模式或项目管理模式,而是与传统的政府提供模式相对应的一种替代性的公共基础设施和相关服务的交付方式,介于全部由政府提供和全部由社会资本提供之间的模式均属于PPP模式。随着社会资本参与程度的不同,PPP模式可分为不同的运作形式,如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转让-运营-移交(TOT)和改建-运营-移交(ROT)等。按照项目的自身特点,结合本项目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和期满处置等因素综合分析,本项目拟采取BOT运作方式。合同期满后项目公司须将本项目所有资产及相关权利好无偿移交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一)项目特点本项目具有以下特征:21●本项目属于新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本项目投资约10.1亿元,建设期3年,政府资金压力较大,工程期紧迫;●本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本项目具有技术要求高、整合要求强、协调面广、工程量大等特性,专业性较强;●本项目选取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工作,可缓解江安县财政局的财政压力。(二)项目运作模式方案比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对于PPP操作模式提出了指导意见:“对于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采用BOT/BOOT等模式推进。要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的协同机制,为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创造积极条件”。参照该指导意见,对比本项目特点以及不同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后,本项目可采取DBFO、BOT以及DBTO运作模式。通过对这三种运作模式的特点、优缺点进行分析和比较,最终确定最佳运作模式。1.三种模式优缺点简介(1)DBFO模式22DBFO是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的缩写,意为“设计-建造-融资-运营”,即由社会资本方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计、建设、融资、运营,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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