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景观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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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1
简介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扩二期道路绿化景观工程 PPP 项目采购范围包括括成大街(缙青路至迎宾路)、秀山路(枫岭街至惠民街)道路绿化景观建设,建设总投资 7260 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项目绿化养护管理面积约 51 万平方米,包括东扩首期已建成的道路绿化带 363873 平方米,以及成大街、秀山路新建道路绿化约 15万平方米。广告位运营不纳入本次采购的理由。本项目拟采用设计-建设-融资-经营(DBFO)的方式,推荐项目合作期限 12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0 年。根据项目设计概算,本项目总投资 7260 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由社会资本负责建设的项目总投资主要包括:工程费用、其他费用、建设期利息。本项目属非经营性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政府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向社会资本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行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时点为工程交工验收后的第四至六个月,具体在合同中明确。纳入本次采购范围的项目建设投资 7543 万元(含建设期利息 283万元),本次测算作为社会资本的无形资产处理。项目摊销年限与特许经营期一致,为 10 年,方法采用直线法,不计残值。按此计算每年应计提的摊销金额为 754 万元。由于本项目运营由社会资本负责,运营费在 306 万元的基础上下降 10%,因为 PPP 项目的税收政策仍有不确定性,故本次测算暂不考虑税金。 根据项目现金流量表,在内部收益率 8%(根据丽政发〔2015〕4号)、项目总投资 7543 万元等前提下,预计政府年均服务费支出为 1424万元,PPP 值为 8192 万元,VFP 值为 171 万元,通过定量评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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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扩二期道路(成大街、秀山路)绿化景观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1项目概况1.1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东扩二期道路(成大街、秀山路)绿化景观工程。(2)项目意义①本项目是加快完成成大街、秀山路建设的迫切需要。成大街、秀山路作为东扩二期的主要市政道路,目前已完成车行道建设,但人行道和沿路绿化尚未建设,急需加快推进。②本项目有助于提升区域发展环境。本项目建设是完善南城市政配套设施、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的需要,对提升南城发展新形象有积极作用。③项目建设符合丽水市南城生态宜居的发展目标。本项目建设可以直接促进新城区宜居生态小区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协调共赢。(3)项目选址与用地项目位于丽水市南城东扩区块,用地主要为存量建设用地。1.2编制依据(1)《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年国务院令第65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主席令第68号);2(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4)《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令第25号);(5)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6)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7)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9)《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10)《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11)《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14年财政部令第74号);(1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9号);(1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浙财金〔2015〕5号);3(14)《关于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公共设施建设领域的实施意见(试行)》(丽政发〔2015〕4号)。1.3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建设成大街(缙青路至迎宾路)、秀山路(枫岭街至惠民街)道路绿化景观,以及养护管理约51万平方米的道路绿化。广告位运营不纳入本次采购范围。(1)工程建设包括成大街(缙青路至迎宾路)、秀山路(枫岭街至惠民街)道路绿化景观建设,建设总投资7260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具体如下:①项目内容及规模a.成大街(缙青路至迎宾路)道路景观工程:道路全长3800米,主要建设总面积12.16万平方米的人行道、绿化以及相关配套工程,其中:①中央绿化带宽4米;②人行道和绿化带共宽28米(14米/侧)。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b.秀山路(枫岭街至惠民街)道路景观工程:道路总长2450米,主要建设总面积11.02万平方米的人行道、绿化以及相关配套工程,其中:①中央绿化带宽4米;②道侧绿化带共宽45米(每侧20-24米不等)。总投资3260万元。②建设标准本次规划建设两条道路位于东扩二期范围内,成大街为贯穿富岭高速到开发区的主干道,秀山路是规划连接南北城的主要道路。建设标准为250~300元/平方米,同时参考已经完成设计的秀山路西侧和中央绿化带景观工程标准执行。(秀山路西侧和中央绿化带景观工程设计图纸附后)4(2)绿化运行项目绿化养护管理面积约51万平方米,包括东扩首期已建成的道路绿化带363873平方米,以及成大街、秀山路新建道路绿化约15万平方米(具体以设计数字为准)。(3)广告位运营不纳入本次采购的理由①从PPP定义理解,广告位的运营不宜纳入本次采购范围。根据国家财政部对PPP的定义,PPP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东扩区域范围内广告位的运营不属于公共服务领域,不宜纳入PPP采购范围。②项目广告位运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东扩一期目前尚处于开发建设启动期,周边配套不完善,市场人气不旺,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广告位运营的市场需求不大,从长期看容易产生价值低估现象。③广告位运营采用单独采购显得更便捷、更高效。作为一个商业项目,广告位的运营通过一次招投标即可推向市场,且灵活的以若干年为一个周期,能切实根据周边环境调整市场价格,更好适应市场需求。52运作方式2.1采用方式PPP项目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转让-运营-移交(TOT)、重建-运营-移交(ROT)、设计-建设-融资-经营(DBFO)等。具体项目运作方式的选择需根据项目类型、收费定价机制、投资收益水平、融资需求和期满处置等因素确定。目前秀山路部分路段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成大街相关前期工作正在推进中,需要社会资本负责或参与施工图设计。因此,本项目拟采用设计-建设-融资-经营(DBFO)的方式,即由社会资本负责设计、投融资、建设、经营(绿化工程由社会资本负责运营,人行道由政府方负责运行),到期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方。2.2项目回报PPP项目回报机制是项目收入的来源方式,主要包括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等。项目具体的回报机制根据项目自身的运营情况决定。本项目属公共服务设施,采用政府付费模式使社会资本收回项目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具体而言,本项目按照基于可用性的绩效合同方式,由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本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产品),以及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所需的养护管理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即政府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向社会资本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行服务费。63风险分配基本框架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由最有能力消除、控制或降低风险的一方承担相应风险,根据类似项目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建议项目建设、融资和运营维护等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项目征地拆迁、法律、政策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分担。项目风险及风险分配原则的建议列表如下:表3-1项目风险分担表风险类型风险描述分配风险方式与降低风险措施1.完工延误风险政府造成延误由政府承担,项目公司造成延误由项目公司承担;不可抗力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分担,并通过保险规避风险2.建设成本超支风险项目公司承担建设风险3.建设质量风险项目公司承担4.实际运营成本高于项目公司预期成本项目公司承担5.由于项目公司的管理问题造成项目运营成本超支项目运营项目公司承担风险6.由于项目人员工资等主要成本因素上涨导致成本超支设计根据直接成本因素来调整运营服务费,由政府方与项目公司共同承担此类风险通货膨胀7.由于通货膨胀,社会资本实际收入减少由政府方与项目公司共同承担此类风险,主要指标为利率,当利率在变化幅度达到一定值后,可以相应调整可用性服务费汇率变化8.由于汇率变化,国外投资人实际收入减少。由国外投资人承担此类风险。7风险类型风险描述分配风险方式与降低风险措施9.对项目公司税收等方面的法律变更由政府方承担。服务费支付期内,因税率变化、税种变化引起的征税额调整,如超过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征税额,则增加部分由政府方承担,相应增加可用性服务费;如低于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征税额,则减少部分归政府方所有,可用性服务费作相应扣减。法律变更与经营环境10.征地拆迁导致项目工期延误,及由此造成的投资额增加由政府方承担11.政府对项目实施没收、充公等。由政府方承担不可抗力12.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项目不能或暂时不能正常运转。要求项目公司为项目购买保险,用以灾害后项目设施的修复。不可抗力期间,双方各自承担风险84采购方式选择4.1项目采购方式选择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南》(财金〔2014〕113号),PPP项目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本项目属于公益性项目,政府需求明确,项目核心边界条件和技术经济指标的确定也相对简单。同时,秀山路部分路段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成大街及秀山路部分路段尚未开展项目设计。根据上述情况,项目采购方式可采用以下方式:4.1.1方案一:公开招标,由社会资本带设计方案投标,实施机构对各设计方案及其服务费等进行打分评审该方案由社会资本对成大街和秀山路部分路段进行施工图设计,要求社会资本在资格预审期间开始准备设计,在响应文件投标时提供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实施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评分办法,对社会资本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评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小组对技术标(设计方案、项目管理方案)进行评标并公布结果后,再对商务标(社会资本综合实力、融资方案、服务费)进行评标。设计方案、项目管理方案、社会资本综合实力、融资方案、服务费的分值权重建议分别为35%、5%、5%、5%和50%。具体评标标准如下:(1)技术标主要由评审小组专家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打分,包括:9①设计方案:主要由方案完整性(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估算表等)、景观设计、植物配置、方案的可实施性、设计说明、投资估算合理性等分项内容组成。实施机构将在资格预审阶段明确设计要求说明书:限额设计要求(综合造价为250~300元/平方米,否则为无效标或废标)、设计方案组成要求(成果必须包括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设计说明)、景观设计与植物配置要求、设计方案费用补偿标准(如最后有效投标在三家以上,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对排名第二的社会资本补偿5万元,排名第三的补偿3万元;如最后有效投标不足三家,评审小组仅对进行有效投标的社会资本进行补偿,金额为4万元/个)、工程信息价等。评审小组设立方案组、造价组等,对方案进行评审,对设计方案符合性进行审查,没有实质性响应设计要求说明书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或废标处理;评标小组将认定为废标(或无效)的投标排除后,有效投标少于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评审时,将对社会资本提出的单价与信息价的偏离情况进行核实,总体按照偏离值较高要扣分、偏离值太高作无效标处理等原则进行评审。②项目管理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公司人员及管理方案、项目建设管理方案等。(2)商务标商务标主要由评审小组根据评分标准测算各社会资本的分值,包括:①社会资本综合实力:主要由企业规模及盈利水平、相关业绩、企业信誉、优质工程等分项内容组成。②融资方案:主要由资本金投入、银行贷款承诺及其他债务资金来源等组成。10③服务费:主要包括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行服务费。a.秀山路部分路段采用已有项目施工图设计成果,采用施工图包干形式,不允许工程变更。由社会资本对可用性服务费进行竞争性报价。设定该值为A(年均值)。b.成大街及秀山路未设计路段项目在由社会资本根据自己的方案设计提出项目总投资(综合造价控制在250-300元/平方米)及可用性服务费。设定该值为B(年均值)。该工程采用施工图包干形式,不允许社会资本对工程进行变更。招标完成后,中选社会资本应根据实施机构的要求对施工图设计作进一步完善。如设计方案完善导致工程费用增加,增加部分经过财政审核后,由实施机构负责支付,服务费不作调整。c.由社会资本根据实际情况,对51万平方米的绿化养护管理进行竞争性报价。设定该值为C(即运行服务费,年均值)。d.服务费的评分根据可用性服务费、运行服务费来进行评比(要求社会折本采用年均值报价)。X=A+B+C其中:X为运营期服务费年均值总额;A为秀山路项目的年可用性服务费,B为成大街项目的年可用性服务费;C为年运行服务费。要求社会资本对服务费采用年均值报价,采用以对服务费进行报价:全部有效投标文件的服务费现值总额的算术平均值和次低投标报价的再平均,其再平均的值即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50分,其余报价按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得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B-A)/A|╳100%其中,A为投标报基准价,B为该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则投标人报价得分为:11(1)当B>A时,每高1%时,扣2分,最多扣50分。该种情况下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计算公式为:50-2╳|(B-A)/A|╳100(2)当B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计算公式为:50-1╳|(B-A)/A|╳100当报价的偏差率小于1%,不扣分。为防止串标等行为,采购文件将对服务费(即X)设定采购控制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即为废标。4.1.2方案二:公开招标,未完成设计的项目由实施机构完成设计后交项目公司实施,可用性服务费采用按实际投资额和社会资本提出的投资收益率等进行测算(1)可用性服务费即开发区管委会对社会资本建设本项目(即新建成大街、秀山路道路绿化)而在10年内每年支付的固定费用。①秀山路部分路段采用已有项目施工图设计成果,采用施工图包干形式,不允许工程变更。由社会资本对可用性服务费进行竞争性报价。设定该值为A。②成大街及秀山路未设计路段项目采用边设计边开展PPP采购的方式,即社会资本按照预先设定的投资额,对投资收益率(I)进行竞争性报价,再根据公式折算成可用性服务费B:B=[P×I×(1+I)n]/[(1+I)n-1]I:为投资收益率,由社会资本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竞争性报价。评标时,根据该投资收益率、总投资6000万元测算B。B:可用性服务费(年均值)P:项目投资额,由社会资本按照实施机构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实施机构负责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投资控制在600012万元)。根据工程施工实际发生额,形成项目投资额P。项目投资额P主要包括:①实际发生的工程费用、其他费用;②建设期投资收益,该收益按人民银行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4.9%上浮一定比例。评标时,按项目投资额6000万元来测算服务费,以便于各社会资本的报价评分。服务费支付时,根据项目实际投资(即P),I、n及公式来测算并支付可用性服务费。n:指项目运营期,为10年。(2)运行服务费由社会资本根据实际情况,对51万平方米的绿化养护管理进行竞争性报价。设定该值为C。(3)服务费的评分根据可用性服务费、运行服务费来进行评比(要求社会折本采用年均值报价)。X=A+B+C其中:X为运营期服务费年均值总额;A为秀山路项目的年可用性服务费,B为成大街项目的年可用性服务费;C为年运行服务费。(4)评标标准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小组对技术标(项目管理方案)进行评标并公布结果后,再对商务标(社会资本综合实力、融资方案、服务费)进行评标。项目管理方案、社会资本综合实力、融资方案、服务费的分值权重建议为7%、7%、6%和80%,其分项内容组成同方案一的相关内容。4.1.2方案三:由实施机构完成施工图设计后进行公开招标该方案下,项目核心边界条件和技术经济参数明确、完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且采购中不作更改的项目,采购评标标准同方案二。134.1.3方案比选结果表4-1三种方案的优缺点比较采购方式优点缺点方案一①有利于找到有诚意的社会资本;②有利于加快项目进度;③采购流程公开透明,政策风险较小;④政府方对项目实施的管理相对简单①设计方案评审相对较难,且存在能否满足政府方需求的风险及其带来的审批风险、项目建设延期风险;②服务费占比较其他方案低;③社会资本需要投入设计费用方案二①有利于加快项目进度;②政府方对项目设计方案完全掌控;③采购流程公开透明,政策风险较小;④评标结果更具客观性①政府方建设过程的管理有较高要求,且需要审计部门的更多介入与配合;②如果工程利润低于社会资本的预期,社会资本会消极应对,导致项目延期甚至失败方案三①政府方对项目设计方案完全掌控;②采购流程公开透明,政策风险较小;③政府方对项目实施的管理相对简单;④评标结果更具客观性项目推进实施还需较长时间根据上述分析与比选,并考虑到项目的紧迫性,推荐采用方案一。4.2项目采购流程(1)发布公告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并在省财政指定媒体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邀请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5个工作日)。(2)资格预审14有3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向合格社会资本提交采购文件。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实施机构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依法变更采购方式。(3)公开招投标①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提交采购文件,并在提交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社会资本开展答疑和澄清商谈;②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考察核实;③社会资本在了解采购文件内容后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交响应文件。④响应文件评审:a.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响应文件提交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推荐候选社会资本。b.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照候选社会资本的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就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即为中选者。确认谈判不得涉及合同中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不得与排名在后的社会资本先行谈判。确认谈判完成后,项目实施机构应与中选社会资本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4)项目决策公示采购结果和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忘录拟定的合同文本经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并报联审机制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5)合同签署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合同文本,经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署项目合同(合同格式可参照国家发展15改革委发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2014年版〉》)。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署PPP合同。4.3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净资产不低于7000万元人民币。(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其成员不多于2家,并明确牵头单位。(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过去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165交易结构5.1融资结构PPP项目投融资结构首先要明确政府是否需要出资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对此,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提出“政府可指定相关机构依法参股项目公司”,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没有对政府是否需要出资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作出规定。因此,政府可根据PPP项目的实际情况及自身需求,确定是否需要出资与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2)出资入股的目的。国内外PPP项目政府出资入股项目公司主要目的是:一是增强PPP项目的信用等级,有利于PPP项目更好争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持;二是获得知情权,使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PPP项目能更好保障公共利益;三是有利于掌握项目的运营情况,为价格调整工作争取主动;四是分享项目的收益。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建议项目公司组建中政府方不出资、不占股,由社会资本全额出资设立。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本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由中选社会资本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融资机构要求,及时、足额筹措到位。5.2相关配套(1)土地征用及拆迁安置:项目征地、借地等工作已经完成,相关费用由实施机构自行负责,不纳入本次PPP项目的采购范围。17(2)其他配套:项目建设所需的水、电、道路等配套设施,将由实施机构负责协调,从施工场地外部接通至约定地点。5.3参与主体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提出“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因此,建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规划服务中心作为项目实施机构。(1)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规划服务中心:作为项目实施机构,主要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具体为:一是在项目准备阶段,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开发区管委会批准;二是在项目采购阶段,组织做好项目资格预审、采购文件、项目谈判、合同签订等工作;三是在项目执行阶段,负责项目合同管理,组织做好项目政策处理和征地拆迁、竣工验收等;四是负责项目移交相关工作等。(2)相关政府部门:由开发区经发局牵头,财政局、监察室、国土分局等联合审查PPP项目的实施方案、资格预审文件、项目采购文件等。财政局将项目合同中涉及的政府支付义务纳入同级政府预算,经市人大批准后,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执行。(3)中选社会资本:依法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组织开展项目设计、融资和建设,以及项目的运行管理。(4)银行等金融机构:为项目提供融资服务。5.4项目交易结构图18图5-1项目交易结构图项目公司丽水开发区建设和规划服务中心本项目开发区财政局中选社会资本社会公众金融机构授权融资设计建设融资经营PPP协议出资设立根据绩效付费持续服务公众监督无偿移交公开招标丽水经济技术开融资合作发区管委会196合同主要内容6.1合同体系本项目合同体系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PPP项目合同,即经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由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署《PPP项目合同》。该合同是合同体系最核心的法律文件。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实施机构重新签署项目合同。第二层次为PPP项目的实施合同,即由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融资合同》、与工程承包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与设备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与保险机构签署《保险合同》等。6.2权利义务边界6.2.1实施机构的权利义务边界(1)主要权利①对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本项目进行全程实施监管的权利。如发现与PPP合同不相符合的情况,有权责令项目公司限期予以纠正,如纠正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实施机构有权责任停止施工。②对项目公司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安全、质量等进行定期评估,并有权定期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③对工程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项目公司应为实施机构的检查与检验提供方便,包括实施机构到20施工场地,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查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④对项目公司的建设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在建设期内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检查,审计检查范围主要包括对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度情况、项目质量情况、项目实施与PPP合同执行情况等方面,项目公司有义务对审计检查工作给予充分配合,提供必要的、完整的、所需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⑤项目交工验收完成后,有权委托政府审计机构或中介机构对项目公司的建设费用进行审计。如有工程变更,审查工程变更的原因及内容。运营期内,在项目公司严重违约时,有权提前终止PPP项目合同并接管项目。⑥有项目公司是否遵守PPP合同的监督检察权及对建设、运营维护的介入权。⑦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相关绩效指标要求,对绿化养护管理进行考核。⑧合作期满无偿取得该项目。(2)主要义务①协助项目公司及时获得相关的许可或批准。②协调将本项目所需水、电、通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通至约定的指定地点。③协调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依附于本项目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匹配本项目建设进度及年度计划安排等。④责相应的征地拆迁及安置工作。21⑤将本项目的支付费用纳入跨年度的财政预算,经市人大审议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项目公司支付。⑥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协助项目公司协调与本项目场地周边所涉及的有关单位的事宜。⑦在本项目合作期内,对非可归责于项目公司,且政府方更有能力解决的事项,由实施机构或开发区管委会指定的机构负责协调。6.2.2社会资本的权利义务边界(1)主要权利①享有设计、建设、融资、运营本项目的权利。②按照合同的约定取得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行服务费。③在实施机构严重违约的情况下,有提前终止合同的权利,并获得相应收购金和补偿金。(2)主要义务①根据要求组建并依法成立项目公司。¾项目公司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¾项目公司应尽一切努力,保证按合同约定建成本项目;¾项目公司为本项目工程签订的工程文件、融资文件、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等,不得与项目PPP合同相抵触;¾依法缴纳投资、建设与运营活动中的各项税费;¾为筹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项目公司可以本项目收益权质押融资并专项用于本项目建设,但不得重复质押,且质押总量与资本金之和不得突破项目总投资。②承担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22③在运营期内严格按法律及合同规定进行运行,持续、安全、稳定地提供服务,并确保本项目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④接受实施机构或开发区管委会指定的其他部门或机构在建设期及运营期的监督管理。⑤尽最大努力申请并及时获得从事建设工程所需要的政府部门的各种批准,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工作。⑥如未来实施机构或政府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的有关单位需对依附于本项目的各类管线、杆线等进行维修、维护或抢险需要的,则项目公司应尽最大努力予以配合,不得以本项目对抗关乎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事项。⑦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6.3交易边界条件(1)项目公司经营范围项目公司系专门负责本项目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移交的特殊目的主体,未经实施机构书面同意不得从事本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经营活动。(2)合作期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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