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热电联产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

451
9
2018-12-10
简介
巴楚县工业园区一期规划面积11.96 平方公里,为轻工业园区,目前已经开发完成规划面积的60%,累计投资6000 余万元,完成供水、排水、供电、通讯和土地平整“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四纵四横”总长25 公里,供水管线12.2 公里,电力线路14.9 公里,排水管线7.51公里,道路照明工程8.8 公里,绿化面积达到1000 多亩。二期为重工业园区,规划面积13.42 平方公里,目前正在规划设计,筹备开展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巴楚县凭借独特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及交通优势,利用工业园区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可利用资源,按照工业园区确定的产业方向,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以喀什地区建立经济特区为契机,加快巴楚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主系统工程231341 万元,厂区配套工程13982 万元,其他费用(含预备费)46290 万元,总计291613 万元。投资范围包括新建建设2×350MW 机组及其厂区内相关配套设施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投资以及预备费。

文档内容部分截取

第一章项目概况1.1项目区域概况1.1.1巴楚县概况巴楚县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地处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和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地理坐标东经77°22′30″-79°56′15″,北纬38°47′30″-40°17′30″,东与阿瓦提县、墨玉县相望,南与麦盖提县、莎车县、皮山县为邻,西与伽师县、岳普湖县毗连,北依柯坪山和喀拉塔格山为界与柯坪县、阿合奇县、阿图什市接壤。县境东西长218公里,南北宽134公里,全县总面积21741平方公里。地势从西南向东北倾斜,主要地貌特征为沙漠、山地、洪积平原和冲积平原四大类组成,主要河流为叶尔羌河。巴楚县辖4个镇、8个乡、5个场;分别为:巴楚镇、色力布亚镇、阿瓦提镇、三岔口镇等4个镇;恰尔巴格乡、多提巴格乡、阿纳库勒乡、夏玛勒乡、阿克萨克马热勒乡、阿拉格尔乡、琼库尔恰克乡、英吾斯塘乡等8个乡;夏玛力林场、夏玛力牧场、下河林场、园艺场、良种场等5个场。2014年,巴楚县总人口37.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8万,非城镇人口27万人,汉族人口1.8万,少数民族36万;其中有维吾尔族、汉族、回族等49个少数民族。巴楚县城区距喀什市270公里,距乌鲁木齐市1226公里。县城西至巴莎公路,北至喀什河,东至多来提巴格乡,南以胜利渠为界线。城区喀什噶尔河以南,友谊路为界分为东西两区,东部为新城区,西部为老城区;城区喀什噶尔河以北为开发区。城区总面积约15平方公里。整个城区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坡度平缓,坡降约1/3000,海拔高程在1119~1113米之间。巴楚属于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四季分明,夏季、冬季长,春季、秋季短,干旱少雨,风沙天气多,无霜期长。主要气象灾害为大风、沙尘暴、浮尘、冰雹、霜冻、春旱和洪涝。年平均气温11.8℃,年日照数在4434小时,年均无霜期213天,一月份平均气温-6.19℃,七月份平均气温26.1℃,县城年平均降水量50mm左右,年降雪量为2.8毫米。巴楚县年平均气温为12℃,最大冻土深度为60cm,年平均降水量为55.1mm,年平均蒸发量为2193.6mm。巴楚县年平均风速为1.8m/秒,8级以上大风日数平均为10天。巴楚县地处交通要道,是南疆的交通枢纽和喀什地区的东大门,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驿站和“丝路明珠”。巴楚境内314国道(乌(鲁木齐)红(其拉甫)公路)和巴楚—莎车公路、巴楚—图木舒克公路和南疆铁路贯穿县境,巴楚火车站距县城4.5千米。构成了巴楚县优越的陆路交通优势,是中国人流、物流由喀什进入中亚的重要通道,是喀什、克州、和田地区及西藏阿里地区的交通枢纽,也是南疆重要的客货集散地之一,成为喀什地区东北部经济圈的核心。巴楚县与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南亚各国建立了良好的商业联系,以其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扩大出口规模,各类商品已进驻中亚、南亚市场,对外贸易日趋繁荣。2014年,巴楚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4.83亿元,比2013年增长1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233亿元,比2013年增长17.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8.69亿元,比2013年增长20.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24亿元,比2013年增长20%。外贸进出口额105.9万美元,比2013年增长100.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24元,比2013年增长13.9%。农民人均纯收入7725.75元,比2013年增长20.7%。2015年上半年,巴楚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5.18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8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5.77亿元,其中:工业增加值1.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14.54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值完成20.92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93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2亿元。巴楚县规划发展总体要求为:1)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把经营城市的理念贯穿于县城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始终,加大旧城改造力度,注重生态和环境建设。带动县城向南向北发展,拓展县城发展空间。2)充分发挥土地优势、地缘优势、资源优势、交通优势,完善县城道路交通体系,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县城绿化,改善县城生态环境。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和投资环境,加快推进县城的规划建设步伐。3)坚持以人为本,建设良好人居环境。以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和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道路绿化为网络,以公园、街头绿化和广场绿化为点缀,以庭院、居住小区绿化为基础的城镇绿化建设基本思路,全方位增加绿色。把县城建成环境优美宜人,方便舒适的新型县城。2.2.2巴楚县工业园区概况巴楚县工业园区2005年开始建设,通过近几年的建设、发展,逐步形成纺织、油脂加工、食品加工、组装加工、商贸物流和化工重工六大功能区。工业园区的集聚效应凸显,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巴楚县工业园区一期规划面积11.96平方公里,为轻工业园区,目前已经开发完成规划面积的60%,累计投资6000余万元,完成供水、排水、供电、通讯、道路、有线电视、因特网和土地平整“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四纵四横”总长25公里,供水管线12.2公里,电力线路14.9公里,排水管线7.51公里,道路照明工程8.8公里,绿化面积达到1000多亩。二期为重工业园区,规划面积13.42平方公里,目前正在规划设计,筹备开展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巴楚县工业园区的产业规划和发展布局如下:1)以“打造喀什地区东部区域中心”为契机,重点发展“一白一红一黑”产业集群。——做大做强“一白”产业,根据自治区提出的围绕建设新疆优质棉纱、棉布和棉纺织品生产基地的目标,积极推进“两城七园一中心”纺织工业城(园区)建设,以及县委十一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一个中心、两个城市”建设及十二五发展目标规划,强有力的推进棉纺工业城市建设,2012年努力达到50万锭的生产规模,继续发展油脂加工业,不断延伸棉花产业链,带动油脂、织布等下游产业发展壮大,逐步构建起以棉纺织、农副产品加工、加工制造等产业为主导的优势工业体系。——做优做精“一红”产业。巴楚县重点发展“521”精品林果业,即50万亩的红枣播种面积,20万亩核桃和10万亩其他林果种植,重点引进红枣加工、核桃加工为重点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利用招商引资平台,把项目做优做深。——做大做好“一黑”产业。根据巴楚县丰富的矿产、石油资源优势和交通优势,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发展矿产开发业,突破发展石油化工业,重工业园区已经开发筹建,前期规划面积13.42平方公里。2)发展目标巴楚县凭借独特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及交通优势,利用工业园区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可利用资源,按照工业园区确定的产业方向,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以喀什地区建立经济特区为契机,加快巴楚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巴楚县发展目标如下:到“十二五”末,全县工业增加值达到18.18亿元,年均增长26.67%;到“十三五”末,全县工业增加值达到31.49亿元,年均增长41.35%,形成100万锭棉纺、2亿米织布、80万吨油脂加工、30万吨红枣加工、200万吨钢铁冶炼、100万吨石油开发、300万吨特种水泥、4000吨PVC管、8亿米滴管带、3000吨滴灌肥、2万吨复合肥、5000吨地膜生产、1500吨甘草加工和500吨罗布麻茶的加工能力,将巴楚建设成为喀什地区重要的棉纺织基地、油脂加工基地、钢铁冶炼基地、建材供应基地和农副产品加工基地。1.2项目名称及性质项目名称:巴楚县热电联产工程PPP项目。项目所属领域类型: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并将原有片区集中供热管网一并接入新建供热系统。。1.3项目建设背景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国家对西部能源建设及资源开发投入了更大的资金和优惠政策。为了确保新疆国民经济又好又快、持续健康发展,2010年5月,党中央及时召开了新疆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了新疆今后跨越式发展的宏伟目标: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新疆实际的发展路子,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到2015年新疆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和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高,民族团结明显加强,社会稳定明显巩固;到2020年促进新疆区域协调发展、人民富裕、生态良好、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巩固、文明进步,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抓住新疆即将迎来的大发展历史机遇,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推进大型煤电、煤化工基地等新型工业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做到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国家战略要求,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稳定创造牢固根基。2010年5月召开的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中央正式批准喀什设立特殊经济开发区,未来喀什将以“东有深圳、西有喀什”为目标,依托国家对特殊经济开发区在产业、税收、金融、土地、外贸等方面的特殊政策,面向中亚、南亚、西亚的广阔市场,加快超常规发展步伐,努力建设成为国际化大都市。中央新疆工作会议《关于加快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成为推动新疆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的强大动力。巴楚是此轮对口援疆的重点县,“十二五”期间来自上海的援建资金16.3亿元,涵盖产业、民生、社会发展等各个领域,为营造和维护良好投资环境、推动巴楚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2010年7月,中央召开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未来十年将西部地区建成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并将进一步完善对西部地区在财政、税收、投资、金融、产业及土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新疆是我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省区,也是我国重要的资源大区,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占据重要位置。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引导下,新疆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创业环境以及公共服务水平将进一步得到提升,这将为巴楚“工业强县”的发展战略提供一个非常有利的外部环境。2010年8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指出,中西部地区具有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的优势,未来应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在全国范围内优化产业分工格局。“十一五”期间,巴楚的工业园区建设初见规模,工业实现了跨越式增长,吸引了多个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工业发展基础。“十二五”期间,随着基础设施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以及中央政策的进一步倾斜,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围绕建设“喀什东部区域中心”,以社会进步和生态保护为前提,以抓援疆机遇承接发展为依托,以培育软硬环境为基础,以建设服务性政府为保证,以发展开放型经济为支撑,促和谐、强基础、创机制、搭平台、促承接、出品味,农业立县、工业强县、商贸富县、开放活县、科教兴线,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逐步形成巴楚与东部合作共赢的格局。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即“一带一路”战略。根据《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新疆被定位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喀什是“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的重要节点城市。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2014年5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全面总结了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的工作,科学分析了新疆形势,明确了新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主攻方向,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会议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以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以促进民族团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等为重点,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南疆三地州包括喀什、克州以及和田地区,三地州均处于祖国西北边陲,地处偏远,资源丰富,人员结构中少数民族占主要比例。受交通和基础设施等因素的制约,南疆三地州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三地州电源建设的进度相对滞后,限电局面较为严重,而且还有个别偏远地区尚处于无电状态。近年来,除了农一师阿拉尔热电厂以及农三师图木舒克热电厂(均为2×50MW)相继建成投产外,南疆三地州仍未有大的电源项目开工建设,拉闸限电局面十分严重。随着喀什经济特区的成立,在中央政策的大力扶持以及内地省区对口支援的情况下,南疆三地州跨越式发展的条件已经具备,电力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工农业生产的先行,必须加快发展速度。为促进南疆三地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应加快该区域电源建设步伐,重点鼓励和支持南疆电网联网的延伸和补强电源建设项目,将巴楚县、叶城县、喀什市等地作为南疆220千伏长距离输电线路的支撑电源点,同时也可作为南疆750千伏电网系统的电源支撑点,巴楚县2×350MW热电联产及其配套热网工程的建设,对维护南疆三地州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能源供应等方面均具有重大意义。在党中央方针政策领导下,全疆快速稳定的发展,势必会加快巴楚县的城镇化步伐,必将随着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巴经济走廊、喀什经济开发区三大机遇释放出强大活力,推动巴楚县的发展。随着巴楚县建设发展速度迅猛,各类建筑大面积展开,良好的基础配套设施将会为巴楚县的发展提供保障,但是,目前巴楚县的基础配套设施却已明显滞后,尤其是供热设施已无法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巴楚县县城目前已形成以分散锅炉房为主热源的部分小片区集中供热与分散供热相结合局面,县城分散供热仍具规模。巴楚县城总建筑面积约为567.29万m2,全县共有部分小片区集中供热13个,小片区集中供热面积180万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仍为小火炉采暖。目前,县城内仍存在大量的分散锅炉房和大量的居民手烧小火炉采暖形式,供热效率低、污染大、安全保障性低。分散锅炉在采暖期运行时烟尘大量向空中排放,由于气流的扩散能力差,加上采暖用煤灰份较高,不仅造成巴楚县的空气污染和能源浪费,同时也严重的制约着城市发展的步伐。基于以上原因,热电联产工程的建设提到了巴楚县经济发展计划之中。热电联产工程的建成有利于城市的经济发展,对发展当地工农业生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稳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保证边疆稳定,保持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故巴楚县拟计划启动巴楚县热电联产工程的建设。同时依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29号)、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在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喀署办发【2015】112号)等近期政策指导要求,巴楚县热电联产工程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1.4项目服务范围依据《巴楚县县城供热专项规划》,并根据巴楚县供热现状、燃气供应设施现状,结合县城用地布局特点,本次规划的范围包括规划期限内巴楚县县城(含老城区、新城区、工业园区),供热范围约为27.07平方公里。目前,巴楚县城户籍人口数为10.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5万人,暂住人口1.0万人。县城区域人口规模预测:2020年20万人,2030年30万人,2040年35万人。本PPP项目的服务范围覆盖全县城辖区,项目公司应按巴楚县总体规划和供热专项规划,先行解决集中供热范围内的供热需求,在完成集中供热任务后有余力者再行拓展其他增殖业务。1.5项目建设规模1、集中供热片区现状概况目前,巴楚县城集中供热模式为以分片区方式,采用多热源,小范围集中供热。2013年巴楚县城区域新建6个集中供热片区(虹桥社区、老三小、生产资料公司、红海路公租房、工业园区管委会、老政府家属院)、2014年新建4个集中供热片区(法院、客运站、工商银行、体委)、2015年新建3个集中供热片区(阳光小区廉租房、银花小区、人民医院),目前全县共有集中供热片区13个,由发改委燃气供热办负责具体管理工作。通过三年的实施,截止目前全县集中供热面积已达到180万平方米,拥有集中供热一级管网53公里、二级管网223公里,覆盖县城15291余户居民、400余户商铺、70余家单位。1.6项目投资估算1、电厂工程建设投资:主系统工程231341万元,厂区配套工程13982万元,其他费用(含预备费)46290万元,总计291613万元。投资范围包括新建建设2×350MW机组及其厂区内相关配套设施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投资以及预备费。热电联产配套热网工程建设投资:本工程建设投资42601万元,其中新建工程费用35490万元,新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预备费)7111万元,已建管网工程费用3330万元(政府投资)。投资范围包括新建2×350MW热电厂厂区外至巴楚城区供热系统输送管网、包括二部分即一级热网管网部分、小区换热站部分,供热区域建设供热热水管网2×26542m,换热站40座,蒸汽管网12195×2m,新建2×70MW事故备用热源一座、城区各热力站改造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投资以及预备费。铁路建设投资:6713.49万元4、政府已建成片区集中供热工程:3330万元2、5、现有供热公司固定资产:2246万元6、现有锅炉房资产评估价值:596万元7、土地出让金:42元/平米,共45公顷。本PPP项目总资金规模为35.80亿元,其中建设投资34.71亿元,土地出让金0.19亿元,建设期利息0.60亿元,流动资金0.30亿元。上述为测算规模,最终应以工程结算价格及资产评估金额为准。项目建设期为两年,第一年投入建设投资的60%,第2年投入建设投资的40%。项目70%的建设投资利用贷款,资金规模为24.43亿元,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4.9%,其余为项目资本金(注册资金),其中2.12亿元为政府资金,其余为企业自有资金。建设期付息,第2年起只有当年建设贷款利息计入建设期利息,其余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政府投资包括现有管网资产净值3330万元、现有供热公司固定资产净值2246万元、现有分散锅炉房资产评估价值596万元,且建设期每年政府投入7500万元,共两年,政府投资共计21172万元,政府以资产+投资入股形式,不参与分成。项目公司以固定资产使用费形式,每年按照当年供热面积为1.5元/㎡标准向项目公司缴纳固定资产使用费。1.7项目推进情况巴楚县已完成《巴楚县供热专项规划》、《巴楚县热电联产规划(2010-2025)》编制,并取得相关批复。热电厂项目目前已通过用地预审及用地批复、电厂项目建设环评批复、节能批复、地质灾害评估备案、抗震设防批复、文物保护批复、限高批复、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批复、职业病危害评价批复、水土保持批复、水资源论证批复、取水许可,并已同相关单位签订供排水相关协议、灰渣综合利用协议、相关原材料供货协议。本PPP项目已纳入新疆和喀什地区PPP项目库。本项目中热电厂与配套热网为新建项目。项目土地使用权人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出让交易。本工程计划于2016年7月开工,2017年12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18年4月第二台机组投产。建设期1年,投产期2年。配套热力站以及供热管网工程按计划同步建设。本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暂定,最终以实际批复的年限为准),即2016年到2045年。其中,根据改造工程拟建进度,建设期为1年(2016年),运营期29年(2017年~2045年)。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政府可根据项目实际运营状况,在相关指标均达标前提下,可优先考虑由项目公司继续运营本项目。1.8项目运作模式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和《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新疆自治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以及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在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喀署办发【2015】112号)等近期国家、自治区、喀什地区发布的政策文件,根据巴楚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经新疆巴楚县人民政府同意,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中标人,巴楚县人民政府授权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PPP项目由项目公司组织实施,并于实施时按照不同实施阶段参与主体签订各项实施或委托合同。本项目属于具有向最终用户收费机制的集中供热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的模式让社会投资人获得合理回报。1.9项目公司股权情况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依法设立项目公司。政府通过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土地出让方式将建设用地出让给项目公司,并将县城原有集中供热设施交予项目公司经营维护和管理,以固定资产+资金形式,按总注册资本金20%的比例向新疆巴楚县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公司注入资本金。在往后的运营年限内,社会投资人可通过使用者付费(按不同的使用对象收取相应的供热收入)的方式获得合理回报,项目实施机构在合作期内按约定的固定额度收取资产使用费。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集中供热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公司中的政府资本不参与项目公司的分红及利润分配,通过项目公司章程约定,实施机构在合作期内既不承担债务也不参与经营期间收益分享,但拥有所持股份及所持资产的资产处置权及收益权。在合同期内,原有集中供热设施、建(构)筑物的产权均为政府或其授权实施机构所有,项目公司通过政府或其授权实施机构相关授权或许可,可以使用原有集中供热配套管网设施、场地的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项目公司拥有新增设备设施和供热管网的资产及地上建筑物的资产产权并拥有所购买的相关土地使用权。合同期满后,政府根据项目运营状况及各项指标是否达到预期标准,可优先考虑由项目公司对于本项目继续运营。按《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的精神,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应不少于项目投资额的20%。本次巴楚县热电联产工程PPP项目,拟组建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工程投资额的30%计,由项目实施机构和社会资本方按20%:80%的比例共同注资,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融资机构要求分步分期、及时、足额缴纳。按目前的项目工程建设投资估算金额约人民币35.80亿元计算,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合计为10.5亿元,其中项目实施机构以现有供热设施及建设期所投入资金作为资本金形式入股,总值为人民币2.12亿元,社会资本方应缴纳资本金为人民币8.38亿元。其余资金通过社会资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申请上级专项资金等各种投融资方式筹措。项目实施机构和财政部门监督社会资本按照采购文件和项目合同约定,按时完成项目建设所需融资。第二章项目运作方式2.1项目采用PPP模式的必要性2.1.1项目采用PPP模式符合国家近期政策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精神,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促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近期国家发布了一系列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政策文件,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和《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财金[2015]21号)、六部委发布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加强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政策要求,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建设。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预算法》要求财政部门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也有利于提高政府方的财政支付履约保障能力。2015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基…
展开
收起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

引用: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