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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知识丨招投标三十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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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5-06 16:14 浏览次数:3031
核心提示:古代军事谋略著作《三十六计》指出:打仗,不能强攻硬取,应讲究谋略,才能大获全胜。招投标双方博弈亦如此,当下招投标、竞标惨烈无异于两军对垒,想要中标就要巧用36计。三十六计--瞒天过海招投标中庸虚假的表象迷

古代军事谋略著作《三十六计》指出:打仗,不能强攻硬取,应讲究谋略,才能大获全胜。招投标双方博弈亦如此,当下招投标、竞标惨烈无异于两军对垒,想要中标就要巧用36计。

三十六计--瞒天过海

招投标中庸虚假的表象迷惑对手,使对手摸不着项目真实情况,丧失竞争机会。

竞标时,对手往往通过各种渠道、手段来刺探情况,因此在报价时可以采取迷惑对方的手法,比如投标人采用突然降价法,开标前1小时修改标书报价等,这时竞争对手已不可能再调整报价了。采用这种方法时,一定要在准备投标的过程中考虑好降价的幅度,在临近投标截止日期前,根据情报信息分析再做出决策。

三十六计--围魏救赵

竞标中双方互相厮杀对抗是投标的一大必修。高层关系不好突破,或者客户关系被动的情况下,围标控标,联合其他力量围攻、瓦解主要对手。

竞标时,联合其他设备厂商,形成壁垒或者人海战术,联合其它几家几十家公司,将报价控制在一定范围,提升中标机会

三十六计--暗渡陈仓

投标时,利用资源与招标方或者集成方交换投资、项目、保障等,快速突破项目局面,与客户达成共识。

如赠送某款产品(功能)进行组合,延伸服务内容、时间等与客户私下达到共识。

三十六计--抛砖引玉

通过向客户暗示我方产品或者方案占据领先地位,影响代理商。散步竞争对手中标消息,高姿态退出,以退为进,震慑客户和集成商,达到竞争优势。

三十六计--釜底抽薪

利用行业圈内地位,客户关系,通过上级领导直接切入或者行业统筹、同一行业统一品牌,互联互通进行条件限制,争取废除竞争对手参与资格和准入条件。

如控标时用独特技术(功能)、资质证书、商务文件、协议单位等对手无法逾越的条件在竞争过程中将对手淘汰出局。

三十六计--远交近攻

投标时采用切割/合并/简繁法让项目朝有利于我们方向上发展。

如在某些项目竞争过程中,适当的将项目切割(合并)多个子项目,项目中有不可控的因素,将项目打散,把握属于自己的部分,以利于用户平衡多方关系。

将招标过程化繁为简,简化招标流程、改为磋商、协议采购、竞争性谈判、缩小参与、发酵范围、速战速决等。

对于一些你无论引导什么技术参数我都应答满足,然后我比你便宜,只能三十六计走为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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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河北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水利(水务)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厅直有关单位:依据《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发布,2015年第一次修正,2017年第二次修正)和《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我厅会同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组织修订完成了《河北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河北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冀水规计〔2011〕308号)同时废止。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3年4月10日河北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水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保障水工程建设符合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相关专业、专项规划的要求,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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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0年第3号)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三)体育、旅游等项目;(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五)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六)其他公用事业项目。第四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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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2013年23号令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5年3月1日起施行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货物供应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属于依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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