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范围包括地表水、浅层地下水、身侧承压水、矿泉水、地热水、农业、林牧渔业、水利、水电、防治、造纸、石化、冶金、医药、采掘、建材、木材、视频、机械、商饮业、服务业。
1、水资源论证报告:用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技术依据。
2、根据《河北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需要在河流、水库、洼淀和地下取水或加大取水规模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应当进行水资源论证,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并报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3、水资源论证报告:分为报告书与报告表。
其中编制报告书的项目是指:
① 农业项目年取用地表水量50万立方米及以上,地下水量2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
② 工业项目和城镇生活供水项目年取用地表水量10万立方米及以上,地下水量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
③ 其他项目年取用地表水量5万立方米及以上,地下水量2万立方米及以上的;
④ 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年取用地下水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
需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的项目是指:
① 农业项目年取用地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下,地下水量20万立方米以下的;
② 工业项目和城镇生活供水项目年取用地表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下,地下水量5万立方米以下的;
③ 其他项目年取用地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下,地下水量2万立方米以下的;
④ 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年取用地下水1万立方米及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