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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政策与建设项目用地管理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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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3-16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浏览次数:676
核心提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要系统总结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加快土地管理法修改,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详细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举办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政策与建设项目用地管理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培训中心[2018]17号

各有关单位:

1月2日,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就深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要系统总结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加快土地管理法修改,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林权、水利设施产权等领域改革。同时,相关部委也出台了《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

为准确理解和掌握有关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最新政策要点,学习交流建设项目用地管理、城镇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安置的先进经验,探讨产业发展用地管理热点问题,防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社会矛盾和法律风险,提高土地资源对项目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保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与北京中地博联技术中心定于2018年4月14日-17日在成都市举办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政策与建设项目用地管理培训班,并由北京中地博联技术中心承办。本期培训班不招收发展改革、价格系统以及其他系统公务员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政策法规

1、2018中央一号文件土地政策解读;

2、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改革政策;

3、土地储备、土地开发政策与相关税费改革;

4、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

5、耕地、基本农田保护与土地执法督察;

6、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水利、交通、农业、能源等)。

(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务操作

1、多元补偿安置典型案例分析及借鉴;

2、农村房屋拆迁确权和补偿安置办法;

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的影响;

4、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风险及防范;

5、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对土地房屋征收拆迁的影响;

6、重大项目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要点及要求。

(三)用地审查报批及土地供应实务操作

1、项目前期土地规划与用地申报实务操作;

2、单独选址项目和城市批次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及最新管理要求;

3、用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查要求;

4、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要点与生态修复;

5、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审批程序及申请标准;

6、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

7、建设项目用地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

8、闲置土地处置。

(四)土地复垦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1、耕地占补平衡要求与指标调剂管理;

2、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新增耕(补充)地规划建设;

3、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要点与竣工验收;

4、矿区土地复垦实务。

(五)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

1、城乡一体化与农村土地制度;

2、三权分置与农村土地流转。

(六)典型案例分析与经验交流

二、主讲专家

拟邀请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有关部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水利部水电勘测设计院等单位的领导、专家授课,并安排交流研讨。培训结束后统一颁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培训证书。

三、培训对象

从事项目前期管理、铁路公路建设协调、移民、旧城改造(城中村改建)、机场建设、新区建设、棚户区改造(建设)、开发区(园区)管理、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征地事务、地价评估、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各产业投资项目业主与建设单位管理人员。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8年4月14日 -- 17日(14日为报到日)成都市

(具体报到地点和乘车路线在开班前一周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22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与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许伟彬

报名电话:010-68160541、68160500(传真)

报名邮箱:guohai54321@163.com

培训中心监督电话:010-63908415吴得文

培训中心网址:www.ndrctc.org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B座512室(邮编:100038).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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