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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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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7-30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浏览次数:500
核心提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中小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扬尘管控措施、从严落实中小工地扬尘治理监管职责、建立健全中小工地扬尘治理保障制度等内容。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建发〔2018〕354号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水务局

2018年7月24日

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为落实《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18〕9号)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中小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战略目标,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刻认识新阶段大气污染防治的新形势、新特征,进一步明确中小工地扬尘治理监督管理职责,深化扬尘治理工作要求,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加强扬尘治理管理力度,全面提升中小工地扬尘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总体要求

(一)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中小工地施工现场依法依规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管理。

(二)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挥街巷长、网格员以及小巷管家、西城大妈、朝阳群众等多种社会力量的作用,多管齐下,群防群控,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反馈。街乡镇要与区属行业部门加强联动,加大对中小工地的巡查与管理力度。

(三)强化行业监管。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扬尘治理中的监督检查作用。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指导各行业中小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扬尘管控措施

(一)住建部门。一是严格落实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工地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实现“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二是要求2017年9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三是全市土方施工工地在主要出入口应安装高效洗轮设施,并确保出土工地车辆有效清洗。四是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8〕5号)的相关要求。五是建立健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鼓励优先使用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或电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六是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砌筑、抹灰以及地面工程砂浆应当使用散装预拌砂浆。

(二)城市管理部门。要求各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文明、安全、环保施工各项要求。根据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各级环卫作业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加强道路洒水清洗作业,有效抑制扬尘

(三)交通路政部门。要求各建设、养护、管理单位在施工现场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施工湿法作业、进出道路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物料密闭运输六个方面加强工地扬尘综合管控,实施绿色施工。

(四)环保部门。一是建设街乡镇空气质量考核监测基础网络。二是建设街乡镇大气粗颗粒物自动监测网络。三是开展环境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围绕2018年本市环境质量改善,突出扬尘、基础设施建设等污染治理重点难点,对各区、市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督查。

(五)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加大施工扬尘检查和查处工作,对执法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和反馈。

(六)园林绿化部门。一是建立园林绿化施工管理台账,及时准确掌握园林绿化施工扬尘管控情况和进度。二是加强林地绿地裸露地面治理。三是从源头上控制扬尘污染,在规划设计上,结合微地形塑造,尽量做到本地土石方平衡,减少渣土外运和客土量。四是加强林地绿地林木养护管理,做到“有草不荒”。五是要求各区园林绿化局、有关单位将园林绿化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管理的重要内容。

(七)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工地扬尘网格化管理。本市水利工程工地扬尘网格化管理设市级、区级两级网格,以本辖区内工程项目为基础划分工地扬尘管理网格,建立健全全市水利工程工地扬尘网格化管理。

四、从严落实中小工地扬尘治理监管职责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街乡镇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实施方案,与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及时有效的联络机制,建立“街乡镇为主,责任到人,分级管理,全面覆盖”的扬尘监管模式。由街乡镇负责对本区域内中小工地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将工程情况上报给各区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

(二)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等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指导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对中小工地开展扬尘治理工作,依法依规查处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

五、建立健全中小工地扬尘治理保障制度

(一)加强联勤联动。通过“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管理模式,由属地街乡镇牵头,各区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对中小工地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确保扬尘污染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建立街乡镇与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行业主管部门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机制,实现对扬尘污染隐患的预防、治理与处理。

(二)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将中小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纳入对街乡镇的综合考核中,明确考核标准,层层细分责任,层层强化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加强部门联动执法,畅通案件移转机制,建立累计违法处罚标准。对同一个项目存在施工扬尘,拒不改正受到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或存在其他严重违法情形的,各相关部门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案件移送,采取联合检查、联合约谈、联合惩戒等方式加大治理力度。

(四)推进全社会参与。积极发挥广大群众、环保人士等群体的作用,畅通扬尘污染的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打造中小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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