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易资讯> 行业动态

河北省环保厅:征求《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等两项地方标准意见

【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8 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浏览次数:790
核心提示:河北省在生态环境方面,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严格控制扬尘污染,组织开展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技术规范》等两项地方标准编制工作,现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予以印发,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详细内容,请阅读全文!

关于征求《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等两项地方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打赢蓝天保卫战,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河北省环保厅组织开展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技术规范》等两项地方标准编制工作。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8年7月15日前反馈河北省环保厅(电子版上传至邮箱:hbkejichu319@163.com)。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河北省环保厅网站(http://www.hebhb.gov.cn/)“政务公开”栏目“科技标准”板块检索查阅。

联 系 人: 省环保厅       李红彦

电    话: 0311-87802852(兼传真)

通信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邮    编:  050051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

2、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3、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4、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5、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河北省环境保护

2018年6月27日

手机微信扫一扫查看易企询手机站:每日信息推送、随时随地查看不是事!

手机微信扫一扫查看易企询手机站,每日定时推送资讯信息、文库信息、招标等海量信息,资讯信息随时随地查看,网站数据实时同步!还等什么,赶紧关注我吧!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

引用:

评论:

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2〕264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为进一步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冀办〔2021〕8号)、《河北省202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冀气领组〔202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规范管理的若干措施》(冀建建市〔2022〕1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两个全覆盖”防治措施,科学施策,确保施工扬尘达标排放各地要按照《河北省202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各施工企业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两个全覆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切实对照《河北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指导图册》(冀建质安函﹝2022﹞234号),结合监管职责和工程施工实际,全面排查,分策,确保扬尘达标排放。对于不落实防治措施、扬尘严重、超标排放的项目及企业,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综合运用线上检查督导、差别化监管、限期

立即阅读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名称: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发布机构: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字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7日《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已经2020年1月21日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2020年2月7日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扬尘污染防治应当遵循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统筹协调、长效管理和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第五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水行政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

立即阅读

石家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文件石政发〔2018〕23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石家庄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冀政发〔2018〕18号),全面响应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安排部署,大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大气污染治理目标和任务,实现全市空气质量根本好转和“保底线、退后十”的目标,结合石家庄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

立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