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易资讯> 综合资讯

河北邱县:“三大行动”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16 来源:河北省还报厅 浏览次数:223
核心提示:环境空气质量的一个城市给予的最大的面貌印象,河北邱县在环境空气质量治理方面,积极探索新模式,并且不断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发挥专职网格监管员作用,探索创新新时期基本环境监管工作模式,充分体现以责任为准绳、以机制为抓手、以数据为标尺的三大行动,对邱县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变。详细内容,请阅读全文!

环境空气质量的一个城市给予的最大的面貌印象,河北邱县在环境空气质量治理方面,积极探索新模式,并且不断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发挥专职网格监管员作用,探索创新新时期基本环境监管工作模式,充分体现“三大行动”对邱县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变。

0516.16

一是以责任为准绳,落实监管区域全覆盖。压实环保专职网格监督员的巡查职责,保证“三个到位”,即巡查时间到位、巡查人员到位、巡查空间到位,确保管理无死角、无盲区、无漏点。理顺汇报流程,要求每名专职网格员每天报送巡查日志,对网格员上报的问题,立即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并由网格员进行后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以机制为抓手,盯紧污染点源不放松。对污染源进行全面核实,动态更新,全面建立污染点源台账。加大对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散乱污”企业等重点领域的检查力度,坚决督促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制度、道路保洁清扫制度等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并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提高相关企业责任人的环保意识。

0516.17

三是以数据为标尺,科学调度排查入一线。以空气监测站点监测数据为中心,对全县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排放状况进行实时监控。时刻关注空气监测数值,一旦有异常变化,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由专职网格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排查,快速锁定污染点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负荷。

“三大行动”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提升了邱县的环境空气质量看,还可促进本县的经济发展,改善邱县的城市面貌。

手机微信扫一扫查看易企询手机站:每日信息推送、随时随地查看不是事!

手机微信扫一扫查看易企询手机站,每日定时推送资讯信息、文库信息、招标等海量信息,资讯信息随时随地查看,网站数据实时同步!还等什么,赶紧关注我吧!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

引用:

评论: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立即阅读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一条为实施排污许可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名录。第二条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3—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第三条本名录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划分行业类别。第四条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实施时限内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

立即阅读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T 373-2007)

立即阅读

固定污染源排放许可管理目录2019

—2—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一条为实施排污许可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名录。第二条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第三条本名录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划分行业类别。第四条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实施时限内申—3—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

立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