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西省环境保护厅近日印发了《关于2018年水泥熟料企业夏季错峰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晋经信投资字〔2018〕173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提升夏季空气质量,减少水泥熟料生产排放物对大气的影响,促进节能减排,全省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施行夏季错峰生产,每条熟料生产线停窑20天。
具体错峰生产安排为:
2018年7月5日~7月24日,共20天
停产地区为太原市、大同市、阳泉市、长治市
7月15日~8月3日,共20天
停产地区为晋城市、朔州市、晋中市、运城市
7月25日~8月13日,共20天
停产地区为忻州市、吕梁市、临汾市
文件指出,本次错峰生产以“政府宏观引导、协会组织实施、企业主动参与”为基本原则,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自觉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各市经信委、环保局要加强指导,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推进本次夏季错峰生产顺利实施的良好氛围。同时做好抽查工作,督促企业做好错峰生产工作,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本次夏季错峰生产由山西省建材行办和山西省建材协会具体组织实施,完善行规行约,强化行业自律,建立协调机制,督促相关企业自觉主动遵守夏季错峰生产的自律公约。同时应按照市场化原则组织协调水泥资源的调配,保障市场供给,满足市场需求,维护市场秩序。
文件要求相关企业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环保责任,按照省建材行办和省建材协会的统筹安排执行夏季错峰生产,并在错峰生产期间做好设备检修、设施维护、技术改造、职工培训等工作,保障职工的工资待遇和复产后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又讯 7月3日下午,山西省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山西省建材工业协会组织省内各水泥市场片区及重点企业负责人,在省建材行管办会议室召开会议,讨论安排做好夏季错峰生产工作的具体事宜。山西省建材行管办主任高向阳、山西省建材工业协会秘书长成耀荣出席会议。会议讨论并修订了《山西省2018年水泥熟料企业夏季错峰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会后该方案正式印发。
除山西以外已有多个区域发布2018年错峰停产计划,
附:山东、河北、江西、湖北等多地水泥熟料企业。
详情如下:
山东省:
水泥企业2018年非采暖季错峰生产计划
自2018年8月17至9月5日期间,全省熟料企业错峰停窑。
河北省
唐山市在2018年3月16日至11月14日,水泥窑限产30%(按设计产能计算),即非采暖季每日生产负荷不得超过设计产能的70%。水泥粉磨站限产30%(按生产天数计算),即在非采暖季每月企业的生产天数不得超过20天。
江西省:
2018年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生产55天,其中春节期间(2-3月份)不少于35天,夏季酷暑不少于10天,环境敏感期不少于10天。
湖北省:
《2018年湖北省水泥企业错峰生产计划汇总表》中,对59条水泥生产线的各自停窑时间做出明确规定,约80%的生产线停窑需超过60天,全年每条窑的停产时间超过70天,非冬季错峰的停产天数达到平均30天以上。
河南省
2018年错峰生产计划:
第一时段:6月1日至30日;
第二时段:9月1日至30日;
第三时段: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承担危险废物处置的生产线12月停产);
第四时段:2019年3月1日至3月31日。
辽宁省
2018年错峰生产计划:
6月1日至6月15日错峰停窑,计划在7、8、9每月错峰15天。
据了解,2017年很多地区水泥熟料企业的错峰生产只是执行冬季错峰生产,而2018年全国大部分省份开始计划实施夏季错峰,从各地区的执行表来看,2018年的水泥错峰时间远远大于2017年的错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