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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肃宁县尚村老年养护院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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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17 10:58 来源: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425
核心提示:河北省肃宁县尚村老年养护院建设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等。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肃宁县尚村老年养护院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河北肃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肃开管招标核准【2018】6号

所属行业: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所属地区: 沧州市-肃宁县

招标内容:

肃宁县尚村老年养护院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肃宁县尚村老年养护院建设工程监理已由 河北肃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肃开管招标核准【2018】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及上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肃宁县民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位于河北肃宁经济开发区五福大街东侧、星海路北侧,占地13亩,总建筑面积7172.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11.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60.40平方米。主要建设四层框架结构(局部五层)综合楼一栋,三层框架结构养老用房两栋与综合楼相连。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监理周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及保修阶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资质, 无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网上下载文件: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8年9月 17日至2018年9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项目一律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澄清、修改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查看。投标申请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同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未缴纳文件费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9-17 至 2018-09-21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下载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10-18 09:00 ,地点为 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肃宁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与新石北路交口西20米旺角国际1806室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杨锦峰

联系人: 刘国朋
电话:

0317-5030700

电话: 0311-83816208
传真:

0317-5030700

传真: 0311-8381620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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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bohongzhaobi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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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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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0年第3号)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三)体育、旅游等项目;(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五)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六)其他公用事业项目。第四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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